第167节
姜珏看到叶水,默默地走到她身边,叶水抬头娇俏地笑了笑,两人把手握住。
风刮过一阵,曲子停了下来,尾音一曳,结束得余韵悠长,绕梁三日。
众人叹服与哥舒似情的琴技超绝,又有感与这曲子意味深长。
哥舒似情抬起头时怔了一下,约莫没想到已站了这么多人,心想大晚上的都不睡觉也真够闲得慌,全然没想过是自己的琴声搅了别人的好梦。
不过这么好听的曲子,也不算是搅扰。
“你们这么多人都看着我,”哥舒似情一笑动人,眼尾微微上挑,施施然地说了一句:“难道是看我好看,想劫色不成?”
这张好看的皮囊顿时塌了一角。
琴声停下之后,哥舒似情双手按压在琴弦上,一时并未再弹另一曲。
彼时雪花纷飞,梅树上的花籽被风刮落,沾到了哥舒似情头上,和琴上。
无边的夜空下,他们这几人,这方庭院,对于浩瀚的天地而言,似乎是渺小无比的。
但每个人心里却忽然催生出辽阔激壮的情怀,或身临其境在金戈铁马之中,铠甲被血,马革裹尸。
或不断跃上最高的山峰,会当凌绝顶,与群山间傲笑。
或鲜衣怒马,执剑回望,看尽临安花。
风华曲,周梨虽不知道这谱曲的人是谁,但她直觉,这首风华,是送给年轻人的。
那些峥嵘初现,傲气十足,敢于与天比高,与命运抗争,哪怕一身鲜血,也可以重新爬起来的人。
已经子时,却无人有睡意。
今夜过后,有一些人会奔赴另一片战场,另一些人留下来继续保住这座城池,以及城里的无数生灵。
他们从不同的地方来,因缘巧合,汇聚在这方小小的庭院里。
这世上有无数人,又有多少人,能有缘听同一首曲子。
一朵梅花经不住雪霜坠落,周梨眼明手快,却邪剑长吟出鞘。
剑气震动着树冠纷纷扬扬地落了一场白中夹红,周梨眉梢眼角俱是秀丽无双,停顿之时,剑刃上卧着数朵腊梅,花瓣上还沾着细润的雪花,她披着一头蒙蒙昧昧的白雪,把却邪剑移到江重雪面前,笑道:“十三朵梅花赠君,可好?”
江重雪身旁众人细数了一下,果然是十三,而且朵朵饱满润泽。
江重雪的脸庞在细雪中清逸至极,偏要拆她的台:“不好,这花好端端长在树上,你偏要辣手催花,有什么好的?”
周梨笑道:“那有什么。花落而已,花还会再开,何必为此庸人自扰。”
于是众人道:“好!”
江重雪禁不住大笑,金错刀耀眼闪光,一刀挑过却邪,却邪剑一震,周梨抬头,看到十三朵腊梅猛地飞起,金错刀抢过来想要夺花,她自然不让。
叶火道:“我赌金错刀胜!”
“我觉得不对,”叶水笑道:“我就觉得是却邪剑赢。”
“金错刀刚猛,却邪剑阴沉,各有特色。”莫金光说了个谁都不得罪的场面话,看向温小棠:“温掌门觉得如何?”
温小棠捏了捏袖子里的短剑,他打着一把伞,却仍十分畏寒地紧了紧狐裘衣领,笑道:“金错刀是金刀堂先祖所造,据闻这位先祖精与书法,尤其酷喜李后主的笔体,李后主能书擅画,有道是‘书作颤笔樛曲之状,遒劲如寒松霜竹,谓之金错刀’,说的就是由李后主所创的金错刀笔体,故金刀堂先祖将此刀命名为金错刀。但,”他话锋一转,笑容深沉了些,“李后主是亡国之君,他虽写了一手铁画银钩的金错刀,性情却与他的字格格不入。不知江大侠是否也和李后主一样,虽使金错刀,人却……”
他的话被迫停止,因为金错刀已经指住了他的鼻子,不过他笑容不减,淡定自若地瞧着江重雪。
他是有意激怒江重雪,他和江重雪两人的相处似乎从在少林开始,就有些针锋相对,彼此都想盖过对方一头。
尤其这些日子以来,各派弟子似乎都越来越敬重江重雪,很把这位新任的浮生阁阁主当回事。
温小棠觉得不好,觉得嫉妒,觉得这个人有些讨厌。
他不像莫金光,凡事都和稀泥,你好我好大家好,他就开心了。
温小棠可没莫金光这么宽阔的心胸,他自认狭隘得很,所以有意无意地就爱刺激一下江重雪。
这次温小棠得到了战友,哥舒似情笑道:“温公子说得好,简直让我想要击掌赞叹。莫怕,你若打不过他,我帮你。”
他说得柔情蜜意,别人鸡皮疙瘩掉一地,江重雪翻个白眼,温小棠回敬哥舒似情一笑,“好。”
一个好字话音未落,他的短剑已击上金错刀的刀刃,釉了断桥美景的油纸伞摔在雪里,莫金光为他把伞收好,急声道:“江公子,点到为止,莫打坏了温掌门,他有病。”
周围几个人压低了笑声,打斗中的温小棠苦笑摇头。
什么叫打坏了他,什么叫他有病。
没错他是有病,不过这话从莫金光嘴巴里出来怎么总觉得不大对劲。
叮的一声,两人同时跃起,打到了梅树下。
哥舒似情好心地搬着琴挪了个地方,由他们去打。
他移到廊下,站在陈妖身边,一手持琴,一手划过琴弦,随那两人的招式拨两下弦。
突然,温小棠一个偏身,袖子被江重雪刺啦划开,江重雪站定,弯了下嘴角,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谁都看得出江重雪傲然又挑衅,谁不知道,江重雪是惹不得的,惹毛了他,他便要发一发他那火爆脾气。
温小棠的武功的确不强,他也没想过能赢江重雪,能在江重雪手底下走过这几十招已算了不得,他对自己很满意。
温小棠就是那种任何时候都很喜欢自己的人,出于喜欢自己,他就不大喜欢对面的人。
温小棠咳嗽两声:“江大侠果然厉害,竟然能赢了我这个病人。”
江重雪哈地一笑:“我看你的确是病得不轻,尤其是你这张嘴,该好好治一治,让大夫看看是不是生了疮化了脓,怎么一张口就是一股恶臭。”
温小棠笑道:“彼此彼此。”
江重雪道:“不敢,历来别人嘴臭,我才会回敬,好比被狗咬了,我总不能白被他咬了,总要打一打他骂一骂他,让他知道我是个人他是个畜生才是。”
温小棠败下阵来,脸上虽还在笑,已经笑得颇为僵硬。
莫金光好心地为他把伞撑起,谁知温小棠忽然抽出他手上的剑,轻轻往高空一抛。
莫金光一惊,下意识就去接剑,温小棠却在他肩膀推了一掌,他接住剑柄之后人往前冲了几步,剑尖正好对准了江重雪,江重雪本能地挥刀格挡。
莫金光莫名其妙地和江重雪打了起来,温小棠还在他身后微笑:“我自是打不过你,不过,你能不能打过莫掌门就不一定了。”不忘向莫金光施压:“莫掌门,可千万别丢了我们六大派的面子。”
“……”莫金光觉得委屈,他好端端地站在一旁,怎么就被温小棠拱上前了。
莫金光长剑轻摆,是一个往上挑起的姿势,剑尖正好勾中了一朵落下的梅花,红梅似血,雨雪涂瀛,是胭脂楼的相思十七式。
温小棠意外了,他没想到自己随意的一句施压当真让莫金光认真起来,喃喃道:“相思十七式,相思十七式,以相思杀薄情者,以爱杀无情人。”
姜珏听到了他的低喃,忍不住道:“这就是相思十七式么,我还是第一次见。”
温小棠看到莫金光的眼神烧着一团炙热的火,他不由微笑。
看来莫金光也一直很想和江重雪交手,如今武林同辈中,属莫金光武功最佳,但现在江重雪的风头已盖过莫金光,又是浮生阁新任阁主,隐隐成下一代执掌江湖者。
莫金光并非是不甘心,而是纯粹地想与江重雪一较高下。
历来习武者,都想攀上武学的巅峰。所以才有像聂不凡那样的疯子,不断地与人比武,试图打败所有高手,站上巅峰,成为武林第一人。
可什么叫巅峰,你又岂知你站上的就一定是巅峰,难道不会有比你站在更高更耀眼的山峰上么。
江重雪和莫金光并不狂妄地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对那所有人都向往的高峰,他们也有憧憬,但不会像聂不凡那样疯狂。
他们会一步步飞跃而上,直到尽自己所能,站到最能与自己匹配的高处,那里,会有属于他们的地方。
每个人都会有只属于他的高峰,独一无二,莫可匹敌。
所以现在,江重雪和莫金光都想赢,不是为争什么天下第一,而是想知道,自己的武功究竟已到了何种地步,已经飞跃到了属于自己那座山峰的哪里。
相思十七式是胭脂楼的独门剑法,历来只传下任掌门。
这剑法出奇地狠戾,处处狠辣,每一刺必是要害,与胭脂楼的其他剑法南辕北辙。
莫金光剑走偏锋,往江重雪心口刺去,江重雪欲要抵挡时,他却突然将剑尖偏了方向,避开了这致命处。
江重雪疑惑了,“你使错了?”
莫金光笑了笑,“相思十七式是我从十岁起就修习的剑法,我怎会使错。”
江重雪道:“为什么?”
为什么在最后关头,已经可以夺下对方的性命的时候,却忽然要设计这样一招,将对方的死穴避开。
温小棠站在油纸伞下,是个极为风雅的模样,笑道:“因为相思者,始终不忍杀那个她曾经爱过的人,是不是?”
莫金光也笑了,“因为以魔渡人,这是我胭脂楼先祖的仁慈之心。”
相思者,不忍杀爱人。温小棠说的太风雅,这套剑法其实颇为凶狠,却在最后的一招里,留下了一丝余地,就是想以此渡尽世间恶人。
江重雪不置可否:“若我没有收住刀,把它刺进了你的胸膛,你岂非已经死了?”
莫金光笑道:“若你这样做,我的剑就会从你的左肩划向你的颈项。相思十七式的最后一式是给对方留最后一丝生存的机会,是我楼先祖最后的仁慈,但仁慈不代表任人宰割。”
江重雪薄唇翘起,笑得分外邪异,“你终于懂了?”
莫金光郑重地点了点头,“我懂了。”
多少年前,他被公认是武林的后起之秀,可与当时的楚墨白比肩,后来,却沦落为温吞水般的人物。
现在,莫金光终于找到了重归当年那条路的方向,他有了无比的信心,加上这些年养成的仁慈,使他成为真正的仁义之辈。
仁,不代表退缩,义,也不代表一味地忍让。
仁义二字,温小棠做不到,他太聪明,心思太复杂,算计得太多,这样的人,心胸不会太宽广。
姜珏太阴沉,太一己之私,他的武功也不及莫金光。
至于江重雪,江重雪自认为,自己绝不是什么仁义之辈,他这辈子估计也做不成仁义之辈。
这样想着,也没觉得什么气馁,本来这什么仁义之辈,什么天下第一,什么执掌武林,他也无甚兴趣,他笑着把金错刀往肩上一扛,“你赢了。”
第134章 风华2
“不, ”莫金光摇头, “平手而已。”
江重雪笑道:“我说你赢了,你就是赢了, 别废话。”
方才那一剑如果真划向了他颈项,江重雪的确是预料不到的。
周梨端着下巴想,可是, 重雪有春风渡, 即便莫金光的剑真到了他脖子,他一瞬运起的春风渡也足以把莫金光的剑震开。
在招式上是莫金光赢了,在内力上, 是江重雪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