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别的暂且不说,光皇后说萧旦嫉妒他这点,确实没有错。但难道只有萧旦一个人不平衡吗?
  他也曾经嫉妒过,为什么萧旦是太子、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长安,而他却必须去荒凉苦寒之地做什么监军。这种不平和愤懑最猛烈的时候,他每每从长榻、军床、柴草堆、甚至崎岖而坚硬的石面上惊醒,独自一人面对雨夜、黑天、泥泞、寒风,身上粘腻肮脏,伤口丝丝作疼,偶有巡夜士兵的脚步声隐约伴随——
  为什么是他?他到底在这里做什么?他还能再回长安去吗?
  但那段时间早已逝去,他也知道了应对这种不平衡的最佳方式——
  只有自己变得足够强、比任何人都强,才能做任何他想做的事,而不是让别人决定他的人生和命运!
  “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他尝试过什么是嫉妒。”萧欥低声道,语气平静,目光悠远,和话语内容完全不符。
  从这点上说,萧欥觉得他和太子在某方面有相似之处。
  不同的是,他已经找到了新的、适合他的发展之路,顺利地从这种负面情绪中摆脱出来;而太子并没有。再加上太子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势、纵容李家在他眼皮子底下坐大,更是个危险的影响因素。若太子依旧如此下去,那接下来的结果只会有一个——
  玩火自焚,萧旦必将自己走向毁灭!
  ☆、100第 100 章
  十月末的长安,天已经非常冷了。别说初雪已过,每天早上起来时,都能见到屋檐下倒挂着不少细长冰柱。呵气成冰的温度,真心冻得人上牙直打下牙,一出门就浑身哆嗦。
  正因为如此,就算元非晚觉得冰柱打下来时漫天飞舞的闪亮冰屑效果相当不错、很想自己试试,也不得不迫于元光耀和两个婢子的反对,老老实实地坐在屋里——
  手里捂着个鎏金手炉,边上点着个银炭暖炉,这样才能让三人觉得满意。
  元非晚自然不在这种小事上和她爹较劲儿。但对两个婢子,她颇有些痛心疾首:“你们俩竟然更听我阿耶的话?不是说你们不该听他的,但我才是你们正经主子吧?”
  水碧对此的反应是淡定地给她沏了一杯热茶。“左右都是下人该做的活儿,您就安心地在屋里看罢!”
  一向相对胆大的谷蓝也支持水碧的看法。“就是,这么冷的天,大娘,您可要捂严实了!伤风很难受的!”事实上,她才是裹得最严实的那个,因为她是土生土长的岭南人,而岭南那边终年都不会下哪怕一粒冰霰子。
  元非晚无语地盯着谷蓝身上厚墩墩圆滚滚的夹袄——若不是颜色不对,她还真以为自家婢子想把自己打扮成一头熊瞎子。“我可没那么娇贵。你们别忘了,我从小都是这么过来的;嘉宁才是我不适应的天气!”
  然而两个婢子都没把这话当一回事。毕竟不管从元非晚的样貌还是从元光耀的嘱咐来说,她们最好还是把事情弄成万无一失的版本。
  “今天是圣人的千秋节,大娘。”水碧找到了新的理由,“国子监许不视事,一会儿主人一定会过来看您。”
  这言下之意,就是她现在出去容易被她爹当场抓包……说句实话,的确挺有可能的。
  元非晚皱了皱眉,只得放弃了到园子里玩雪这种颇有诱惑力的想法。“好吧,我没想起来这个。明天又是旬日,那永郎这次肯定会高兴!”一连放两天假,对上学的小孩子来说再幸福不过了!
  水碧赞同地点点头。“刚才阿和来过,说是二郎觉得太冷,不愿起来。您看这……”
  阿和就是元非永身边那个书童。这孩子年岁比水碧和谷蓝都小,然而嘴甜乖巧又听话,和府中所有下人的关系都不错。另外,现在的元家只有原来的大房,元非永自然不会再被称为三郎。
  “既然放假,那就让他睡个懒觉吧。”元非晚很容易就同意了。“你去告诉阿和,顺带再给阿耶说一句。”
  水碧应声退下。不过她刚出院子没多久,元光耀就顶着一身毛领雪披走了进来,身后惯常跟着元信。
  谷蓝急忙去泡茶,而元非晚则帮她爹把披风解下来,再递给元信挂好。“阿耶,外头下雪,冷得很,您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雪光映得窗户那么亮,我怎么睡得着?”元光耀笑道,“倒是非永好睡得很,听说早上睁眼过,躺下去又立刻睡死了!”
  “永郎平日里花精力读书,自然是累的。”元非晚帮小弟说话,“养好精神才能继续努力啊!”
  “你这心可是偏得很啦!”元光耀佯装生气,“非永每天清晨都要去书塾固然辛苦,你阿耶我不是起得更早吗?”以现在的气温,就算穿得厚实还带了手炉,早朝时跪在太极殿外也简直是折磨!要不是皇帝基本上没拖堂的爱好,一票大臣都得冻病了!
  元非晚不由失笑。“您这是和自己儿子吃醋吗,阿耶?”言下之意,根本用不着啊!
  元光耀不怎么真心地哼了一声。“我这是以防万一!非是还没回来,你眼里就只有非永;等非是回来了,这家里哪里还有我的位置?”不是他说,就算是萧菡回来,肯定也更关心儿女如何!
  元非晚夸张地抽了抽鼻翼,还左右张望。“这味儿怎么这么酸?我得去赶紧告诉邱叔,厨房的陈醋可能全打翻了!”
  “就你鼻子灵!”元光耀绷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好吧,阿耶就随便说说。不过,非是什么时候回来,阿耶倒是真的很想知道。”
  “松府离长安一两千里地,就算阿兄接旨以后立即动身上路,到咱们这里至少也要一个月吧?”元非晚给她爹分析,“可距离陛下下旨到现在,也不过二十天!”
  言下之意,他们至少还得等十天。长安和叠府之间的八百里加急通常用不了两天就能送到,但行军速度显然不可能这么拼命。
  元光耀当然知道这点,可他就是忍不住。为人父母的,怎么可能不惦记自己远在前线的孩子呢?“不管是不是他擒住了什么吐蕃大王子;只要他能平安归来,我做什么都值得了!”
  必须得说,关于“元非是活捉吐蕃大王子葛尔东赞”这条消息,元光耀是从别的途径隐约听到的,并不肯定。虽然这点元非晚很确定,但她总不能告诉她爹,因为是萧欥说的、所以肯定是真的……
  那她爹说不定会心肌梗塞的!
  就像她和萧欥已经在私底下达成了嫁娶方面的共识,同样不能让她爹知道。虽然她确信自己没做任何越界的事情,但若是能用正常途径让她爹平稳地接受,她又为什么要考验她爹的神经承受能力?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您别着急,阿耶。咱们可能什么都差,但绝对不差这几天,对吗?”她柔声劝道。“那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不成?”
  对天上掉馅饼这种事,元光耀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太快了,也太好了,以至于他每天总有几个时辰在怀疑,有什么突变在前头等着他。可现在一听元非晚的话,他立马就把那些怀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阿晚,对你阿兄就用这种形容?”煮熟的鸭子是什么破比喻啦!
  元非晚俏皮地眨了眨眼。“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但最坏的时候咱们都能挺过去,还怕好事多来几件吗?”
  元光耀一听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现在约莫还没彻底摆脱心理阴影。“没错,你说得太对了!这么好的事情,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咱们更得享受着!”
  再讨论了下给元非是准备的一应什物,这个话题就过去了。此时窗外云破日出,元非晚便向她爹要求,她想出门去不远的集市上给元非永买点东西。“这天气,带他出去,怕他到处乱跑给滑了。”
  “那就去罢。”元光耀很快就同意了。“不过你自己也小心些。”
  元非晚点头应了,谷蓝便给她翻了件雪披出来。在他们说话时,水碧也回来了,一行三人一起出去。
  元光耀也回了自己的书房。他不知道元非晚有些关键事情没和他说,但他也确实有点事情瞒着女儿——
  无独有偶,还是和萧欥有关。
  从元非晚悄悄溜进吴王府之后,久未见面的两边便搭上了关系。虽然为了避人耳目,这联系不怎么频繁,但比以前的情况来,好不要太多。
  关于元非是活捉葛尔东赞的消息,元光耀便是从那里听说的。这事情十分劲爆,他花了好一阵时间才让自己相信这是真的、而不是别人为了安慰他编造出来的。
  然而问题在于,这还没到最劲爆的地步。近些日子,对他具有冲击性的事件一波接一波,但若要说到“最”这个程度,毫无疑问是——
  皇帝不期而至,到吴王府上微服私访!
  刚知道这回事的时候,元光耀整个人都懵了。而在想到这意味着皇帝对软禁他夫人丈人一事的态度上已经软化、直至默许不日解除,他高兴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到这种程度,元光耀的期待基本可以算超标完成了。然而皇帝还没完。在确定吴王并未为之前的事情怨恨他后,皇帝紧接着提出了一项婚姻意向——
  没错,就是萧欥和元非晚的。虽然结婚这种事靠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皇帝和元光耀都点头就行;然而在这个个例里,吴王是个无法忽略的关键,因为他显然对他的外孙女婿人选拥有一票否决权。
  当然了,皇帝把自己想指婚的想法说得很委婉。总而言之,大致能归结成三点——
  一,朕家里的老七想娶你家外孙女过门,你这个做外公的同意不?
  二,若是你愿意,那就顺带帮朕问下你女婿的意见,再帮着劝说一下就最好了!
  三,都搞定以后汇报给朕,朕直接给他们指婚!
  在知道白兰羌大捷的时候,吴王就知道自己马上要摆脱天天对着四面高墙的悲剧生活了。但说到嫁外孙女,他也知道,只是人选还没确定下来——
  他怎么想也想不到,皇帝会亲自到他府上来提亲啊!
  虽然吴王心里有一块地方嫌弃女婿不够强硬、不够男子气魄,但真要他越俎代庖,他也确实不会做。因为别的暂且不说,女儿萧菡那边就肯定过不去!
  就在两人想着怎么和元光耀当面商量一下的时候,却有人主动替他们完成了这件事中最困难的部分——把元光耀带进吴王府。
  这人自然只能是萧欥。皇帝的动向他略有耳闻,但他并不知道皇帝到底和吴王说了什么。而且照正常猜想,皇帝和吴王谈的应该是持续多年的僵局的解决方式,毕竟现在机会已经来了。
  不管如何,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萧欥决定抓紧时间向他未来的亲家示好。若能成功打入亲家内部,那就更好了!
  进展很是顺利,因为吴王就喜欢萧欥这样的外孙女婿——
  聪明强壮会打仗,干脆利落不拖拉。更何况,萧欥还亲口保证了他不会再娶侧妃。相比之下,话少表情少之类一看就不会寻花问柳的特质……那真的能算缺点吗?
  几乎是在见到萧欥的半个时辰后,吴王就认定这个人选了:“能护得阿晚周全,这不就足够了?女儿就该被宠着爱着,做任何她想做的事;至于其他有的没的,那自然是为父为夫该挡下解决的事情!若做不到这些,那还是个男人吗?”
  这直球思维成功打败了相对来说更加瞻前顾后的元光耀。他膝盖射满了吴王用目光发出的冷箭,并且觉得自己确实该受着;相比之下,他同样认为,作风强硬、言出必行的萧欥看起来的确更靠得住——
  要知道,他还是头一回听到王爷身份的人亲口保证只娶一位夫人呢!
  这么少见的事情就出在自家女儿身上,给他带来的震惊简直比大儿子立了头功还要大!
  元光耀总有一种感觉,最近的好事都落到他头上了。这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就和元非晚说的一样,他们还受不住几件好事?左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现在的情况可和三年前不一样了!
  至于萧菡,虽然她很不同意自家老爹关于“女人只需要会享福”的观点,但若是有人要往自家女儿身上套这个,她还是相当乐见其成的。
  另外,萧欥和太子之间的明争暗斗,她都略有耳闻,皇帝自然不可能不知道。那她就可以大胆地猜测,如果皇帝真的看中太子作为他唯一的接班人,他就一定不会给萧欥提这门亲事,因为这无疑是给太子树立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对手!
  皇帝在走一步险棋,这毫无疑问。既然如此,剩下的部分不就是看他们的各自发挥了吗?他们输给了李家一次,难道会输第二次?
  所以,在元非晚以为她只是和萧欥私底下达成一致意见、还怕惊着她爹的时候,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长辈们提前预定给了他。这回可真的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差的只有一纸诏书而已!
  除去满心的期盼,元府的今日就同过去的许多个假日一样,没有什么波澜。然而,此时的太极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太监宫女们端着一应给皇帝贺寿什物,在甘露殿内外穿梭如织,很是忙碌。
  因为今年诞辰只是皇帝诸多小生日中的一个,所以没有弄什么大赦天下的动静,也就放一天假、再在甘露殿里宴饮一番完事。作为后宫之主,皇后责无旁贷,其他三妃协办。
  介于这种小规模的庆典缺乏表现机会,阴贵妃对此兴趣缺缺。相比之下,她现在对撩拨燕淑妃乃至皇后更有兴趣。别的不说,谁让她们的儿子都不是省心货呢?
  这不,在一切差不多料理停当时,阴贵妃便找到机会提起来:“看我这记性,差点要忘了。姐姐给我家老二和老四议定的亲事真是非常好,妹妹在此谢过姐姐。”
  这话听着是感谢,但皇后和燕淑妃都面皮一僵。至于楚贤妃,她只顾着喝茶,似乎那是她从未尝过的无上美味。
  因为,皇后给燕王和江王指的侧室都平凡无奇;只有一点好,就是没闹起大动静。相比于之前德王妃呼声极高、后面却又落选的鱼初而言,至少面子好好地保住了。
  见到自己的话对其他三人产生了一瞬静默的必杀效果,阴贵妃十分满意。“听说相关诏令已经拟好了,就等好日子宣布。对所有皇子都如此尽心,姐姐真不愧是母仪天下的人啊!”
  里头含沙射影、语带反讽,谁又听不出来?至少楚贤妃觉得,她喝下去的热茶迅速全部转变成了背后的冷汗。要掐能不能等她不在场的时候掐?她可不想被拖累!
  “贵妃妹妹客气了。”皇后干巴巴地回答,皮笑肉不笑。
  燕淑妃小心看了看皇后的表情,才开口道:“姐姐给老五指的良媛,真是妹妹的意外之喜。妹妹打算,这个冬天把该准备的准备了,明年一开春就为老五迎娶两位夫人。”她得赶紧把生米煮成熟饭,趁早死了萧旸想娶元非晚的那条心!
  同样是谢恩,燕淑妃说的就比阴贵妃中听多了。皇后脸色缓了缓:“如此甚好。陛下已经多次过问这件事,若是知道,一定非常高兴。”
  趁着气氛还好,楚贤妃也赶忙开口。“妹妹也要谢谢姐姐,姐姐辛苦了。”
  因为一看到楚贤妃就想到对方拒绝了她让萧昱娶元非晚的提议,所以皇后只略一点头,态度不冷不热。
  在元非晚之后,她实在不高兴,顺手就把原本要指给萧旸的王真转给了萧昱。而从现在楚贤妃的态度看来,对方竟然真的更喜欢王真那样的儿媳妇?虽说王真家世尚可,但绝对比不过元府和吴王府!放着超一流的不要,非得要个二流末等……真是烂泥糊不上墙啊!
  阴贵妃冷眼看着这三人面一副其乐融融的姊妹情深模样,心里的诸多想法翻来覆去。“姐姐做得自然是好,只是妹妹还有一事不明。”
  虽然皇后很不愿意接话茬——因为她觉得后面肯定没好事——但她没法装作听不到,只能勉强和颜悦色:“妹妹有什么问题?”
  “就是那位元家宝树。”阴贵妃笑吟吟道,“我可是听说,京中贵女没一个及得上她的。”她眼珠转了一转,笑得更甜:“如此德才兼备的小娘子,是不是该指给太子殿下?”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别说皇后,燕淑妃和楚贤妃的微笑表情都要保持不住了。明知道皇帝否了皇后的这个意向,还拿出来说,这居心不要太明显!
  见对方直白地表露出自己的目的,皇后倒是慢慢冷静下来。“白兰羌大捷,大家都知道了。对其中的功臣,陛下心中想必自有打算。”说着,她便温和地朝燕淑妃笑了一笑。“说起来,淑妃妹妹才是让人眼红得紧呢!一家英勇,战功赫赫,晚上睡觉都踏实得多!”
  这说的就是燕师望和燕善才了。“哪里哪里,不过是承了陛下的恩德。”燕淑妃急忙推辞,但她眼角眉梢都不由自主地透出喜色。“姐姐如此说,可真是折煞妹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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