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节

  简单地洗了个澡,换了件舒服的衣裳,余小草领着啃完大半个套子的小弟,来到了正院。房夫人在房中等候多时了。
  让奶娘抱走耍赖想要留下来跟姐姐在一起的小不点,房夫人关心地问道:“怎么去了那么久?皇上没为难你吧?”
  余小草见干娘的脸色有些蜡黄,眼底有明显的青黑,显然这几日都没怎么休息好,忙上前一步,拉着她的手,笑道:“干娘,皇上向来仁慈,怎么可能为难我这个小丫头?皇上关心农事,多问了我几句关于种田的事情。放心吧,皇上交给我的差事,正是我最擅长的,我肯定不会让皇上和干娘您失望的!”
  房夫人拍拍闺女柔软细腻的小手,这是一双名门闺秀都比不上的嫩白小手啊!这样的小手,本应该留在内宅做做针线、翻翻闲书,高兴时侍弄侍弄花草,不高兴时拈起糕点品品香茗的。
  结果现在,却要跟一群户部的官员一起,侍弄庄稼。她并不是看不起帮家中做农活的农家女,以前闺女帮着家里种菜种瓜做卤菜,她不是一个不字也没说吗?唉……一不小心,又想到了糟心的事,不到一会儿的功夫,房夫人已经叹了几次气了。
  余小草忙安慰道:“干娘,我被封了官,那是皇上对我能力的肯定。把皇庄交于我管理,承载这皇上对我的期许,和对天下黎民的厚爱。等回到东山村,那些小姐妹们知道我当了官,不知道该多羡慕呢!”
  见房夫人还是一副想不开的表情,她又接着道:“干娘,雷霆雨露,均是君恩。再说了,我挺喜欢这份差事的。只要把庄稼种好,几百顷的皇庄,连同附近的几个山头,不都属于女儿支配了吗?我们可以在山头上种各种果树,匀出一部分田地种菜种瓜。这样一来,春收蔬菜夏收瓜,自己吃用方便不说,也能多些进项。”
  “胡闹!既然皇上对你委以重任,就老老实实办你的差,不要搞那些有的没的。要是被有心人弹劾,皇上怪罪下来,有你好果子吃!”房夫人被她这么一说,不得不认清事实。既然改变不了,就给她最大的支持,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吧。
  唉!她不是个合格的干娘。她家小姑娘又是被封官又是被单独召见的,猛地面临这阵势,一定挺紧张挺惶恐的吧。而她没能给她支持和帮助,反而病倒了,需要女儿安慰。唉……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当初没有儿子傍身,面对京中的风言风语时,她不勇敢地挺过来了吗?怎么当了娘之后,反而怯懦了呢?
  女儿说的对,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怕是没有用的,关键看要怎么能变害为利!她就不相信了,凭着她家老爷三品将军和忠勤伯的爵位(这次倭寇事件后加封的),不能给自家姑娘谋个称心的夫君?
  ——————
  存稿君告急,作者君快点好起来!
  第四百二十七章 损友
  房将军夫妇都在为干女儿的亲事担忧着,可他们哪里想到,他们的宝贝闺女,早就被一只大尾巴狼给盯上了。这不,第二天一早,人家就登门拜访了,说是奉了皇命,护送农事官余姑娘去皇庄的。
  亲自把阳郡王给迎进自家会客厅的房将军,撮着牙花子,心中嘀咕道:我的郡王爷,您能不能找个合理些的借口?一个不入流的六品小官,在京中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何以能劳动您的大驾?您这典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两人一杯茶水没下肚,一身枚红色骑装的余小草,便从后院出来了,后面跟着同样利落打扮的惜春、梧桐和玲珑。玲珑本是房夫人得用的大丫头,因着不放心女儿第一天当差,让她跟着,帮着打打下手。
  以后皇庄上的一些琐事,总得有自己的心腹盯着。惜春这丫头年岁虽不大,办差可一点都不马虎,能力也不错,小草就打算把她历练出来,做自己的帮手。至于梧桐,则是跟着她随身伺候的丫头。
  而梧桐和枇杷,见一心为主的樱桃和杨柳,都有了体面的差事,就是府中的管事嬷嬷,见到两人也客客气气的。这两人本来跟她们一样,不过是小姐院中伺候的丫头,现在却比夫人面前的那些管事娘子还要威风,哪怕在主子们面前也有几分脸面。
  再看看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改变,还失了主子的宠信,光身份和地位上已经差了不是一星半点了。梧桐、枇杷悔得肠子都青了,当初夫人问她们谁愿意去乡下伺候小姐的时候,为什么她们俩没跳出来表忠心?
  要不然,现在管着京城最有名卤菜店的,就是她们中的一个了。最不济,也能成为制药作坊的女管事。要是她们知道,樱桃管理的制药作坊,制作出的不是普通的药,而是京中百金难求的同仁堂药丸和糖浆。而所有的药方,都掌握在她们的小姐妹樱桃手中时,指不定会后悔得找块豆腐撞死散了。
  从将军府出来时,一匹神骏的红马,一辆青棚马车已经候在外面。红马是前些年房将军送给干女儿的小马驹,现在已经长成膘肥体壮的成年骏马了。
  小红马本来是极普通的品种,可经过小草亲自喂养,草料是灵石水拌的,饮的也是稀释过后的灵石水,再劣质的马儿,也被调理成良驹了。就是房将军自己精挑细选的爱驹,跟小红比起来,也多有不及。只有阳郡王胯下的千里良驹,才能跟它一较高低。
  小红马从小跟主人一块儿长大,又被灵石水滋润了数年,颇具灵性。这家伙别看是只小母马,性子可傲着呢,尤其是在阳郡王的汗血宝马面前,显出一副不服气的模样。
  当余小草跟阳郡王并排而骑的时候,小红马小动作不断,要么故意用身子挤阳郡王那匹叫狂风的黑马一下,要么趁主人不注意,伸出脖子张开大嘴,做出咬狂风的动作,吓唬它一下。
  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马儿,阳郡王这匹汗血宝马,可不是个温顺的。除了阳郡王,别人想要骑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你要是硬跳上它的背,想用自己的骑术降服它,那你可就打错了算盘。这家伙,烈得很,很多技术精良的骑手都被它掀翻过。掀翻在地还不算,撂起蹄子差点没把人给踩出个好歹来。
  这样暴烈的一匹千里马,现在却驯良的如同绵羊。无论小红如何挑衅它,甚至在它腿上踢了一脚,它都丝毫没有动怒的意思。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包容地看着小红,仿佛一个好脾气的先生,纵容小娘子的小脾气似的。
  阳郡王笑骂狂风没出息,被美色迷了双眼,竟然容许小红在它头上作威作福。还说,这畜生都是惯出来的毛病,收拾 一顿就老实了……话没说完,就看到小草竖着眉毛,怒瞪着圆溜溜的杏眼,气呼呼地看着他,忙改口道:“爷说的是马儿,你不要多心。爷怎么舍得收拾你?平日里都是你收拾爷的,好不?”
  这话风改的,也太快了点儿。到底是谁没出息啊,我的爷?刘总管和郑侍卫长把脸扭向另一边,生怕主子看到自己脸上扭曲的表情。
  余小草冷哼一声,道:“人家狂风这叫绅士风度,男女之间在力量上本就存在极大的差距,冲女人动手,算什么男人?”
  “你说得太对了!女人本来就是应该疼、应该宠的,你看看我们家的家风,就从来没有打女人的先例,就连重话,我父王都不舍得说我母妃一句。我是他们的儿子,从小看到大,早就把这种优良传统深入到骨子里去了。所以,将来爷的郡王妃,可有福喽!”这个不要脸的,说着说着当起了王婆,卖起瓜来!
  “哟!这是谁啊?脸皮可真够厚的!!和着看人家小姑娘年幼可欺,想花言巧语地骗回家?这是真是你阳郡王能做出的事!唉……都说阳郡王性子清冷,寡言少语,难道今日我碰到一个假郡王?”
  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白白胖胖,一双眯眯眼天生带着笑意,给人一种笑面虎感觉的二十岁左右的男子。锦衣华袍,腰间的玉佩价值不菲,手上拿着一把骚包的扇子,呼扇呼扇地扇着。
  余小草早就听说阳郡王在京中几乎没什么朋友,仇人倒是挺多的,不过顾虑到他的身手,和如同*一般的性子,敢明目张胆过来招惹他的也不多。这家伙,一开口就是找茬的语气,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鸟。不过既然敢过来挑衅,身份定然不低。不知道一巴掌拍死,会不会给阳郡王带来什么祸患。
  察觉到小草不善的目光,“笑面虎”睁大了眯眯眼,一脸惊奇地道:“哟!我当是阳郡王当街调戏民女呢,原来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啊!看来是我孟浪了!”
  余小草皱起了眉头,脸顿时寒了下来。这人,一副欠揍的脸,怎么这么讨厌呢。手痒想揍人,怎么办?
  见小丫头像被惹毛了的猫儿似的,跃跃欲试地亮出爪子,阳郡王忙驱马到“笑面虎”旁边,在他肩上捶了一拳,道:“你这张嘴啊!这些年没少挨揍吧!什么时候回来的?”
  “嘿嘿!这辈子挨得所有的揍加起来,也没阳郡王你那次揍得厉害。当时我可是整整在床上躺了仨月下不了床呢!”白胖青年收起猥琐的笑,看着不那么讨厌了。
  朱俊阳哈哈笑道:“你小子,是个记仇的。十岁时候的事,还拿出来说嘴!爷不是早就向你赔过礼了吗?”
  “你那也叫赔礼?我被你打得胳膊脱臼,肋骨断三根,小腿骨断裂,一条命去了大半条。你倒好,还是在你父王的威逼利诱下,不甘不愿地一句‘对不住’,就算过去了?我.他.妈当时心气不顺,不原谅你,骨头没刚长好,又别你小子下黑手给敲断了!还威胁我,说不原谅你就见一次打一次。我娘心疼我,哭着让我服软,如果不是怕我娘担心,鬼才原谅你!!”小胖子要不是骑在马上,估计早就跳脚了。
  朱俊阳那张扑克脸丝毫没变,口中说出的话能噎死人:“谁让你学艺不精的?你要是有能耐,就光明正大地赢回来啊!搞了这么多年的小动作,一次都没得手过,寒碜不寒碜?”
  小胖子气得鼻孔里跟骡子似的,直往外喷气:“你当别人都像你似的,练功不要命似的,天分还出奇得高!别说我了,就说这满京城,可能找到一个能打得过你的?你就十足一个妖孽!!”
  “好啦!咱们也是不打不相识,以前的事,还计较这么多做什么?这次回来,还走不走?”听朱俊阳的口气,跟这小子的关系还不错,至少不是那种用冰冷眼神就能杀死你的态度。
  小胖子心气不太顺,冷哼了几声,道:“也是我大人大量,怜惜你满京城连个说话的都没,才勉强跟你做了朋友!不走了,不走了!前几日领了羽林卫的差事,下个月就走马上任了!”
  “那恭喜了!你领这差事还有爷一半的功劳呢,要不是爷当初在后面鞭策着你,以你的三脚猫功夫,能在亲军十二卫中领到差事?以后爷会更加‘用心’地督促你,免得你有负君恩!”朱俊阳脸上的表情没变,眼中却满满地不怀好意。
  “我谢谢您了!您的好意我心领,我这娇弱的小身板,可禁不起您的折腾。您……有那空闲,还是再练练甜言蜜语,或者磨练磨练脸皮,免得人家小姑娘看不上你!”
  小胖子敬谢不敏。虽说这些年他从来没停下过苦练功夫,可跟阳郡王这妖孽相比,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的了。阳郡王的功力,就是苏然苏大总管都没有把握胜他,何况自己这个小虾米?要是落在这家伙手中,不死也得半条命。
  “怂了吧?以前的你可不是这样,屡败屡战,勇猛得很!现在肥肉吃了一身,把胆子给挤没了!”阳郡王毒舌起来,也挺有战斗力的。
  ————————————
  周末加班,要连着工作十二天,苦逼的作者君!
  第四百二十八章 马随其主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不叫勇猛,那叫傻!我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白胖青年吕浩,可以说是朱俊阳为数不多的损友之一。这丫的心思简单,有些崇拜强者。
  对于当初把他揍得他妈都差点没认出他的朱俊阳,心情很是复杂,又是气愤又是不服,老是想找回场子。可在比他还小两岁的狼崽子似的朱俊阳面前,他从来就没占过便宜。朱俊阳没从他身上察觉到恶意,两人虽然一见面就掐架,可感情却越打越深,成了莫逆之交。
  这小子出身也不低,爷爷吕大伟是开国的元勋之一,一员猛将。太上皇禅位之后,这位老将军便告老致仕了。皇上多次挽留,甚至三顾茅庐去府上请他,他都没再出山。
  他的几个儿子,都没能继承他的衣钵。大儿子只不过得了个空头爵位,领着俸禄却很少参与政事。二儿子走科举的路线,目前不过一个五品的小官,将来未必能担大任。小儿子更是弃官从商,生意做得倒是风生水起。当时位极人臣的吕老爷子经常叹息,他一身的武艺和兵法,到他这儿断了传承。
  没想到大儿子家唯一的嫡子吕浩,在十来岁的时候突然转了性,缠着他要学武艺。虽说超过十岁再练武,的确有些迟了,不过这小子天分还不错,学了没一年就赶上人家三五年的进度了。
  可这小子,也太不给他长脸了。功夫学的不错,却缺乏实践的经验。也不知道得罪了谁,竟然被打得鼻青脸肿,眼睛都变形了。吕老爷子气他不争气的同时,又很不服气,暗自打听到底是谁下的手。
  结果,居然是个比自家孙子小两三岁的小子。那小子打起架来,简直不要命,那股狠劲让他心惊又有些欣赏。当时如果单凭手上功夫的话,吕浩未必不是那小子的对手。可自家孙子到底少了一份狠厉,下手的时候自然弱上三分。所以每次都被虐很惨。
  吕老爷子对那小子起了爱才之心,想把他收为关门弟子,这样以来他的衣钵也算有了传承,将来自家胖小子也多个帮手。可一打听,打听到当时还是皇上的太上皇头上去了。这狼崽子居然是太上皇的小孙子,真没想到!惋惜之余,不得不放弃先前的决定。人精似的他,哪怕当时的朱俊阳再惊才绝艳,也不可能收皇孙做弟子啊!
  不过,小孙子时不时地去跟人家约架,他就当做不知道了。从那以后,小孙子的武艺进境大增,每次跟人打架回来,虽然都鼻青脸肿浑身青紫的,可好了以后练功的劲头更大了。
  等吕浩十七八岁的时候。老爷子就把他扔到旧部的军队中历练去了。当时,朱俊阳刚被封了郡王,领了差事下了西洋。这对损友多年以后,这才在街上遇见了。
  “改日请你到珍馐楼喝酒,爷还领着差呢,就此别过。”朱俊阳看看天色,再不出发的话,恐怕当天就要歇在皇庄了。
  虽说皇庄的布置还不错,可他考虑到小草毕竟是个女子,在外面过夜传出去不太好听。他家小丫头被封了官后,已经有不少人说酸话了,不能再留把柄给别人茶余饭后扯舌头了!
  吕浩看了余小草一眼,脸上浮现出“兄弟心里清楚”的表情,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道:“行,兄弟就不耽误你的‘正事’了,以后哥就在京城混了,咱们改日再聚。”
  两人拱了拱手,吕浩又冲余小草礼貌地点点头,拍了拍马腹,两人错马而过。余小草对于两人相处的模式,心中还是挺欣慰的,怪不得人家都说: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呢!都说阳郡王性子孤僻难相处,在那段黑暗的时光里,有这么个朋友陪着他,也算是幸运的吧?
  出了城门,官道上的人不是很多,都是从京郊的村子,挑着担子或买或买的庄户人。等人较少的时候,小红马突然挑衅地给了狂风一个鄙视的眼神,撒开四蹄,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余小草跟它心意相通,在小红冲着狂风“抛媚眼”的时候,她就知道这货想干啥了。轻轻夹紧了马腹,身子微微前倾,人马合一。在阳郡王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人一马已经冲出去老远了,扬起的尘土,呛得他和刘总管直咳嗽。
  朱俊阳好气又好笑,轻轻拍了拍狂风的脖子,笑道:“狂风啊狂风,你个没出息的,人家已经把挑战书甩你脸上了,还不赶紧给爷打起精神应战。要是输给女人,你可把汗血宝马的脸给丢光了!这女人,该宠的时候宠,该让她知道你的厉害的时候,就该立起来!”
  说完,一振手中的缰绳,狂风便追着那个越来越小的红色影子而去。毕竟是汗血宝马,千里良驹的名头可不是虚的。再加上朱俊阳骑术精湛,小红抢先起步的领先优势越来越弱,两者的距离渐渐缩短。
  快到皇庄的时候,朱俊阳已经追上了余小草,驱使着狂风跟她保持同样的速度,并肩而行。小红马还要不服气地拼力加速,可无论它速度多快,人家总是能保持跟它并肩的距离。小红马跑了一阵子,觉得没趣,自动放慢了速度。
  “你这匹小红马,挺不错的!”朱俊阳忍不住夸赞道。
  余小草轻轻抚摸着小红油润的鬃毛,谦虚地道:“小红虽好,却比不过你的狂风。汗血宝马的名头,果然不虚传。”
  朱俊阳看向她的眼中,充满了宠溺的神情,柔声道:“大宛那边,进贡了几匹宝马,有一匹刚下了马驹。爷去看了,是不可多得的千里良驹,养好了,不比爷这狂风差。你要是有意换马的话,爷可以去求皇上……”
  被甩在后面的刘总管等人,一路吃着两人的尘土,灰扑扑地追了上来。闻言,刘总管脸上像便秘一样,神情很复杂:我的主子哟,那匹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小马,谁不知道是皇上他留给皇后娘娘所出的小皇子的?只等小皇子养好了身体,小马再大些就安排骑射的课程。丽妃娘娘眼馋那匹马,替小公主求了好几次,人家皇上都没有吐口。您这样明目张胆地挖小皇子的墙角,真的好吗?
  心中虽然这么想着,刘总管脸上却丝毫没有露出一分来。他知道,以主子对余姑娘看重的程度,如果她口中吐露出那么一丝丝的意愿,自家主子排除万难也要帮她讨回来。他心中祈祷着:余姑娘千万要顶住啊!
  或许满天的神佛怜惜他忠心为主,余姑娘如他所愿地开口拒绝了:“我觉得我们家小红挺好的。就像狂风对你的重要性一样,小红对我来说不只是代步的工具,而是亲密的伙伴。你也知道,我们家养的动物都有灵性。如果我抛弃它,小红肯定会伤心的。”
  似乎听懂主人的话语,小红桀骜不驯的目光变得柔和又温顺起来,就连脚步也轻盈了几分,踏在地上发出轻快有节奏的声音。不过,余小草知道这家伙是记仇的,它不敢对提出换掉它的阳郡王怎么样,私下里估计会对狂风做出更多的小动作。
  就像少年对自己爱慕的人,总会包容她的小任性和小脾气。余小草敢打包票,狂风肯定对小红有那么点意思,所以那么暴烈的性子到了小红面前,任打任骂驯良无比。
  抬眸看了一眼不时把视线投过来的阳郡王,果然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马,这家伙将来肯定也是一个疼惜媳妇的好男人吧?如果,他真的能信守自己的承诺,那他不失为一个好的结婚对象。或许……她应该考虑考虑了!
  这么想着,她似乎不那么排斥嫁人了。即使在前世,一旦选择了也未必就是正确的,渣男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存在的。为什么不给彼此一个获得幸福的机会呢?
  朱俊阳隐隐察觉到身边人看向自己目光发生了变化,虽然不知道变化的缘由,可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种改变绝对不是坏事。没来由的,他的心情随着清风飞扬起来,渐渐升起的暑热,也变得可爱可亲起来。
  两人就这样默默的并驾齐驱,直到两人到了皇庄的时候,惜春她们的马车还没看到影子呢。而此时皇庄的前面,已经停了不少马车,看来有人比她们更积极呢。
  果然,一进皇庄,刘尚书已经带着户部的一些官员,还有皇庄上的管事们等在那儿了。
  这些人,有的跟小草碰过面,知道她的本事,虽然不像刘尚书那样对她那么推崇,可面儿上还是过得去的。有的则眼中充满了轻视,觉得一个十来岁的丫头片子,能干什么?赏给她六品官,不过皇上一时心血来潮而已。
  如果他们不配合,一个小丫头能翻出什么花样来?做不出成绩,说明她没本事,到时候被捋了官,不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吗?
  这些官员们心中所想,早就被朱俊阳窥探清楚了。强忍住心中的怒火,他把那些想要为难他家丫头的官员和管事都记了下来,准备找机会参他们一本。
  第四百二十九章 妇唱夫随
  你们不是想让爷的小丫头丢官吗?爷先让你们丢掉头上的官帽,永远不能翻身!那些暂时没有打算为难小丫头的,也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不行,得敲打敲打这些眉高眼低的家伙们。
  朱俊阳上前一步,站到余小草的身边,跟她并肩而立,用行动和态度表达自己是给小丫头撑腰的。
  “奉皇上口谕,无论户部掌管农事的官员,还是皇庄上的管事,一概听从余农事官的调遣。如有不从,严惩不贷!”朱俊阳凌厉的眼神,扫过那几个心有不轨的官员,停顿了一下,继续道,“皇庄的一切,交给户部和爷一同掌管,爷提议皇庄一切事宜都由新上任的农事官做主,刘尚书,你怎么看?”
  “我没有异议,在种田方面,老夫也不过是个二把手,余姑娘在此方面远远超过老夫,由她主管皇庄事宜,老夫放心!”接着,刘尚书把在座的官员和管事,一一介绍给余小草认识。谁分管什么,都详细地说清楚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