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6)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罗伯茨夫人打开了门。
段非拙记忆中的罗伯茨夫人是个心宽体胖的和善妇人,总是乐呵呵的,嘴角挂着笑纹。但是和上次见面时相比,她瘦了一圈,眼睛红肿,布满血丝,像是才哭过一场。
她望着段非拙,瘦削的脸上绽开一个淡淡的笑容。这大概是她近些日子所展露的第一个笑容。
医生,是您!她激动地握住段非拙的手,没想到您还会回来!对不起,我还以为您是那些记者。请进,快请进,您永远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
她从橱柜里拿出一只杯子,用心擦了擦,给客人倒了水。橱柜里所有的杯子都有缺口,唯有她取出的这只是完整的。这是专门给贵客用的最好的杯子。
最近有很多记者来吗?段非拙问。
是啊,自打露丝她罗伯茨夫人咬了咬嘴唇,就来了一大帮记者采访我们。一开始我以为他们是想帮受害者讨回公道,但我错了。他们只是想挖出一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给他们的报纸增加销量。
段非拙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这就是记者,这就是媒体。
罗伯茨先生和小爱德华呢?他问。
爱德华在工厂工作,还要晚点儿才回来。罗伯茨夫人答道,至于我丈夫
她望向屋里的一扇紧闭的门。门后传来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像是有人正挥舞锤子卖力干活。
自打他开始学鞋匠技术,那间屋子就成了他的工作室。罗伯茨夫人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幽怨,他现在成天闭门不出,就知道做鞋子。
她起身走到门前,大喊出来啊,切斯特医生来了!你不招待一下人家吗?
工作室中的敲打声停止了几秒,紧接着又响了起来。叮叮当当,规律得令人头皮发麻。
您瞧瞧,他现在就这样。罗伯茨夫人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连女儿没了,都漠不关心
说着,她又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
要和她谈论她女儿的死讯,等于是挖开人家的伤口。段非拙于心不忍,但为了案子,他还是下定决心问我在报纸上看见了露丝的事。露丝她葬礼什么时候举行?
后天。罗伯茨夫人黯然道。
段非拙问她停灵在哪里?我能去看看吗?
在圣安德肋教堂。要是露丝那孩子知道您这么关心她,她一定一定说着,罗伯茨夫人又猛烈地摇起头,不,您还是别去了!露丝的样子实在是她肯定希望您记忆中的她一直是那个标致的姑娘,而不是而不是
她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段非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承受着丧女之痛的妇人,只能笨拙地重复着节哀顺变之类的话。直到罗伯茨家的小儿子爱德华下班回来,情况才有所好转。
段非拙临走前给爱德华塞了几英镑。他和他姐姐不同,没有推辞,只说了句等我将来赚了钱会还给您的就收下了。和上次见面时比起来,爱德华老成了许多,说话像个大人,对于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孩子来说,也不知是好是坏。
圣安德肋教堂距离烂泥街不远,阿伯丁贫穷的人们几乎都在这儿举行葬礼。
圣安德肋是苏格兰的主保圣人,这座教堂因他而命名。然而教堂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有些残破,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修葺过了。教堂中有些家族墓地已有几百年历史。而那些没有家族墓地也买不起墓碑、墓地的贫民,只能和其他死者共享一个墓穴,草草掩埋。
段非拙过去在烂泥街行医时曾多次拜访过圣安德肋教堂(他的医术还没精湛到可以起死回生),和这儿的老牧师算是相熟。
牧师见到他也是一脸惊讶这不是切斯特医生吗?您怎么回来了?
他继承巨额遗产搬去伦敦的消息已经在熟人中传遍了,大家似乎都觉得他会一辈子留在伦敦吃香喝辣,不可能再回到这个贫穷破落的地方了。
回来参加露丝的葬礼。段非拙说。
牧师在胸前划十字可怜的姑娘,愿她在圣母的怀抱中安息。
我能看看她的遗体吗?她母亲已经同意了。
牧师点点头我带您过去。
举行葬礼之前,遗体会暂时停放在教堂地下室。两人沿着一道狭窄昏暗的楼梯来到地下。段非拙能明显感觉到越往地下深处走,温度就越低,即使披着z的大衣,寒意也能渗进他的皮肤里。
楼梯尽头是一条笔直的走廊,末尾伫立着一扇铁门。牧师从腰上解下一串钥匙,打开了门。
这儿从前是地下墓穴。牧师沙哑地说,后来殡葬制度改革,遗骨都迁出去了。
段非拙走进地窖。这儿的温度低到他呼吸时竟然喷出了白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血腥腐臭的气味。
这时代还没发明冷冻技术,想长时间的保存尸体,要么进行防腐处理,要么只能将尸体停放在寒冷的地窖中。
地窖中央摆着几具棺材,大部分是空的,只有一具盖着白布。
段非拙伸手欲揭开遗体上的白布。
牧师一把攥住他的手腕您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吓人得很。好好一个小姑娘变成这副模样,您要是见了,搞不好会做一辈子的噩梦。
放心吧。我见过很多恐怖的事。段非拙低声说,有些连噩梦中都未必有。
他一把掀开白布。
看见死者遗容的瞬间,段非拙不禁扭开了脸。
牧师哼了一声,脸上像是写了瞧我说什么来着一行字似的。
段非拙咬了咬牙,强迫自己面向死者。
牧师说得没错,简直太可怕了。死者是名年轻女子,段非拙一时不敢确定是不是露丝,因为她只剩下半张脸,另外半张脸血肉模糊,根本辨认不出容貌。
死者的身躯也好不到哪儿去。她的一条手臂残缺不全,破碎的骨头刺破了血肉。从胸口到下腹的血肉完全消失了,内脏也不翼而飞,残损的伤口上布满齿痕,像是被一头疯狂的野兽撕咬过。
真可怜。牧师同情地说,她母亲去认尸的时候,甚至不敢相认,最后是根据身上的胎记才判断出是她的。
段非拙的手不住地颤抖起来。地窖中如此寒冷,他的内心却仿佛燃起了一捧烈火,烧得他眼睛发红。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出教堂,冲上阿伯丁的街道,揪出杀害露丝的凶手,将其碎尸万段。
他闭上眼睛,努力压抑自己的怒火。
不能意气用事。不能鲁莽冲动。他在内心重复道。
您懂医术,医生,能看出什么吗?牧师好奇地问。
段非拙又将露丝的遗体细细观察了一遍。
伤口很多,但没有活体反应。他低声说,她是先被杀死,然后凶手才把她
警察也是这么说的。她先被掐死机械性窒息然后尸体才遭到呃损毁。
牧师不想说吞食,那实在是太过骇人听闻了。
露丝仅剩的一小段脖子上留有几枚手指形状的瘀斑。这时代还没有指纹鉴定技术,段非拙仅能从掐痕的形状判断,凶手的手掌比较大,更有可能是男性。
有这种力量的人,应该是男性。段非拙说,不过也不排除强壮的女性。
我觉得应该是男的。牧师说,除了她,还有另外四名死者,三男一女。其中有体格健壮的工人。能制服他的人,恐怕得是个大力士。
段非拙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问死者有没有遭到那个性侵害?
牧师扬起眉毛这倒是没听说。很奇怪,是不是?
一点也不奇怪。段非拙心想。假如凶手是血腥盛宴修会的最后一名成员,是一个秘术师,那么他的目的就是吞食人肉,满足食欲,而不是性欲。
不对。凶手若是秘术师,那么当然可以用秘术制服受害人。女秘术师也能轻易做到这一点。
段非拙俯下身,细细查看伤口周围的痕迹。
残破的躯体上留有一两处咬痕。从齿形判断,是人类的牙齿。
一切都和z的推断相符。凶手越来越有可能是猩红盛宴的在逃秘术师了。
段非拙不愿再看露丝的遗体。她母亲说得对。如果是露丝,一定希望自己留在世人心中的印象永远都是那个天真漂亮的少女,而不是一具面目全非、残缺不全的尸体。
牧师,葬礼那天,露丝就要这么下葬吗?段非拙问。
当然不是了。她家人会来给她穿上最好看的衣服,然后举行哀悼仪式,大家轮流鲜花,瞻仰遗容。牧师顿了顿,补充道,唉,瞻仰遗容这项可能办不了了。可怜的姑娘。
阿伯丁有没有遗体修复师?
遗体修复师?牧师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
就是给遗体化妆,修复残缺的部分,让他们看起来漂亮一点儿。
老牧师抬头望着天花板,眯起眼睛思索。
在西尔弗路有一家棺材铺,他说,我记得那儿的老板好像会这门手艺。我曾经见过一个死者,被石头砸碎了脑袋。但是在葬礼上,他看上去就像从没受过伤似的。他老婆说全是那个棺材铺老板的功劳。
段非拙点点头,咕哝了一句谢谢。他什么也做不了,至少至少要让露丝走得漂亮体面。
两人离开停尸间,铁门在他们身后轰然关闭。
在冰冷的地窖中待久了,段非拙竟然觉得外面有些热。
他辞别牧师,前往西尔弗路。
天色已晚,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细雨暂歇,石板路面上的积水反射着璀璨的灯光。
西尔弗路上有几家酒馆和餐厅仍在营业,但生意惨淡。阿伯丁连续杀人案让夜晚变得极度危险,许多人天色一暗就会匆匆赶回家中,若不是胆大十足或者因为工作而不得不夜晚外出,谁也不愿走夜路。
段非拙向酒馆员工打听棺材铺的位置,那员工皱起眉,做了个驱邪手势,指了指街道的另一边。
他又往前走了几十米,终于见到了棺材铺的招牌招牌就是棺材的形状,高悬在街道上方。
它大门紧锁,窗户中也见不到灯光。段非拙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敲了敲门。要是无人应门,他就明天再来一趟。
出乎他意料的是,不一会儿门上用作猫眼的小窗就打开了,露出一双绿眼睛,令人联想到猫。
买棺材?绿眼睛的主人问。
很抱歉这么晚打扰您。段非拙说,我听说这里有一位技艺高超的遗体修复师。我有位朋友过世了,想请这位修复师把她变回原来的样子。
为了增加可信度,他又补充了一句,是圣安德肋教堂的牧师介绍我来的。
门上的小窗关闭了。段非拙以为店铺这么晚不接待客人,已经做好了明天再拜访的打算,但是门立刻打开了。
开门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赭红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看上去比段非拙还小几岁的模样,身材瘦弱,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不知是天生身体病弱,还是棺材铺生意惨淡,让他连饭都吃不起。
段非拙朝年轻小伙子身后望去。店里点着煤油灯,店面一侧堆放着许许多多棺材,另外一侧则堆放着切割好的木板。木头的清香扑鼻而来。
我就是修复师。小伙子说,我叫邓肯麦克莱恩。
段非拙跟他握手。利奥切斯特。他报上原身的名字,您这么晚了还营业?
邓肯揶揄地一笑人到了晚上难道就不会死吗?
言之有理。段非拙心想。
那么修复遗体
先跟您说好,邓肯打断他,我是专业人士,收费很贵的。遗体毁损得越严重,收费就越贵。但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只要您出得起钱,我保证让逝者看起来和生前一模一样。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骄傲。
我出得起钱。段非拙自信地说,只不过有件事我得先说明白。那位死者是最近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遗体的样子比较的可怕。后天就要举行葬礼了
我明白了。邓肯快速打断他,我看过报纸,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想修复如初的话,十镑。先付一半定金。
这笔钱段非拙还是能轻易拿出来的。他摸出钱包,数出足够的金币付给邓肯。
见他这么爽快,连还价都不还一下,邓肯也大吃一惊。他拿起一枚金币咬了一口,对着灯光看了看牙印,方才确定这是真金。
葬礼后天就要举行。段非拙又说了一遍,来得及吗?
当然。一天时间足够了。邓肯信心十足地答道,圣安德肋教堂是吧?
是的。死者名叫露丝罗伯茨。
那就这么说定了。邓肯往手心吐了一口吐沫,伸给段非拙。只要两人这么握手,就是达成交易的意思。虽然有些不卫生,但段非拙还是入乡随俗了。
离开棺材铺,段非拙这才想起他应该去和z碰头。
两人当时约好在警察局门口见面。段非拙本该拜访过露丝家之后就立刻赶去见他的,但他先去了教堂,又为了找遗体修复师而耽误了一些时间。z肯定等急了。
段非拙想拦一辆马车赶往警局,然而路上一辆车都见不着。车夫们宁愿少赚些钱,也要避开危险的夜晚。天知道他们会不会变成连环杀手的下一个牺牲品。
段非拙没办法埋怨车夫们的求生欲,只好步行前往警局。夜色更深,空中弥漫着一层淡淡的夜雾,路灯变成了一个个泛着光晕的橙色灯球。
还没到警局,雨又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段非拙咒骂了一声。他出门时什么都带了,却偏偏忘记带伞。下次真该提点提点阿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