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她用力摇头,“没有!”
  脸上的笑无论如何也无法收敛,他努力压了声,“i can not believe i’m gonna ask this: how far did you go?”(我真不敢相信我要问这个:你们到哪一步了?)
  “嗯……kiss……”
  “and?”(还有呢?)
  “他……想摸我来着……我……不行……”
  他终于笑了,根本把持不住的笑声,双肩颤得庞大的架势几乎都要倒塌下来。安小素觉得自己已经从头顶红到了脚趾头,很想埋在一堆枕头里去死,可是他还在身上,卡着她不许她藏起来。
  在她觉得自己就要羞死的时候,他一把裹了她,抱紧,紧得她透不过气来,像要摁进他身体里。她也不怕,心里很安然地想:勒死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v了,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小天使。
  工作太忙,只能做到这样的字数,求不抛弃,嘤嘤嘤
  ☆、晋江首发
  江南的雨向来是缠缠绵绵、难分难舍, 可是这一天却变得非常果断,不到十一点戛然而止,而且很快就出了太阳。
  生于斯,长于斯,安小素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阳光,应着一缕从窗帘缝隙透进的光线, 她几乎是逃一样挣开了他的怀抱。
  长这么大, 从未经历过这么尴尬的事。光着脚站在地上, 嗯……不只是光着脚……身上只有……内衣, 还不成套。bra是林虹指导她买的,很华丽的样式,带了厚厚的海绵内衬、带了钢圈、带了很复杂的蕾丝花边, 而内裤……是hello kitty的。
  而他,懒懒地卧在大床上, 雪白的被单遮着下身, 露出上身man到流鼻血的肌肉。那姿势就像电视里专门摆拍的床//照, 脸上的笑, 很纨绔,很流氓。
  一个床上,一个床下, 那画面……像古代的小丫鬟和坏主子。
  她抱着胸前,嗫嚅着,“我,我要回家。回去……搬家。”
  不知道为什么, 忽然觉得被他欺负了。被岳总。
  他没有拦,也要起来随她帮忙,她说不用,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跑了。
  离开酒店,安小素先是在前台拿了地址和钥匙,然后赶紧回家联系搬家公司。
  她自己完全可以。谁的帮助也不需要!
  签合同、付押金、搬家、收拾,卷了袖子干了一整天,等到再坐下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蜷缩在一堆靠枕里,环顾着自己的新家。
  这是芳渔园里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十楼,坐北向南,不高不低。房间装修是暖色系,淡橘与粉白搭配得很养眼,电器都是新的,配了宜家的家具,卧房里搬进了她的小钢琴床,便一切就绪。最难得的是装了地暖,可以光脚走路,可以席地而坐,南方湿潮的天气里简直就是女王级的享受。
  而且,还有飘窗。
  很舒适,很漂亮,就这样拿掉了她一多半的工资。
  窝在飘窗里,挑起窗帘,万家灯火,街区对面就是那座花园酒店,抬头就可以看到二十六楼。做工程的人几乎一眼就找到了他的房间。亮着灯。
  放下窗帘,人往下出溜,很累,很沮丧。
  今天,本来要发生的事,是怎么了?
  安小素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纯洁的情结,虽然她还没有经历过,但是并不妨碍她很懂得这方面的,咳,知识。肉//体的欢愉是人的一种本能,神经学家浩斯特戈就有过一句很著名的话:在高//潮时,女性没有任何与情感有关的感觉。
  那就是说在不反感的前提下,这应该是个纯技术活儿。
  这个观念曾经是她觉得完全可以和秦宇睡的精神基础。
  可是,她临阵脱逃了。
  好吧,这并不是件坏事,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其实是真的不能接受他。可是,为什么,今天她又不行??
  还有比tony更男人的男人吗?还有比tony更性感的男人吗?还有比五星级酒店更适合的房间吗?
  一路去找他的时候,她的心都飞了起来;他吻她的时候,她觉得到处都是五彩的烟花,开心得冒泡泡。可是,还没到最后关头,她就败了。
  神经绷得很紧,身体僵直,这是一种纯物理的表现。
  想起他说“放开”,安小素觉得他当时可能觉得她像个母夜叉。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tony现在怎么想已经不重要了,安小素觉得现在很有必要自查一下:她是不是有什么隐藏的性取向自己还没意识到?还是天生……性冷淡?
  她是很喜欢看美女,尤其是那种性感与温柔交揉的美人,简直就是艺术品。以前跟秦宇一起出去,她的眼睛比他要色,经常还要指给他看。
  可是,她只是喜欢看而已,并没有想要不可言说的任何欲//望啊。
  难道……是自己冷淡?
  以前林虹说女人要先爱自己的身体,男人才会爱。她都不以为然,现在好像有点道理。她喜欢看美女,多半原因也是因为羡慕吧,女人的曲线是最美的,就应该凸、应该翘;而她基本属于哪里都不翘的。穿衣服很好看,然而脱了衣服就……
  她很想跟他在一起,很喜欢亲他,可是,可以不睡吗?
  ……
  周一。
  一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蒙蒙亮的时候,安小素出去跑了一大圈,一身汗毛乍开,流了汗才觉得痛快些。洗了个澡,又上了床。
  没有班可上。
  要派往江州分部的工程组人马都被放了假收拾行装,周三才要统一出发。安小素虽然是在自己的“努力”下留下了,可是并没有收到公司的正式通知,米娅那边已经有了人员接替,她现在只能在家等着。
  给秦宇打完电话就把他拉黑了,新房间的电话他根本不知道,所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她还可以清静地过两天。
  两天?
  当时分的痛快,现在感觉自己就站在火山口上,随时可能被烧死。
  爱咋咋地吧!
  蒙了头,又拿出手机。
  周日一天从身到心,从极端亢奋到筋疲力尽,自己把自己折腾得不轻,翻了翻安静的小企鹅,还没想好要打什么字,就抱着手机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下午两点,骨头都睡软了,不想起,窝在被窝里。阳光很好,透过窗帘铺进房中,奶白色的家具上都是淡淡的紫罗兰,很公主。琢磨着是不是再买一块长绒地毯,这样就可以坐在地上看书,最好和窗帘的颜色一样,美//美哒。
  也许他是对的,多花点钱,视觉享受都不一样。
  正一个人盘算着,床头电话响了,吓了她一跳。
  “喂,”
  “睡醒了吗?”
  “……嗯,”一听他的声音,心就跳,吸了两口气才应了一声。
  “醒了就起来吧,咱们出去。”
  “去哪儿啊?”
  “去野营。”
  啊??
  她还没有“啊”出声,电话已经挂了,起身打开窗帘,楼下果然停着那辆越野吉普,他正从车上下来在整理后背箱。
  看着那一身行头和后备箱里隐约可见的装备,安小素立刻兴奋得叫了起来,啊!真的是要去野营啊!!
  迅速洗漱一下,换衣服。野营不需要好看,必须保暖。去现场时候买的保暖衣裤全部上身,又把那条绒绒熊的裙子带上,钻睡袋的时候最舒服了。
  一刻钟,准备停当。
  冲到楼下,他身上是现场时候常穿的那件厚重的冲锋雪衣、大皮靴,衣服本身就因为防寒防雨的质地显得棱角坚硬,再加上他的身材,这就是她第一次见他时那副高大粗犷、不可摧毁的模样。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没刮胡子!没刮胡子!昨天还西装革履、五星级酒店的岳总,今天秒变腰!!
  她笑,把包扔到后座,跳上了车。
  车开出来,一路往南。大概开了两小时,来到一个叫泽浦的小镇。已经下午四点多,找了山脚下的小饭店,热热地吃了两碗面就往山上去。
  原来这是一个野外生存培训基地,夏天供游人野营,秋冬只供专业培训。应该是已经提前联系好,车开上来,看到山腰处有灯光,一天的训练已经结束,帐篷都已经支了起来。
  天已擦黑,江南的山比起现场的山要温柔秀气很多,可是遮在暮昏时候的阴影里也显得阴森森的庞大。安小素以为他们要和培训组一起扎营,谁知车更往高处开了开,隐在树林里的空地,不会很远,却很私密。
  等把东西都搬过来,天已经黑了,好在营地提供了篝火木柴和助燃剂,他们不用捡枯枝生火。打开照明灯,岳绍辉立刻着手整理地面搭帐篷,安小素负责生火。
  很快,按照big rob的秘诀她就拢出一堆十分紧凑又旺盛的篝火。回头看,帐篷已经搭得差不多了,是四季高山帐,非常挡风,大小大概是个六人帐。听起来六人帐很大,其实看起来还没有一张双人床大。
  要睡在一起,没关系,野外比五星级酒店安全多了。
  岳绍辉搭好帐篷,又把水箱安置好,洗了手,坐到她身后。她正专心地往烧烤叉上叉棉花糖,雪青色的滑雪衣裹着白围巾,绒绒的毛线帽子耷拉下两只兔子耳朵,包裹得很严实,篝火映着小脸,眸中闪闪的。
  “吃得了么,叉这么多。”
  “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最喜欢吃?一个月前才第一次吃。”
  “i know it at the first taste. problem?”(第一次吃就知道最喜欢吃了,有问题吗?)
  他笑,伸手将她搂进怀里,“no.”
  安小素把烧烤叉伸到篝火上,嘶嘶的声音一起,棉花糖的焦甜味就飘了起来。清冷的空气,松枝的味道,只是没有雪,安静的夜与一个月前那个晚上一样。
  靠着他,她问,“怎么好好想起来野营?”
  “because i miss my bunny.”(因为我想我的兔子。)
  她仰起头,他的脸正在眼前,抬手摸摸,扎扎的胡子。“我也想你。很想。”
  他笑,“apparently, not enough.”(很明显,不够。)
  她真的很想腰,很想。正要跟他争辩,棉花糖要化了,赶紧收回来,吹吹,两指捏下一块塞到自己嘴巴里,取晚了,糖很黏,又赶紧摘下一块,“给你。”
  他没接,低头,握了她的手放进嘴里,吮干净手指上的糖。
  棉花糖,真的很甜。
  她吃了好几个,嘴巴黏黏的,正想起身找水,他一伸胳膊从旁边的小冰箱里,啪一声打开,递到她口边。
  泡沫的苦香扑鼻而来,安小素开心叫,“啊,你还带啤酒了?太好了。”抿一口,好清凉,举起来,“你要不要?”
  他咬咬牙,低头,喝了一口。
  天气真好,天那么高,夜那么近,很远很远的两颗小星星清凉凉的,还没有山腰乏去的篝火亮。好清静,像那天晚上一样……
  “那天big rob还唱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思乡情深,好好听。”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