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魏熙然脸红,大腿夹紧他的手,“别说了。”
  “以后我们就算正式交往了吧。”裴御东抚摸了一阵,翻躺在床上,从后面搂住她,柔情蜜意,“你放心,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以前因为你是我的表妹,所以我不敢说出来。现在知道你不是了,我怎么会放手呢。熙然宝贝,好好跟我在一起,我不会亏待你的。”
  魏熙然听见他的话就控制不住地想到牧锦才是他的表妹,幸亏她是背对着裴御东,不然让男人看见她脸上扭曲的表情,恐怕要吓坏。她怨恨地说:“是啊,我不是你表妹,以后我什么都没有了。”
  “那怎么会?”裴御东心情轻松,“你想要什么我会不给你?”
  “可是……”可是,别人给的,和属于自己的,完全是两码事!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魏熙然闭了闭眼,换了个表情,露出娇羞的神色,返身埋进了他的怀中,“这可是你说的。我希望我们的事情暂时不要让爹地妈咪知道。而且姨妈现在也不太喜欢我,为什么?”
  “没关系,我妈咪就是那样,”裴御东不以为然,“对于每个和我交往的女人,她都看不顺眼,我才不理她。”
  “每个和你交往的女人?”魏熙然抬起头,娇嗔地看他。
  裴御东笑起来,捏捏她的脸,“放心,现在只有你一个。”
  “现在?”魏熙然又强调,挑了挑弯月眉。
  裴御东狠狠亲了她一口,随口给出了承诺,“不只是现在,以后都是!”
  魏熙然这才笑了,重新埋进他的胸膛。
  两人温存了许久,才起床。魏熙然洗了澡出来,看见裴御东盯着她放在桌上的手机,忙问:“怎么了?”
  裴御东皱眉,“刚才路仕铭给你打电话。”
  “你接了?”魏熙然一惊。
  “怎么会!”裴御东不开心,“他干嘛这么早给你打电话?”
  魏熙然才想起,今天她要和路仕铭约会……
  “仕铭哥也许有什么事吧。没关系,不用管他!”魏熙然把电话了关了机,然后坐到裴御东身边,“我们去吃早茶好吗?”
  裴御东感觉她不在意路仕铭,这才高兴起来,搂着她的肩膀,吻吻她的发鬓,“好。”
  这天一直到中午,裴御东才送她回家休息。
  刚回到牧家,魏熙然就将手机开机,立刻蹦出了无数条短信,还有很多未接来电,都是路仕铭的。
  魏熙然连忙回拨,“仕铭哥,抱歉,我今早上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我都没看见你的短信……嗯,我昨天晚上看碟片,睡得太晚了,所以起得晚了些……呵呵呵,你不要生气嘛,我知道仕铭哥最好了……嗯,好啊,下午你来接我吧……好,一会儿见。”
  挂了手机,魏熙然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事情尽在掌握”的表情。同时和两个男人交往,有什么困难。她会让他们都心甘情愿,没有心思去想别的女人,到最后,谁家父母松口,她就嫁给谁!至于被甩掉的那一个,就不是她能管的了。
  魏熙然挂了电话,哼着歌想跑上楼,结果刚跨上台阶就骤然停了下来,脸上露出一丝觉得疼痛的神态。接着她将步子放得极慢,小心翼翼地走上了台阶。
  菊嫂等几个佣人正从楼下经过,看见她,都问了一声好。魏熙然堆起可爱亲切的笑容,点点头。
  但是她上楼之后,几个女佣却嘀嘀咕咕起来,“熙然小姐的动作很不自然。”“她是不是受伤了?”
  菊嫂忠实地把这些事情都记了下来——比如表少爷经常来找魏熙然,比如她昨晚没有回牧宅,比如她今早回来走路不自然等等。等牧锦回来,菊嫂要一一汇报上去。
  淑女盛会只有后续采访和一些杂志约的个人访谈了,没有什么事的淑女们就先与父母回了各自的城市。
  牧锦因为有约谈,所以暂时留在京城。
  盛会结束第二天早上,她在健身房里遇见了顾震苏。
  顾震苏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背心和短裤,正在跑步机上挥洒汗水,看见牧锦进来,他笑着打招呼,“早啊。”
  “早。”牧锦没什么特殊的表情,走到另一边的跑步机上跑了起来。
  这个时段,健身房没有多少人过来,而且淑女盛会结束,女孩们也都刻意地放了自己的假。所以只有他们两个沉默地跑了许久,同时停下。
  顾震苏又去了器械区,开始练肱二头肌,他边举着器械边问玩着哑铃的牧锦,“什么时候送我你写的字?”
  牧锦停了停,“都说了是回安市,现在我也没有时间。”
  “你那个枕套不错,挺可爱的,我会放在我的房间里。”顾震苏又道。
  牧锦郁闷了,转身面对他,“我不知道你们是在搞什么鬼,就算是真的打算为慈善事业做贡献,也没有必要那样抬价吧。你不知道,昨天其他的淑女们都快把我恨上了。”
  “为什么恨你?因为你的作品有人喜欢?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呢?”顾震苏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觉得我出的价很合理,买我喜欢的东西,多少钱都不为过。”
  牧锦脸有点发烧,又转回身不看他。
  过了一会儿,顾震苏练习器械的声音停了下来,健身房里十分安静,牧锦面对墙壁玩着哑铃,觉得有点不对劲,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把她吓了一跳,顾震苏就站在她身后,也不知道多久了!她惊得往旁边躲,一脚踩在放在地上的哑铃上,整个人踉跄起来。
  “小心!”顾震苏伸手扶住了她的腰。
  ——温暖的大手贴在纤细的腰肢上,两个人心中同时一震。
  顾震苏出了些汗,但他身上没有汗臭,只有淡淡的运动香水味,他的胸肌和肱二头肌是专门请私教安排课程锻炼出来的,形状完美,又不会过于发达。他整个人好像是一株行走的费洛蒙植物,散发着浓郁的男性魅力。
  近距离靠近现在的他,只怕任何一个女孩都会头晕目眩。
  而牧锦,身材高挑,骨架也比较均匀,穿着外衣的时候,会觉得她比一般的女孩健康结实,但触碰到她的腰,才知道这女孩是完美的沙漏型身材,胸大腰细翘臀长腿,绝对有傲人的资本。
  上次在温泉,几个男人都遗憾没有看见她穿泳装的样子,而前几天在舞池,顾震苏也没有心思去感受牧锦的身段。这会儿,他的手就贴在女孩子的腰上,好像两手一握就能握满,因为怕她摔倒,他用力将女孩的娇躯贴向自己,挺翘的臀部正巧撞在了自己某个部位上,这动作这是……尴尬又让人遐思!
  两个年轻人都愣住了,下一秒,牧锦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翘臀后面是顾震苏的什么部位,米分嫩的脸颊倏然红透了,她挣扎了一下,羞恼地低声道:“放手!”
  顾震苏另一只手急忙按住她的肩膀,声音低沉,“你别乱动。”
  他的声音太稳重,牧锦怔住片刻,反应过来后又要挣动,他已经放开了手。
  牧锦急忙回转身想推开他,结果顾震苏咚地一手就撑在了墙上,把她困在了自己和墙壁之间。
  壁咚……!
  牧锦懵了。什么时候她和顾震苏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这种状态她实在是应付不来!
  ☆、第97章 情知起100
  第一百章
  事情发生得太快,电光火石之间,就成了面对面站在一起的状态,靠近到彼此肌肤上的温度都能互相感应的程度。
  牧锦下意识就停住了呼吸,漂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卷翘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着,紧紧盯着顾震苏的脸。
  感觉到对方似乎想要凑近自己的唇,她条件反射地别开了脸。
  顾震苏十分遗憾。他确实是想吻上去的,可惜被她躲过了。
  ——肯定了!在这种情况下,还不想吻这个女孩,那他简直就不是男人!顾震苏当然是男人,他当然想吻她!但他不愿意强迫,只好郁闷地放弃这个打算。
  天知道她身上有多么吸引人的香味,好像清新的带着雾气的山林里盛开的一朵不被人知晓的名花,混合着清冽与甜香,让人忍不住就想要摘取,然而一旦走近,却会被花香熏致昏迷而长醉。
  顾震苏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伸出手,用食指的指背轻轻地划过牧锦的脸颊,那肌肤嫩白、吹弹可破,充满了纯天然胶原蛋白,似乎还有一层可爱得如同水蜜桃般细小绒毛的质感,让他爱不释手。
  牧锦有点羞恼,抓住他的手推开,“顾震苏,你干嘛。”
  “别紧张……”顾震苏愉快地笑起来,笑声里带着磁性,“阿锦,我刚才只是想教你哑铃的其他锻炼方法,谁知道你会突然回头。”
  “我不要你教,你快点走开。”牧锦从没处理过感情方面的问题,她太紧张了,紧张到情绪都要失控。她已经憋了半天气了,再不呼吸就要晕了,大脑已经开始缺氧。
  顾震苏惊讶地低头望着她,发现她的脸色已经从米分红到嫣红再到酡红,头顶都快冒烟了似的。
  意识到少女从没被人这样对待过,所以是害羞所致,顾震苏更加愉悦,又伸手把玩她颊边的一缕从绑好的发带里调皮挣出来的黑发,“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紧张的时候,连耳垂都红得透明?”
  牧锦再也憋不住气,短促地呼吸起来,胸口起伏,无暇回答他的问题。
  顾震苏闷笑起来,“阿锦,你真的太可爱了。”
  牧锦恼羞成怒,伸手推他的胸膛,“我不喜欢别人靠我太近!”
  “那就是说,从来没人这么靠近过你?”顾震苏纹丝不动,直接曲解了她的意思。
  “顾震苏,你走开行不行?”牧锦有点无力。她实在很讨厌无法掌控的感觉,更讨厌自己被别人掌控!
  她不相信顾震苏对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情意,就算有,不过是因着自己这副还算不错的皮囊。这男人家世那么优越,本人又那么耀眼,如果真的和他陷入感情迷沼,还能有活着逃离的一天吗?牧锦没有自信。
  在心底,她是有一些喜欢这个男人的,但是她不认为自己对顾震苏来说是最为特殊的存在。顾震苏的风度太无懈可击,太漫不经心,也许在他看来,这不过是在打发时间而已!
  牧锦心生警惕。她已经觉察到自己与顾震苏相处时的异常了。之前就算是孟令晨差点对她表白,她的心也一如止水,毫无波澜。可顾震苏才几句暧昧的情话,简简单单,就把她的心房撬动,这个男人的魅力太可怕!
  她再次使出全身的力量,总算推动了顾震苏,“顾大少,请你自重!”
  这次顾震苏顺势退后了一步,无奈地说:“阿锦,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我已经为你着了迷。也许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我们可以好好聊聊?……我还从来没有追求过女孩,希望你能给我这个机会。”
  从来没有追求过女孩?牧锦冷笑。
  贴腰、壁咚、摸脸……这是从没追求过女孩的男人能够如此自然地做出来的事情吗?
  “如果你觉得刚才我的举动冒犯了你,我道歉。”顾震苏聪明地看出了她的神情所表达的含义,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也许我是有一些情不自禁了,希望你不要生气。”
  牧锦趁着他站远,偷偷地大口大口呼吸了几秒,等心跳正常了一点,才竭力用冷静的语调说:“顾震苏,你是天之骄子,我相对你来说,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孩,我有自知之明,所以我不会做灰姑娘的梦。”换言之,你的话,还是对那些爱慕你的人去说吧。
  顾震苏惊讶地皱起了眉头,“阿锦,难道你对我的印象那么差?还是你对自己没有自信?你不是灰姑娘,我也不是什么天之骄子。我只是作为一个男人,想要得到喜欢的姑娘的青睐,让她答应和我在一起,如此而已。”
  喜欢的姑娘……牧锦的心再次震了一下。
  她忽而反省,此时此刻的自己,好像在仗着对方的喜欢而矫情。
  到底是在矫情什么呢?她头脑冷静地分析起来。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最初不就是因为互相吸引。还需要什么说辞?难道要顾震苏跪下来指天指地发誓,说爱她爱得沧海桑田海枯石烂不变心?难以想象那样的画面。
  她害怕自己无法永远抓牢顾震苏的心,也害怕这种无法掌控的未来。
  她和顾震苏,真的互相了解吗?目前这种情况,更像是基于大脑中的爱情激素苯基乙胺含量突然的飙升,俗称——“来电”。
  她不否认,刚才的确很来电、很有感觉!假如她没有躲开,假如顾震苏吻了上来……那么眼下他们肯定已经是情侣,而不会是在冷静地考虑是否接受对方的追求。
  但是世界上没有“假如”。
  一瞬间的冲动之后,理智很快又占了上风。
  她可以不管不顾地接受顾震苏的求爱,她也可以享受被这样一个风华青年所爱慕呵护的感受。但那样太疯狂了,不是一个如她这般的重生者应该做的事。她早就受够了上流社会婚姻的冷漠和痛苦,这辈子一点儿也不想重蹈覆辙。
  她,和顾震苏,不一定有未来。
  顾家那样的门第,去过一次,只留下森严与高傲的印象,顾家的儿媳,恐怕只能是唐筠瑶那种身份地位的女孩。自己就算跟顾震苏春风一度,又如何呢?也许最终竞争不过唐筠瑶,反而成为景山大道的笑柄。
  前世里,路家那样的家庭,尚且对儿媳的要求颇多。顶级豪门顾家,岂不是更可怕?
  更何况,顾震苏的“喜欢”,又能够维持多久……?
  和顾震苏恋爱,是整个景山大道女孩的梦想,如果她答应了他,一定会收获不少羡慕,但更多的,肯定是嫉妒。
  和顾震苏恋爱,一定会很幸福,很甜蜜,很开心,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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