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似是故人来(五)

  许是觉得和她说话愉悦,周天行竟然有了精神,道:“现下天色尚早,本王无事,不如你写两个字来给本王看看吧!”
  “我……”
  “莫慌!本王不过随便看看,也好知道本王的执笔郎何时可以上任!”
  闻言,萧予绫不再推辞,走到案前自行磨了墨,摊开乳白宣纸,提笔问道:“王爷要岭写什么?”
  “就写你刚才的那句话吧。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 ,其孰能讥之乎?”
  萧予绫颔首,本来以为会丢脸,不想笔握于手中,竟然可以运用自如。
  她微微吃惊,毛笔字很讲究功底,即便从小练习,只要中断月余,便又是手抖无力之状。但,她的手,分明十分熟悉运笔之法。甚至于,她的大脑还没有意识到,提顿有力的字体便跃然纸上。
  这个何语,虽然是大家子,可到底落难三年,竟然对于写字没有丝毫生疏。难道说在落难的时候她也还勤加练习吗?如此说来,当真是文人之后,执着得让萧予绫不能理解。
  周天行看着那字,也很吃惊,道:“想不到你十一二岁,竟然能写出一手好字!”
  周天行一再提及萧予绫只有十一二岁,她也没有澄清,反正这具身体就像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
  她俯首退到一旁,让周天行上前拿起桌上的字端详。
  他看了一会字,嘶的感叹一声,道:“奇怪了,本王怎么觉得你的这手字十分熟悉呢?是何人教你的?”
  萧予绫愣住,这才想起何语的父亲当年是太傅,是他的老师。何语的字大概传承父亲,他当然会觉得熟悉。
  现在情况不明,她如何敢承认自己是何语,最起码,得弄清楚周天行寻找何语的原因,再作打算。
  她作出微微羞怯的样子,道:“岭,小时候虽然识过字,但家道中落以后,便搬出了京城远离了家族,不曾得老师教诲!”
  “那这字……”
  “这是岭站于学堂之角,偷偷看先生教习所得!”
  萧予绫知道,这是一个尊重贤士的时代,她如此说法,定能让周天行心生怜惜和赏识,也能让他不再深究下去。
  周天行看她的眼神,果然变了又变,最后欣慰的颔首,甚至还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纵使家道中落,可阿岭到底是士族子弟,未曾忘记发奋图强,值得世人敬佩!”
  萧予绫低眉顺目,道:“王爷谬赞!”
  “好!甚好!”周天行见她得到赞誉却面无骄躁之色,心中真的有些喜欢她,一个小孩子,能有此稳重性格,今后倒是可以一用!
  他微微停顿,道:“以后,你便做本王的执笔郎吧!”
  “谢王爷!”
  “嗯!”周天行心情极好,有了处理公事的心思,也有了体恤孩子的想法,道:“你下去吧,刚到府中诸多不适,今天本王便准你休息一天,让管家找个人带你熟悉一下王府和咸阳!”
  “是!”
  萧予绫退出书房时,满手是汗,走到院中,风一吹,才发现背部一片冰凉,连后背都是汗。
  她不禁苦笑,大概是周天行给她的教训太深刻,以至于他即便是和颜悦色的面对她,她还是忍不住紧张。
  她回头看了看书房,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举步正欲前行,却撞到一人,撞得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屁股摔得一阵火辣辣的疼,不禁委屈的抬头看向撞到她的元凶。
  是个儒雅的中年男子,确切的说,是早晨就已经来找过周天行的男子,好像是姓郑。
  郑明远心情不好,走路低着头想事情,哪知道竟然撞了人,还是一个小少年。他顿觉得愧疚,忙伸手去扶她,道:“对不住,对不住!可曾摔到哪里?”
  “没,没有!”知道对方不是有意的,自己也有错,萧予绫连忙爬起来,讪讪笑。
  郑明远看见她的脸,微微一怔,道歉的事情也忘了,脱口便道:“是你!”
  呃?难道,大家认识?
  见萧予绫面带疑惑之色,双眼圆睁看向他,郑明远方觉得自己的话很突兀,忙解释道:“早些时候老夫面见王爷,便已看到了你,你当时站在边上。”
  “哦!原来是大人!岭,见过大人!”说着,萧予绫对他拱手一拜。
  “免礼,免礼!”他虚扶她一把,凝视她的脸颊,道:“但不知小公子是何地人,老夫可曾见过你?”
  “岭,乃是山野小民,如何有机会与大人一见?”
  “可……老夫觉得你十分熟悉!”她的眉毛和鼻梁之间,都给他故人的感觉,虽然想不起来是谁,但他可以肯定必然见过她,至少见过她这般长相的人!
  “人有相似,在所难免!且,岭长得平庸,时常给人面善之感!”
  郑明远显然不能接受她的这番说辞,也不答她的话,径直问道:“你的父亲是……”
  “父亲无名小卒,不足挂齿!”
  “那你如何到这王府来的?”
  “岭,乃是刑风的远房表弟。经刑风举荐,幸得周管家赏识,故而到王爷身边侍候。”
  刑风的表弟?那倒是靠得住的人,还有周管家把关,郑明远对她的来路没有半分怀疑。只是,郑明远和刑风家素无往来,怎么会觉得刑风的表弟面善呢?
  见郑明远恨不得将她的脸看穿,萧予绫有些不自在,道:“大人是来见王爷的吧,快些进去吧,王爷今天心情不好,大人小心些!”
  闻言,郑明远心神一凝,向她微微颔首,而后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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