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在走到拐角的时候她脚步一顿,不为其他,只因为那一头突然闪出的身影。
  一身红衣长裙的沈从榕还真像她的名字一样的优雅从容,看到她微微颔首就要从一旁经过。
  会这么容易放过她的就不是方明雅了。
  “怎么着?那是你新找的金主?沈从榕,你这品味不行啊,还是说年纪大了,只能找这种档次的?”
  沈从榕脸色一沉,冷冷的扫了她一眼,那眸中的恨意令明雅心底涌上一丝讶然。
  良久,她听到她用一种极其柔和的声音沙沙的问她:“方明雅,我们好歹也算是姐妹一场,你又何必处处针对我。”
  明雅噎了下,收起面上的讥讽:“你什么时候把我当过姐妹?”
  沈从榕目光略微复杂的看着她:“没有吗?难道你忘了当年是谁陪着你去河边放风筝,谁替你这个乡巴佬配装打扮,谁把你介绍给周围的小朋友?”
  明雅笑出声,点点头:
  “对,是你陪我放风筝,最后失足掉进水里,最后还是我把你捞上来,谁知道你没事我回去反倒病了一场。是你替我配装打扮,可是也拿走不少我的新衣服还有发夹。是你把周围的小朋友介绍给我,可是介绍的都是些什么人?摊着手板问我要钱的有,欺负我年纪小让我跑腿的有,还有什么?我忘了,不过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人,沈从榕,像你这种时刻都在思索着如何算计别人的女人,还不配当我的姐妹。”
  走廊的灯光暗淡,将沈从榕精致姣好的面容笼罩在一片朦胧当中。
  其实在她身上有一种温婉贤淑的亲和力,令人不自觉的会生出好感,当然,如果她没有早一步的认识她,应该也会像旁人一般,对她讨厌不起来。
  可叹就叹在她们一早就相识。
  是从什么时候?
  明雅蹩着眉头思忖,那还得从自己七岁那年说起,刚被爸爸接回来的小明雅人生地不熟的周围又没个伴儿,于是目光很快便盯上了另一个小女孩,也就是佣人李嫂的女儿沈从榕。
  小时候的沈从榕长得那叫个粉雕玉琢,乖乖的站在一旁就跟一个小公主似的讨人喜欢。
  每天回到家嘴巴总是甜甜的见人就打招呼,有事没事还会帮着李嫂洗洗碗筷,而更多的时候则是搬着小板凳在院子里写作业。
  那时候她成绩真的很好,她有不懂的去问,她都能一一解答,又因为两人同龄更容易发生友情,久而久之便如胶似漆起来。
  其实如果她只是在平日里占占她的便宜,骗她点小钱,小零食她倒是不介意,这些东西她从来不缺,也不曾放在眼里。
  可真要说起她们决裂的原因,那得追溯到她八岁那年的绑架案上。
  那天她记得下了很大的雨,淅沥沥的清洗大地。
  从学校里出来,两个小女孩坐在高级轿车上玩着游戏,谁知道车子没驶出一公里,便被一辆面包车劫持,此后明雅是在一阵刺鼻的药水味中被迫陷入了黑暗。
  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眼睛被蒙住了,双手用胶布绑着关在某个脏兮兮的角落里。
  身旁还有一个人,听着“呜呜”的哭声,她第一时间就猜到了是被自己连累的闺蜜。
  听到几个男人的咒骂,两个小女孩怕得瑟瑟发抖,窝在一起连动也不敢动。
  而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步子很快,没多久她只觉得嘴巴一疼,原本贴在上面的黑色胶布被人粗鲁的撕开。
  “谁是方家小姐?”
  这一威胁,沈从榕顿时被吓得脸色发青,“呜呜”的哭得更大声。
  明雅当时也害怕,却只是发着抖没有哭,她心里也明白自己不能连累沈从榕,可她到底是年纪太小了,嘴里的话是怎么也说不出口。
  随着绑匪又一声的怒喝,一旁的沈从榕停止了哭声。
  直到现在她都记得,当年的沈从榕一边哽咽,一边用她好听又稚嫩的声音对那群很可能会对自己下狠手的凶徒说:“是她,她就是方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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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 被抓走的方明雅
  如蝶翼的睫毛动了动,明雅抬起眼有些自嘲的看着她,当时她性子急,人也强势,面对敌人的时候从来不假颜色,而曾经,沈从榕是那个习惯躲在她身后的人,也是她想过要保护,好好照顾的人,谁知道在最后背地里捅了她一刀的也是她。
  她敛下眉眼,心中顿时百转千回。
  反倒是一旁的沈从榕,听了她的话面色一僵:
  “方明雅,不管之前我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可是你不要忘了,当初是你横刀夺爱,如果没有你,现在挽着他的手走入这个会场的人只会是我。”她不甘示弱的还击。
  明雅冷哼一声:“那又如何,男未婚女未嫁,我一没拿枪指着他,二没拿绳子捆着他,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如果你真有本事他也不会选择跟我在一起。”
  “方明雅你真无耻,你除了有几个臭钱还有什么?!”面上的平静再也挂不住,她忍不住低吼,“你为什么总跟我过不去,只要是我喜欢的你都要抢,我知道我争不过你,我也认了,可这次……这次……”
  明雅眯起眼。
  “我生病了。”她深吸一口气,努力把眼泪逼回去,“今年一月,医生确诊为脑癌。”
  明雅愣了下,看着她那张漂亮的脸,一时竟说不出话。
  “就算积极治疗,存活的几率……也不见得多高。”沈从榕有些凄凉的说。
  而且她也没有那么多现钱能应付高昂的手术费与一系列后期治疗。
  明雅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的看着她,语调冷淡的说道:
  “那又怎样?”
  沈从榕似乎愣了下,而后在原地踌躇了一阵,突然一把抓住她的袖子,留着眼泪说道:
  “算我求你,离开卓然吧,就让我在死之前能跟他在一起,好吗?明雅?”
  明雅噎了下,突然就笑了:“你说你脑癌就脑癌?让我走就走?沈从榕你不仅仅是病了,还病得不清,而且……我凭什么答应你?”
  别说堵在两人之间的恩怨,就是最亲密的人也没有因为她病了,快死了,就让她把自己老公让出的道理。
  眼里闪过一丝狼狈,沈从榕歇斯底里的说道:“卓然根本不喜欢你,你为什么非抓着他不放?如此歹毒,方明雅你的心是铁做的吗?”
  看着已经不顾脸面跪在地上央求她的沈从榕,明雅愣了愣,不自觉的将她与几十年前的影像重叠。
  当时她记得是爸爸提着钱过来救她,等到歹徒把她们放回去以后,那个小小的沈从榕也是这样,跪在她房里面哭着对她哀求:明雅,求求你原谅我吧,不要告诉方叔叔,不然……不然我和妈妈会被赶出去的。
  那次她看着跪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的沈从榕,心软了。
  可这次……
  “沈从榕,我怀孕了。”她眯起眼,从不承认自己是个善良的人,“今天刚查出来,六周。”
  果然,这一颗炸弹轰出去,硬是将沈从榕吓得忘了怎么去反应。
  她仰着脸怔忡的看着她,眼底充满了震惊与不信。
  “这怎么可能?!”呼吸越发急促,她甚至连说话都在颤抖。
  “我为什么要骗你?”明雅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当着她的面轻轻抚摸上自己的小腹,“这里正孕育着一个流着卓然血液的孩子,你说如果他不喜欢我,怎么会让我怀上他的孩子?”
  “……你。”沈从榕不敢置信的盯着她,整个人已近崩溃。
  “少在我面前装可怜,你是什么人我比谁都清楚,脑癌?”她冷笑,“如果你明天就死了,我也许会相信。”
  “明雅,我求你……”她垂眸啜泣,面容凄楚。
  明雅侧过脸,从光滑的大理石上可以看到两人的身影。
  如今她抱着手臂站在高处,挑着眉毛不屑的斜睨,那模样,俨然就像电视剧里欺负柔弱女主的恶毒女配。
  嗤笑一声,与沈从榕相比,她哪怕再坏也是光明正大的来。
  “你要求我什么?还是你打算接手我的孩子?”她眯起眼,看着她突然仰起的小脸,冷飕飕的说,“你做梦,是我方明雅的东西,哪怕到死我也不会放手。”
  正好在这时,兜里的电话响了,明雅拿起来一看,是卓然。
  “明雅,你掉进水沟里了吗?”他看起来心情不错。
  明雅瞅瞅哭得稀里哗啦的沈从榕,突然就有些无语,她可不好意思告诉他,自己把他那红颜知己惹哭的事。
  轻咳了声,她迈开步子往会场里走:
  “是呀,你要过来捞我吗?”
  那头传来一阵略带磁性的笑声,温温和和的说好,问她在哪,语种透着点宠溺:
  “好了,你快回来,我给你拍了件礼物。”
  唉?
  有礼物收?
  听着听着,明雅这颗市侩的小心肝轻而易举的就被收买了,连刚才被沈从榕激出的火气也跟着烟消云散,顺着楼道一直走,还没走出几步,从侧面的墙壁上映出的剪影却令她神色微愕。
  也许是以为她看不到,沈从榕轻缓着步子跟在她身后。
  她在心虚,却禁不住心底的嫉妒。
  恨老天更恨她。
  明雅挂掉了电话,因为身后的身影而不由得提高警惕。
  她放慢了步子想知道她要做什么,果不其然,就在两人经过楼梯口袋时候对方突然发难。
  明雅看到她就跟疯了似的朝自己扑来,心下一跳,本能的护住自己的小腹往后退。
  今天幸好穿的是平底鞋,所以她的行动要比她灵活,一个侧身闪过了她的攻击:
  “你想干什么?!”
  沈从榕一声不吭的再次捉住她的手,站在楼梯口前与她纠缠。
  这里是摄像头照不到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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