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7章 最后一面

  周选祖已经失去了力量。
  甚至图呼派了两个人沿途保护他,帮助他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治疗。
  而王辉和顾瑞的车队就一直在后面跟着。
  跑?
  往哪里跑?
  如果周选祖真的越境了,那图呼都有连带责任。
  而接下来的路程,就连一直保持最高警惕的王辉和顾瑞,都慢慢放松了。
  因为周选祖的伤势确实很重,已经到了走路都需要图呼手下搀扶的地步了,尽管跟着顾瑞团队的医生一直在为他治疗,给他继续逃跑的机会,但是周选祖以肉眼可见的状态萎缩下去。
  精气神儿已经彻底萎靡,不复从前。
  他受了伤,顾瑞对他肉体上的折磨,击垮了周选祖的脊梁。
  “妈的,现在倒好,我们成了周选祖的保镖了。”顾瑞发现自己的团队在跟着周选祖向南方行进,忍不住骂了一句。
  王辉道:“兄弟,放轻松,他蹦跶不了几天了。”
  顾瑞点点头。
  “看着仇人放弃希望,一步步走向死亡,这也是一件痛快的事儿啊,这个家伙作恶那么多,一下子弄死他,岂不是太便宜了他?”王辉冷冷道,“这么想是不是舒服多了?”
  顾瑞笑了:“确实,就看着他死,也挺不错。”
  车队,晃晃悠悠,离开了内蒙古,周选祖明确得说了自己的目的地,安徽某地。
  说要去见一个人。
  见完这个人,随顾瑞处置。
  而且,为了表示诚意,周选祖将自己全身的东西都交给顾瑞保管,包括手机和银行卡。
  他身上干干净净,放下了一切。
  跑,是跑不了了。
  王辉和顾瑞这么大阵仗,就是冲着报复他来的。
  周选祖倒是没有什么“善恶到头终有报”的感喟,只是觉得自己后知后觉,既然跑不了,那就平静面对吧。
  只是,走之前还有一些心事未了。
  而顾瑞和王辉也并非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这算给了他一点安慰。
  ……
  安徽,安庆。
  一座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城市。
  周选祖在安庆城里转了一圈儿,然后买了一兜子的小吃,慢慢品尝着,咀嚼着。
  车里,有专人盯着。
  直到他吃完。
  “好了……”周选祖舔了舔手指上残留的墨子酥的味道,笑着对身边的人道,“出发吧,去最后一个地方。”
  ……
  “安庆啊,当年太平天国关键的一场仗啊,唉!”
  周选祖吃完小吃后,似乎精神好了一些,竟然主动叫上王辉和顾瑞,开始客串起导游。
  “你倒是好兴致。”顾瑞冷冷道。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知道你们不会放过我。”周选祖摇头苦笑,“你看,这是当年翼王石达开的临时府邸。”
  众人抬眼望去,破旧的老式建筑透着一股灰扑扑的意味。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在世的时候再名动天下又能如何?”周选祖似乎在感慨历史,也似乎在说自己。
  “名动天下?过了吧!”王辉淡淡道,“只是个江湖人而已。”
  周选祖呵呵笑了:“王辉啊……我知道,我穷途末路,说的话,你未必听得进去,觉得都是死前哀鸣。但是我还是要说……”
  “我并不认为我做错了什么……我能到今天这个地位,靠的是我数十年如履薄冰,小心经营。”周选祖看着王辉和顾瑞,“我和你们,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是,我是找人干掉了李霄汉,在你们看来,我该死。如果我们交换位置,你们又能做出什么更好的选择么?”
  “我,只不过是被资本裹挟的人罢了。”
  “想要继续好好活下去,总要做事情,总要去铲除一些人,保护一些人。你们今天可以这么堂而皇之得对付我,也许未来的某天,你们失去了利用价值,也会被别人这么对付,我们啊,都是从蝼蚁一步步爬到现在的位置的。”周选祖指了指头顶的天,“但在他们眼中,蝼蚁就是蝼蚁。”
  顾瑞皱起眉头。
  王辉却笑了:“还有想说的么?”
  “怎么?不信?”周选祖一副“我早就猜到你会这样”的表情。
  “周选祖,看来你还是没死心啊。”王辉笑道,“跑不了,就准备用言语在我们心里埋点什么东西,让我们怀疑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正确?白费心机。”
  “有哪个蝼蚁,会祸害未成年的小女孩?又有哪个蝼蚁会和国外势力勾连,暗害李霄汉?对不起,也许你说的蝼蚁,和我概念中的蝼蚁不是一种。”王辉淡淡一笑,耸耸肩,“即便你真的是蝼蚁,也忘了蝼蚁的本分,开始踩踏祸害同类!”
  “你算什么蝼蚁?你连为人最基本的善良都没有,你就是个该被冲进马桶的垃圾,还想要挑拨离间?行了,别费口水了,赶紧去做你最后的事情吧!这是我们能给你的最大的善意,不要辜负。”王辉冷冷道。
  周选祖丝毫没有被王辉的话刺痛,反而笑了。
  “年轻人,你太幼稚了,我今天的下场,就是你明天的下场。记住我的话!”
  周选祖最后看了一眼破败的,没有经过重大整修的翼王府,默然不语。
  ……
  两个小时之后,王辉和顾瑞终于知道,周选祖一直要见的人是谁了。
  一个女人,一个和周选祖岁数差不多的女人。
  “不会狗血到是他的初恋吧?”顾瑞歪着头,在稍远处看着这一幕。
  王辉冷哼一声:“管他是什么,看好人。”
  周选祖四周,都是王辉和顾瑞的人,别说周选祖现在有伤在身,根本跑不掉,就算他完好无损,也休想在顾瑞眼皮子底下离开。
  而周选祖此刻,是带着人生最后一面的觉悟,来见这个女人的。
  面前的女人,五旬上下。
  穿着一套某肉食品牌的工装,正在超市外的过道上,扶着推车,卖力得推销着产品。
  “我……我买几根火腿肠。”周选祖走过去,缓缓开口。
  女人热情开口,下意识迎上周选祖的目光。
  那一刻,女人愣住了。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个人能在你经历了无数风霜雪雨后,依然一眼就能认出你,那么这个人不是爱你到骨子里,就是恨你到骨子里,或者……两者皆有。
  女人第一眼就认出了周选祖。
  手里的夹子,也松了。
  刚刚夹起的火腿肠,落回推车上。
  在周选祖说第二句话前,女人回答了一个字:“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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