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 第6节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月之久,我终于也不胜其烦。于是有一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出了我用得最为顺手的那把剪刀,在众人的注目下,哗哗哗几下就把那纸不知写得如何惊才绝艳的情书剪成了一朵窗花,然后一巴掌拍在他的胳膊上,很帅气地说了句,“记得回去贴在显眼的地方,以便于日日祭奠你这份还没来得及萌芽就已然猝死的单相思。”然后扬长而去。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我一时在初中部名声大噪,让我帮忙给苏晴递情书的人渐渐少了,让我帮忙剪花的人却越来越多了。
当然,还有一件让我难以启齿的后果便是,那日我的姿态实在太过潇洒,没有惊艳到周围的同学却直接惊动了教务处的老师,老师看着那地上七零八落的纸屑,直接罚我打扫了一个周的卫生。
此事传到林溪耳中,让他笑了很久。
为了不让他向我爸妈报告,我很狗腿地用四种不同花色的纸,给他剪了“梅”、“兰”、“竹”、“菊”,并小心翼翼做成书签的样子,打算亲自给他夹在书里。
可是当我做好了这一切,正站在林溪的教室外面等他回来的时候,有一个学长却不怀好意地冲我眨了眨眼,阴阳怪气道,“小公主啊,你别等了,你的林溪哥哥今天办了一件大事,不会回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流言已经如潮水一般涌了过来。我这才知道,林溪打架了。
他们都说他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我虽不如他们读书多,却也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当下便恼了,恨恨地冲他们吼叫,“你们别胡说!”
他们却对我嗤笑,“以前还以为你是林溪的心头肉,现在看来,原来他心里还另有所属啊……”
那日我气得浑身发抖,但看着他们一个个不怀好意又带着些盛气凌人的样子,终究是什么都做不了。我把手中精心制作的书签奋力扔在说话的人身上,气势汹汹地便跑开了。林溪打架了,我得去看看他有没有受伤,我得先去看他。
我在教务处窗外拼命地透过窗子往里看,可是灰色的窗帘严严实实,阻隔了屋里屋外的两个世界。外面几个跟林溪玩得好的学长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冲我宽慰地笑笑,“你不用担心,林溪没事。”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问他。
他却只是看了看窗子,拉着我走开,“一会儿他就出来了,等他出来,让他跟你说。”
林溪打开门出来的时候,他的校服又皱又脏,像是受尽了凌虐。眼角有一块很大的淤青,在原本俊美无比的脸上飞扬跋扈,看起来格外难看。嘴角也破了,鲜红的血已经凝固,我却总觉得它还在源源不断地流着。他显然一出门就看见了我,径直走在我面前,抬手摸了摸我的头,扯着破了的嘴角冲我笑笑,于是我“哇——”地一下便哭了。
很久之后,我才哽咽着跟他说,我答应给他做的书签被我扔了。他抬手将我哭乱了的头发整理好,突然笑道,“没关系,一一,现在,你手里也有一个我的把柄了。”
可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把柄。
我问他为什么跟人打架,他却只是笑笑,什么也没有跟我说,任我怎么死缠烂打都无济于事。直到我抹了抹眼泪,抽泣着改口,说“你以后不要打架了”,他才终于定定地看着我,开口说了一个字,“好”。
没过多久,整个校园便传遍了一个消息——林溪和小曼姐在一起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冲冠一怒,为的便是小曼姐。
我这才明白,原来我手中的把柄,并不是林溪打架的事情,而是他与小曼姐的早恋。
一切,终于风平浪静。
林溪和小曼姐的恋情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苏晴依然保持着她年级第一的宝座,我依然在一个不高不低的水平徘徊来徘徊去。同班同学小c与隔壁班的小d的地下情都快打到地上来了,我还没搞明白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雁过留声,流水无痕,我们的初中生活就那样一晃而过。
然后,时光踢皮球似的把我们踢到了高中部,林溪却已经置身于远方的某知名大学。虽然他也会时不时地给我写信,偶尔也寄一些好吃的给我,却终究不能像以前那样一起玩笑打闹了。
为此,我惆怅了许久。也许是因为我向来藏不住自己的表情,也许是放假前后我的反差实在太大,苏晴常常取笑我说,我是一日不见林哥哥,就如三秋已过。
“他不在我开心着呢!”我给了她一记白眼,哼哼着,“从此以后这就是我的天下了,就算我再怎么惹是生非、为非作歹,都不用担心他会回家向我爸妈告状了呢!”
“就你?”苏晴对我的话嗤之以鼻,“你能掀起什么风浪啊,最多也就让老师罚你值日一周呗。”
于是我不说话了。
好像,我只是习惯了林溪在的日子,习惯了听他在我耳边冷嘲热讽,习惯了把自己的残次品都往他那里堆,习惯了放学后,和苏晴一起跟在他和小曼姐的身后,慢悠悠地走。
没有他在,我也扑腾不出什么来。
没有他在,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又好像有什么不同了。
☆、第9章 红娘变身电灯泡
我本来以为,没有林溪的高中,应该就算是不完整的高中了。却不料,人生也跟做手工一样,一不小心割掉了一块儿,就会马上有一些别的材料来填补。虽然,未必真的填补得恰到好处。
高一那年,在我被数学折磨得晕头转向、不知东南西北的时候,一头撞向了霍明远。这一撞不要紧,竟然撞出了苏晴的爱情。
想来“不由自主”这个词实在是最霸气无理的了,一切的一切,不管合理不合理、合情不合情,只要用上这个词,就都能合情合理、顺理成章了。
苏晴说,她最喜欢《牡丹亭》里的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说,在她看到霍明远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全是这句话在回响。
然后她就知道,她已经不可救药了。
我不知道霍明远当时看到苏晴时是什么感觉,像苏晴这样的名人,他自然早就有所耳闻。不管倾慕也好,不倾慕也罢,总该是知道她的。我甚至在想,也许在苏晴刚入学的那一天,他也曾堵在我们教室门口试图一睹芳容过,也许那些被我折成纸花的情书中,有一封是他亲笔所写,可惜,苏晴连看都不曾看到过。
我不禁为他俩扼腕叹息。一时间竟忘了,原来我也曾有那么一刻,以为会撞上自己的爱情。
总之苏晴和霍明远就那么顺理成章、明目张胆地在一起了。在我们学校,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谈恋爱是不允许,但只要能够不影响学习,学校也不介意让大家共同进步。这无疑为他俩的爱情诗篇奏响了喜气洋洋的序曲。
从此我们的队伍再次壮大了起来,我、苏晴、霍明远还有陈晓曦,渐渐地成了四人组合,虽不能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却实实在在是有你的地方就会有我的存在。
还记得当初苏晴曾说,她与陈晓曦有缘分,连转校都能转到一起。其实这话说得实在是有些欠妥,毕竟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她俩都没有分到一个班过,也因此,事实上,陈晓曦并不常常与我们在一起。
只是不知为何,进入了高中部以后,陈晓曦却主动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犹记得那是个很是明媚的午后,陈晓曦在课间跑到我们教室门口,笑着说要我们放学后等着她。那时颇为灿烂的阳光闪在她的脸上,一半张扬,一半静谧。我也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默契,她只说过那一次,却成了永远的协定。
那时毕竟年少,喜欢热闹。
我渐渐地习惯了没有林溪在的日子,每日与他们一起读书算数、嬉笑打闹,日子过得甚是惬意。
只是我不明白,陈晓曦的脸上为什么常常流露出落寞的表情。我曾问过苏晴,可苏晴说,也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不足与外人道、不愿让外人知晓。
于是我再不言语。
我每日都在苏晴与霍明远之间充当着红娘的角色,虽乐在其中,却也觉得有些莫名。也许身陷爱情的人都有这样的通病,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做的事,却偏要偷偷摸摸的进行。
霍明远说,做得太堂而皇之,就没有惊喜。
我在心里暗自咋舌,就怕明明是想制造惊喜,却一不小心弄错了个字,便成了是惊吓。
然后霍明远就笑了,一一,我之所以来问你,就是想让你帮我看看,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惊喜。
于是我恍然大悟。
于是我就更屁颠屁颠地给他出谋划策、为他俩忙活了。从苏晴的饮食偏好到生活习惯,从她喜欢的杂志到讨厌的明星,从她最爱的泰迪狗到最害怕的毛毛虫,我把所知道的点点滴滴,倒豆子般全倒了出来,真的是事无巨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然,我不晓得霍明远究竟记住了多少。我只知道,那日的霍明远听完我的话后,立马请我周末跟他们一起去游乐场玩耍,以作为答谢。
我自然点头如捣蒜,没有拒绝的道理。
我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霍明远一定宁愿被打死也不会那样做。因为那一天,我愣是把他俩的浪漫约会变成了灾难现场。
其实事情也着实怨不得我,胆子都是天生的,只听过吓破胆的,还没听过练大胆的。好吧,我的确听过胆子越练越大的,但是对于我这种天性驽钝的人来说再励志也没用啊,除非我吃了雄心豹子胆,当然,前提是我得有胆吃。
总之,我这个生性胆小的人成功混入了他们的行列,夹在他们中间进了游乐场。
那日天气晴朗,惠风和畅,淑女窈窕,君子文雅。我一路心花怒放,哼着不着调的歌,拉起苏晴就往前跑。
霍明远从身后追上来,笑着问我们,“要先玩哪个?”
苏晴转头看我,我眼珠子转呀转,问霍明远,“你去过鬼屋吗?”
苏晴顿时便有些瞠目结舌。
霍明远似是一直在看地图,所以没有看到苏晴的表情,我生怕他看到苏晴的表情之后会怜香惜玉、见色忘友,于是赶紧紧了紧苏晴的手臂,朝她挤眉弄眼。我的挤眉弄眼显然出了效果,苏晴半是愕然半是忍不住好笑,待霍明远抬起头来看我们时,已经全然不是之前那仿佛受了惊吓的样子。霍明远笑着指了指西边说,“小时候去过,大了之后就再没来过了。嗯,鬼屋应该是在那个方向,怎么,要先去那边看看吗?”
我又是点头如捣蒜。
哪知苏晴这个时候又临时叛变,丝毫不留情面地戳了戳我的脑袋,笑骂道,“瞧你那两眼放光的样子,待会儿有你哭的。”说罢,又把目光转向了霍明远,脸颊明明有些羞红,却依旧笑着开我的玩笑,“还是先玩一些温和的吧,别一下子用力过猛,把一一的胆子吓破了。”
于是我们中和了我俩的意见,选择了一个既不至于太过刺激又不至于太过温和的项目——家庭过山车。说实话,我对我们最后这个选择实在是很不以为然,一想“家庭过山车”,必定是小孩子都驾驭得了的游戏,我们三个堂堂正正的高中生,选择这个未免有些“大材小用”。
然而不论如何,我们总归是上去了。
事实证明,我果真是太瞧得起自己了。这个选择确实担得上“大材小用”四个字,只不过“大材”是过山车,“小用”是我。
从过山车启动开始,我的耳膜里震荡的便全是我的声音。我从来不知道我有这么好的嗓门,简直可以去给恐怖片的女主角配音。
于是霍明远与苏晴吓坏了,一个跑去买水,一个扶着我拍着我的背。而我,手里拿个塑料袋正干呕不止。
苏晴在一旁自责不已,说什么早知道这样,应该先带着我去鬼屋的。
我双腿发软、喉头难受,实在是无力说半句话。
后来霍明远回来了,递给我矿泉水的同时手里还摊着两片晕车药,“一一你平时是不是常晕车。”
是的,我晕车,晕得很厉害。
我和苏晴都是从来没有去过游乐场的主,一到游乐场,新鲜感便已冲至五脏六腑,什么项目危险不危险,自己承受不承受得了,早已被抛之脑后了,看着什么好玩就想冲上去试试。其实我并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好玩的地方,我爸妈却从不带我过来玩,任我怎么央求都没用。林溪说,那是因为我爸妈深知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样的德行,所以从不做得不偿失的事儿。我只当他是在取笑我。
现在我却明白了。
等我缓过来之后差不多一个小时都过去了,虽然期间我曾多次告诉他们让他们先去玩别的,我一个人坐会儿就好,苏晴却是怎么都不同意。
在我终于重新生龙活虎起来之后,苏晴就立马说要带我去鬼屋。我想,她是不想让我太扫兴吧!虽然知道我胆小如鼠,实在不像是能进得了鬼屋的主。但其他的项目哪怕再怎么温和,也能让我天旋地转、云里雾里。
“明远,你到一一右边去护着她,她胆子可小了,指不定待会儿吓成什么样呢!”在进鬼屋之前,苏晴笑着扯扯霍明远的衣角,向他示意。
我看到霍明远的表情瞬间变得甚是怪异。
“放心,我这一次绝不会拖后腿的!”我咬咬牙,信誓旦旦。
苏晴笑了笑,没有言语。
于是我紧紧地攥着他们的手,视死如归地迈步走了进去。
鬼屋的情景模拟的十分真实,夜黑风高,电闪雷鸣,周围都是荒山野冢、棺木成群。时不时地,会有僵尸从棺材里爬出,声音凄厉,步履诡异。
我想我一定是因为太专注于周围的棺木,才会忽略了身前的陷阱。总之当我回过头来时,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只血淋淋的手,颤颤巍巍、骨瘦嶙峋。
瞬时把我吓得魂飞破散。
我边大叫着边使出浑身的力气乱打一气,苏晴使劲抱着我,说,“一一,那是假的,假的!”
一片兵荒马乱。
我不知道最后我们是怎么走出去的,我记得外面的天空还是很晴朗的,可霍明远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了。
“霍明远,你被鬼打了呀!”我端详他半天终于找到了症结所在,不由大惊失色。
“是,被鬼打了。”霍明远抽了抽嘴角,话里总带着股咬牙切齿的味道。
“没事,我替你报仇了,我刚刚狠狠地揍了那只鬼一顿呢!”我略一沉思,立即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就见苏晴在一旁笑得双肩直抖。
☆、第10章 人群深处多寂寥
在晨华学校,每个人都有四次分班机会,入小学一次,升初中一次,刚升入高中一次,高二文理分班一次。据说,这样安排便于学校管理,便于老师教习,也利于学生的学习、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