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我叫李郎

  安西地广人稀,大部份地区都是干旱的荒漠,行走在期间的商旅有时候不得不夜宿野外,以野生动物的眼光来看,他们的领地内,在夜间里经常会出现可怕的跳跃篝火,虽然那里时不时会传来香喷喷的肉香,可也只有等天亮了,它们才有机会接近一饱口福,尽管所剩的大部份是骨头。
  从玉门关出发,走了千余里地,碎叶公主的仪驾终于到达安西四镇之一的焉耆镇,休整了两天,他们再向龟兹进发,从焉耆到龟兹还有将近千里路程,这一路上都是荒漠。
  又是一野外露宿夜,夏日的夜空深邃宽广,繁星点点于其中。夜空之下,数百人燃起了数十堆篝火,一时之间油脂在火中的炸响不绝于耳,肉香飘忽。
  在一堆篝火前,一名壮汉默默地烤着两条羊腿,羊腿被他架在火焰之上,不时用手去转动架子,让羊腿换个部位继续受热。而他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注视在羊腿上,似有所思。
  “真香!”自过玉门关后,水柔儿总是情不自禁地关注那名新来的护卫,可那护卫却傻乎乎的,很少说话,总是呆在龙武军中,对水柔儿多情的目光视若无睹,每次最多只是报以一个灿烂的笑容而已,让水柔儿既羞又愤,恨不得去敲醒他那颗榆木脑袋。
  终于,水柔儿忍不住了,寻着一个借口来到了孤独的身影庞,刚刚靠近,便闻到了一股香味。
  “看不出啊,你这个怪人不但会水,还会烤肉。”
  回应水柔儿的依然是一个傻乎乎的笑脸。
  “你个怪人,除了笑,难道不会说些什么吗?”水柔儿不满地坐在他身边。
  壮汉道:“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如何说?”
  水柔儿奇怪道:“你不知道自己是谁?这,这怎么可能?”
  “嗯,那救我的胡商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人,他说我是他的奴隶,就这样,除了这些,我啥都不知道。”
  “你,你忘记了从前?”水柔儿捂着可爱的小嘴巴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忘记?”壮汉皱皱眉头,“或许吧。”
  水柔儿再次注意到了壮汉身上的破烂衣服,那是一件丝质的里衣,破烂不堪,汗臭味浓烈,幸亏她不是坐在下风口,否则必定要掩鼻而走。
  “给,把这个换上。”水柔儿羞涩地递上了一件圆领袍子。
  壮汉眨着眼睛问道:“你送我的?”
  “想得美!”跳跃的火光掩盖了她脸上的红晕,“我们公主的护卫有哪一个像你这样穿得破破烂烂的?尽给我们公主丢脸!”
  “谢谢了!”壮汉大方地接过小美人的礼物,“帮我拿着,我试试看。”
  壮汉毫不知羞地脱下了他的破烂里衣,露出一身健硕的肌肉,直看得水柔儿砰然心跳,迷离的目光在看与避之间艰难地挣扎着。
  “紫紫?月月?叶啥?”水柔儿拿起壮汉换下的破烂差点就扔进了火堆里,不经意间却发现破衣上竟然有数处在闪闪反光,仔细一看,是几个被金丝绣出的小字。
  “她们是谁?是你什么人”水柔儿警惕地望着壮汉,俨然正妻发现了夫郎在外包养小妾的样子。
  壮汉茫然地摇摇头,默默地取回换下的破衣,摸了摸丝绸上的几个小字似有所思。
  “哎呀,腿,我的腿!”壮汉突然大叫,被遗忘的羊腿差点就要烤焦。
  “哈哈,刚刚好!”壮汉忘记了不快,发出舒心的笑容。
  “喏,这个给公主送去!”壮汉将一条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羊腿递给水柔儿。
  水柔儿失望地接过叉着羊腿的棍子,泛着酸气说道:“你喜欢我家小娘?”
  壮汉毫不掩饰地点点头,目光看向了一辆马车,车厢内有一位绝色的美人儿,可惜的是,这位公主美人老是躲在车厢内甚少露面。
  “自作多情!”也不知道是嘲笑壮汉,还是嘲笑自己,水柔儿悻悻地吐了一句。“你别痴心妄想,小娘不喜膻味,非常讨厌膻味,连羊肉都讨厌,尤其厌恶你这样的胡人!”水柔儿越说越生气。
  “不喜膻味?”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壮汉的脑海飞速闪过,一个人名脱口而出:“紫紫?”
  “什么紫紫?”水柔儿惊疑地看着发呆的他。
  壮汉道:“我,我好像想起来了,我不是胡人,我叫,叫李,李什么?”
  “李啥?”
  “对,李郎,她们都这么叫我的!”壮汉有点兴奋,为找回了一点记忆而兴奋。
  “李郎?”水柔儿轻轻地唤了声。
  “诶。啥事?”壮汉顺口应道。
  水柔儿目含娇嗔,低声啐了口:“呸!坏蛋!占我便宜。”笑骂之声听不出任何的怒意,反而多了一丝幽怨的味道。
  “不理你这个坏蛋!你是阿牛,李阿牛。”水柔儿站起身逃离了自称李郎之人,逃向公主专用的马车。壮汉莫名其妙地看着水柔儿扭着娇俏的身段钻入了马车车厢内。
  “我就是叫李郎嘛!紫紫?”壮汉又陷入了苦苦的思索之中。
  马车车厢内,裴若兮审贼似的看着水柔儿,俏声打趣:“袍子穿到情郎身上了吧?看来水柔儿要出阁了。”
  “小娘胡说什么呢?”水柔儿涨红着脸,神情扭捏。
  “唉,傻妹妹。”裴小娘幽幽说道,“跟着我去碎叶只会苦了你一辈子,难得你有喜欢的郎君,等到了拔焕城,我就放他自由,你跟他走。此人孔武有力,心地善良,只要钟情于你,不失为一个好归宿。”
  水柔儿抓住裴小娘,哭道:“不,水柔儿一辈子也不离开小娘,就算再苦再累,水柔儿也认了!”
  水柔儿自幼陪伴着裴小娘长大,两人感情笃厚,在她的心里,理所当然地认为,裴小娘以后的夫郎便是她的归宿。
  泪水感染了裴小娘,她强忍痛苦,道:“别瞎说,与讨厌之人生活在一起是何其痛苦的事情,能与喜欢之人相处终生,那必定是得到了上天的垂怜。唉,对了,他叫什么?”
  “李郎,”水柔儿脱口而出,“啊?不,李阿牛,他叫李阿牛。”
  “还说不愿意,李郎都叫了。好好跟着你的李郎过吧。”裴小娘轻拍着水柔儿的小手,嫁给突厥人是一个噩梦,她甚至不敢想像会有多可怕,她不愿水柔儿与她一起去承受那种苦难。
  透过车窗,可以看见李阿牛的健硕背影,他正与突厥商人对饮喝酒,旁边还陪着皇甫惟明。
  “李阿牛?此人倒是有些傲骨,”想起曾经身为突厥商人奴隶的李阿牛居然让奴隶主头疼不已,裴小娘不禁莞尔。“只是颇有点可惜,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如果多读点诗书,以他的能力去投军,来日成为将军也未必不可。”
  李阿牛不知道被漂亮小娘关心了,他找到随行的救命恩人,突厥商哥舒利,希望通过他了解到更多关于自己的情况。
  哥舒利坦诚,他是在沙漠边缘被捡到的,随身还有一把锋利的弯刀和一匹罕见宝马,不过都被哥舒利给卖了换钱。
  “那都是我救你的奖赏,你别想让我赔给你。没有我,你早就渴死沙漠里了。”哥舒利是商人,言必称利,救人获赏他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李阿牛没有介意,问道:“我怎么会在沙漠里?”
  哥舒利道:“怕是被洪水冲来的吧,我看见你之时,你的附近还有水淹过的痕迹。那几天阿克河决堤,洪水滔天,将拔焕城以南变成一片汪洋,我差点就丢了命。”
  “拔焕城?我从拔焕城来?”
  一直在听的皇甫惟明道:“李兄不必担忧,等我们到达拔焕城再打听打听。像李兄这样器宇轩昂的人物,拥有宝马与宝刀之人,岂是等闲之辈,到时只要稍加详问,李兄的身世自然水落石出。”
  被李阿牛从湖水里救起,皇甫惟明一直心存感激,虽然他多次向对方致谢,可这个名字怪怪的李阿牛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泊得很。李阿牛愈是如此,皇甫惟明就越觉得他是谦谦君子,心中敬重的份量不断升级。
  此言一出,李阿牛感觉被拨开了重重云雾,看到了希望的光芒,笑道:“有道理!来,我敬皇甫兄一杯。”
  哥舒利贱卖的葡萄酒便宜了龙武军上下将士,喝酒吃肉称兄道弟何其爽也。
  说完,李阿牛仰头尽饮,潇洒地空杯示人。
  “好!”受到敬重,皇甫惟明很高兴也满饮一杯。他刚刚喝完,却发现李阿牛的脸色有变,心中疑云骤起。
  “有快骑向我们接近!”李阿牛语出惊人,他一边说,一边伏地倾听。
  “快骑?”皇甫惟明不太相信,他没有任何感觉,龙武骑的将士也没有任何反应,哨兵更是没有示警。“李兄确定没听错?”
  龙武骑善骑善射,可毕竟没有任何的沙场经历,警惕性不高经验不足,轻微的预兆他们感觉不到。而李阿牛仿佛一名沙场老将,临阵经验丰富,感觉灵敏,微不足道的风吹草动都能引起他的注意。
  “有很多骑兵快速接近!保护公主!”李阿牛从地上跳起,神色严肃,拔刀示警。
  龙武骑的将士们愣了楞,纷纷看向不和谐的李阿牛,正欲嘲笑他大惊小怪,一骑游哨急驰而回。
  “有不明敌骑接近,速速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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