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
昨天是祁景之的生日。
二十六岁算不得什么大日子,祁家简单的搞了个家庭聚会。祁景之迫于压力不得不回老宅。
吃完饭,沈秀珠照例端了一碗补品走过来,“最近工作累吧。”
祁景之看着那碗汤,无奈的喝起来,“妈,我不累。”
“上个月刘家的孙子满月,白白胖胖的不知道多可爱呢。”沈秀珠顿了顿,继续道:“要是咱们家也有一个就好了。”
祁景之:“妈,您还不到五十岁。”
“我不是着急抱孙子。只是你也该交女朋友了。”
沈秀珠一生过的顺风顺水,在家的时候受宠,结婚之后,夫妻恩爱。生的儿子优秀,聪明稳重,从没让她操过心。
但是儿子稳重过了头,洁身自好二十多年,都到结婚的年龄了,身边一个女性也没有,这就让人着急了。她有时候都怀疑儿子是不是身体有问题,愁得睡不着觉,眼角甚至长出了皱纹。她不得已管起了儿子的私事:“我听你婶婶说,陆家的小女儿回来了。要不要认识一下,就当交个朋友。”
祁景之放下汤碗:“我现在没这个心思。”
“你别瞎操心了,”祁伯明哼了一声,“男人么,先立业后成家。他都二十六岁的人了,还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吗?”
该干什么呢?自然是找女朋友。祁伯明表面上责怪沈秀珠,实际上是说给祁景之听的。
祁景之装没听懂,起身走了:“爸妈,我晚上还有个会,就不在家里住了。”
沈秀珠瞪了祁伯明一眼:“都怪你多嘴,把儿子气走了吧。”
祁伯明:“……”
沈秀珠叹气:“你说景之不会真的…,这么些年都没个动静。”
祁伯明:“这你放心,他有需求了还能委屈自己?”男人捍卫儿子的能力就如同捍卫自己的能力。
“哦?”沈秀珠话锋一转,“你也没委屈过自己了?”
“我可没。我不是有你嘛。”祁伯明自知失言,赶紧表忠心。
祁景之其实没有事情。他坐在车里,异常烦躁,心头还划过一丝莫名的愤恨。他点燃一支烟,刚吸了一口,就接到蒋峥的电话。
“出来喝酒,我们攒了个局,给你庆生。”蒋峥那边有些吵,“别拒绝啊,天天过的跟苦行僧一样。夜色818房,三缺一。”
“好,等下就到。”
夜色是江城著名的ktv,艳遇胜地。祁景之平时不太愿意去,觉得太闹腾了,今天倒是想发泄一番。
他熄灭香烟,一脚油门,黑色卡宴带着和主人一样的怒气冲了出去。
818号房很安静,根本没有人。
他打电话过去,蒋峥立马就接了,“我给你找了个姑娘,绝对干净漂亮,马上就到。”
“你不闲无聊吗?”祁景之有些生气了。
“哥,别生气,又不让你做什么”蒋峥不敢得罪他,“就是陪你聊聊天,你要是不愿意,我们马上就过去。”
“不要再有第二次了。”祁景之知道自己是迁怒了,赶紧挂了电话。怒气堵在胸口郁郁不得出。
一个姑娘推门走了进来,小心翼翼地打招呼,“祁先生。”
祁景之看了她一眼,年轻,漂亮,楚楚动人。
可惜,不是他喜欢的,“这儿不需要,你走吧。”
“可是,祁先生,我……”女孩委屈地说道,声音带着腻人的甜意。
“我会跟你老板解释的。”祁景之没再看她,自己走了。
走过长廊下了楼梯,刚刚转身,他就被另一个姑娘撞了一下。准确的说,是一个姑娘扑到了他怀里,“齐……”
祁景之有点想笑,这种拙劣的搭讪方式几百年前就没人玩了。什么东西掉了出来,教养使然,他还是捡了。是一张校园卡,江城舞蹈学院,古典舞系,王元薇。
他心中一颤,望向怀里的姑娘。她明显是喝醉了,小脸红红的,歪着脑袋看他。
“齐,呃”姑娘打了一个小小的酒嗝,“我,我,喜欢,你。”
祁景之一直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姑娘,带着果子酒的香气,双颊酡红,含情脉脉的看着他:“殿下,妾心悦你。”
如今,这个姑娘正站在宽大的阳台上对着他微笑,江风轻柔地抚摸她的秀发,调皮地掀动她的衣角,修长洁白的小腿若隐若现。祁景之知道那双腿缠在他腰上的滋味,手感比她身上的丝绸还要好。他抿了抿嘴角,突然有点嫉妒那风了。
“陛下,千里之外,声音也是这般清晰么?”王元薇很激动,依然捧着手机跟他说话。
“嗯,万里之外也是这样,”祁景之向她走去,“快点进来吧,小心着凉。”
王元薇一点儿也不冷,还有点热血沸腾,“陛下,要是大殷有了这般神器,何愁政令迟缓,消息滞涩!便是前方战事,战况也可全盘掌控!”
到底是做过太后的人,王元薇时刻都在想着维护好大殷的统治,这也是维护她自己的荣华富贵的根本。
王元薇越说越激动,突然意识到一个事实,声音落寞“可是,这儿不是大殷了。大殷也没有这种神器。”
祁景之顺势把她从阳台牵了回来,安慰道:“时代是向前发展的,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征和使命,共同促进人类的进步。这些东西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许多代人努力的结果。这些东西的出现,意味另一些东西的消亡。太后的时代,没有手机;有了手机,就没有太后。而你既做过太后,又可以使用手机和其他先进的东西,不就说明你是上天眷顾的人吗?”
王元薇深以为然,这一大段话其实她根本没听懂,毕竟是皇帝说的,只觉得很有道理。打动她的是最后一句“上天眷顾的人”。入宫之前,母亲曾找人给她相过面,“福禄双全,皇天厚泽,贵人之相。”
就是这句评语,坚定了王家人送她进宫的决心。结果,她果然是贵人。来到现世应该也是神仙的安排,更重要的是,茶几上这种酸酸甜甜红彤彤的果子实在太好吃了,她一下子就爱上了。
“陛下,这是何物?”既来之,则安之。这里物产丰富,好吃的太多,赶紧享受才是王道。
祁景之:“这是草莓。以后,别叫我陛下了,叫我的名字。”
王元薇突然羞涩,放下手中的草莓,张了张口,没叫出来。
“不然,叫我老公也行。”祁景之哄骗道,“这是对丈夫的称呼,你要习惯。”
这个奇怪的词明显比“景之”好出口多了,王元薇乖乖地喊,“老公。”
祁景之笑的荡漾,又赏赐了她一颗草莓。
王元薇吃的开心,对周围的一切又充满兴趣,挨个问,“这是何物?有何功效?”
然后她发现了比手机更好玩的东西——电视机。她正在看一出大型文艺歌舞表演。在大殷,人人能歌善舞,可这电视里的歌舞尤其好看,歌美,舞美,人更美。
王元薇不但贪图享乐,她还贪图美色,这电视上的人都好看,衣服好看,舞姿虽然奇怪,但这么多人跳,看着就热闹。
近景拉过,她可以清楚的看见演员的长相,突然觉得那些男舞者长得不如她身边这个捧着所谓电脑默默工作的男人——毕竟这男人的脸也是她当初争宠的动力之一。
“学习”是极其劳心费神的,尤其这么多新奇的信息需要接收。祁景之体谅王元薇辛苦,早早地就带她上床休息。王元薇舍不得电视节目,但也反抗不了男人的“霸权”。晚上吃的太好,此刻,脑内、腹中都是满满的,激动的她根本睡不着,只能裹着被子翻来翻去。
其实她动作很轻,但是在浑身燥热的男人看来就是罪无可赦,她闹得他心神不宁,连浅浅的呼吸都像是在勾引他。
“陛下,你也难安寝么?”王元薇发现了男人的异样,好心的询问。
祁景之抓到了把柄,摸了摸她手感极好的臀部,拍了两下,“你应该怎么称呼我?”
王元薇反应过来,小声地说“老公。”
这声称呼放出了他心中的猛兽,他拉开她的被子,振振有词:“本来想放过你的,但是有错就得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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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为什么这么饥渴呢?补品吃多了。
话说我本来想让女主是英语系的,后来觉得太难为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