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节
气氛,如坟场的气质一样,寂静。
良久。
夜浓说,“他就对你有兴趣,你生的出薛岚?”
年锦书呵了一声,夜浓说,“实不相瞒,我作为他的傀儡死灵,知道的事情没有林策多,大多数时间,我在秘境里修炼,驻守,没什么特殊的事情,他很少召唤我,你这怀疑,相当的……大胆!”
年锦书也不想这么猜测,她也觉得天方夜谭,太可笑了。
雪永夜哪儿配得上有阿岚这么好的儿子。
“阿岚是自绝的,死的时候,雪永夜就在他身边,他一定……还在人世,人生在世,肉身没了,灵魂在世就好。”年锦书要求也不高,给薛岚重塑身体就好了。
“相传魔界的人,很难转世,多是养魂,重塑肉身,这是魔界在西洲大陆的传说。”夜浓说,“魔界的人口一年比一年少,生育率也很低,若是养魂,重塑肉身那么轻易,那没有人真正死去,其实大多数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重生这么一说,若不然,当年魔王和魔后就不会死了。人死了,只有一种活法……”
夜浓指着自己,“我这样的活法。”
年锦书已绝望了,心里也难受极了,“那也不错,夜浓姐姐和真人也没什么区别。”
夜浓大笑,“我和真人没什么区别?锦书妹妹,我就是一个傀儡,一个只能听从雪永夜的傀儡,不能有自己的思想,生死都不能选择,一个人如果连死亡都不能选择,还什么自由可言呢?”
她顿了顿,“我看着和真人没什么区别,可我五感全失,没有情感,我假装自己是一个真人,假装很多年,所以你看着我游戏人间,觉得我这样活着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像一个人。可我告诉你,没什么意思。”
夜浓的话,也不知道戳到年锦书哪儿,她安静地看着夜浓,突然觉得可悲,一切都很可悲,雪永夜,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
“这命运,是我自己选的,我不怨任何人,求仁得仁罢了。”夜浓说,“可你想过吗?薛岚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他愿意去转世,还是过这样的傀儡生活,傀儡是必须有主人的,谁又愿意,又敢当他的主人?”
雁回,“你在危言耸听,想让我们知难而退?”
这计划不是疑问句。
夜浓的心思,并不难猜。
她对西洲大陆的少年们,存有一份怜悯之心,她也不愿意和他们为敌。
年锦书说,“夜浓姐姐,阿岚的事情,我们心意已决,你不必再劝了,我们既然选择来了魔界,是生,是死,那就看命运。”
两人和夜浓告辞,离开了郊区。
夜浓看着他们的背影,若有所思。
少年人,有朝气,有义气,那是好事,这样侠肝义胆的日子,早就离她很遥远了。
两人佩戴好魔珠,且乔装打扮,变了面容,进入幽州城,去了桃林酒馆。桃林酒馆真是一个非常神奇又特殊的地方,在魔界地位很特殊。
他们回西洲大陆后,桃林酒馆就隐藏自己,真当自己是酒馆,也不做什么惹魔王宫瞩目的事情,竟也不被牵连。
包子看到雁回,吓了一跳,“公子,你还敢回来?”
“无妨。”雁回淡淡说,“薛岚的事情,有消息吗?”
“薛岚公子死后,魔王宫举办了半个月的祭礼,规格特别隆重,我也不知道魔王在想什么,林半夏来桃林酒馆喝过一次酒,我还把人灌醉了,套了一些话,人是真的死了,公子,这地方太危险了,不宜久留,你还是早点走吧。”包子很害怕他有来无回。
第557章 我想嫁,没嫁成
魔界,于西洲大陆,真的和修罗场没什么区别。
年锦书坐在桃林酒馆的窗边,一边喝着桃花酒一边看着魔族的夜景,是真的热闹,一点都看不出大战在即,魔族人人安居乐业。
她悲哀地想,为什么雪永夜,非要毁灭西洲大陆呢?
大家都想过好日子。
这样歌舞升平的日子,魔族也喜欢,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松快的笑容,为什么一定要生灵涂炭,他不理解雪永夜的野心。
就是为了让她……走投无路吗?
桃花酒的度数不高,年锦书喝酒有些上脸,喝得笑脸粉扑扑的,雁回看了一眼,让人兑了水,年锦书心不在焉,竟也没喝出来。
“我们要去一趟魔王宫,你安排在魔王宫里的暗线,能用了,让我和锦书进魔王宫。”
“公子,这太危险了。”
“没关系。”雁回看了年锦书一眼,“这事不弄清楚,阿锦没办法安心。”
她后半辈子,都会活得很愧疚。
还魂铃先一步去了魔王宫,他是灵物,且不管在何处,不收禁锢,随时可以回到年锦书身边,一点危险都不会有。
包子暗忖了一句色令智昏。
这真是一出昏招。
“包子,你主人呢?”年锦书转头问,薛岚死后,她一直都情绪不高,也没怎么笑过,这时候问起南归,眼里荡漾着一抹笑意,酒楼外的灯笼仿佛点燃了她的眼睛,又亮又妖。
包子面不改色,“我家主人去逛花楼了。”
爱逛花楼人设不倒!
雁回,“……”
这上哪儿说理去?”
“又逛花楼,你家主人可真爱逛花楼啊。”年锦书问,“这段时间,他又招惹多少魔女?”
包子理直气壮,“也就二十多吧,不算什么,我家主人没毁容前,啧,我要有他这容貌,我每天都换三个魔女。”
年锦书,“……”
雁回,“……”
雁回凉凉地看着包子,你是不是演过头了?
包子眼神回他,反正她又不知道是你。
“那可真风流又潇洒,雁回,你什么时候也学一学南归。”年锦书一手撑在桌子上,这酒喝得她热气上涌,她饶有兴致地问。
“学南归?”雁回挑眉,泪痣在光线下越发耀眼,“学什么?”
年锦书扳着手指算了算,“风流,潇洒,会勾人,会哄人开心,主要是……有男人魅力。”
雁回眼皮重重一跳,包子沉默是金。
坏了,这女人该不会喝醉了,胡言乱语吧,脚踏两条船,还喜欢他主人?
她又不知道主人是雁回,这就太三心二意了,主人可忍不住。
雁回走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喜欢他?”
“喜欢啊。”
“喜欢他什么,爱逛黄楼,毁容?”
年锦书手指戳着他的腰,“他腰细,腿长,手漂亮,太吸引人了。”
雁回,“……”
包子捂脸,这场面,也太修罗场了吧。
“公子,年姑娘喝醉了,要不你们下去休息吧,你说的事情,我会安排好。”
“你去吧。”
包子如蒙大赦,迅速溜走。
雁回过去架着年锦书往酒馆后面走,还是住上一次过来住的厢房,腰细,腿长,手漂亮?这样特点的男人,可太多了。
她喜欢的类型,有些固定。
“肤浅!”小时候喜欢这类型,长大后也喜欢这类型,稍微长得好看,腰细手好看的都能把她的魂魄勾走。
雁回记得有一年的凤凰城学堂,年锦书就这么撩过凤凉筝。
那时候凤凉筝就坐在她旁边,她整堂课都在看凤凉筝的手,凤凉筝虽不良于行,可一双手长得着实漂亮,毕竟是作画弹琴的手,手指修长,均匀,几乎勾着她的心神,若不是萧长枫半途杀出,他都怀疑年锦书会喜欢上凤凉筝。
这情敌都没消灭干净,如今,他还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情敌。
年锦书哼了一声,“醋包!”
“你连南归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一般这模样的男人,都很坏。”雁回不予余力地抹黑自己,“人家一天两个魔女,你也喜欢?你要和一群魔女争风吃醋争宠吗?”
年锦书定定地看着他,“一天睡两个魔女?”
“对!”雁回冷笑,“偶尔还三个!”
“哦,好厉害哦!”年锦书木着脸。
雁回,“……”
厉害是什么鬼?
“年锦书,你一个未婚的姑娘家,想什么呢?”
年锦书歪着头,“我上辈子死的时候,都已经三十六岁,可不是什么姑娘家了。”
雁回脸色一沉,倏然忘了吃醋这件事,南归什么的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年锦书在灵堂里提起过,她活过一辈子了。
她说,阿岚和大哥为了救她,死在昆仑镜内。
她死的时候,三十六岁了。
雁回握紧了拳头,她怎么死的,谁杀了她?
等等,不是姑娘家,有什么意思?
“你……嫁给了谁?”既是重来的一辈子,那不可能是他吧,若是他,宛平城论剑后那段时间,她就不会那么虚情假意,她是临时变的主意,不要萧长枫,“萧……萧长枫?”
她嫁给了萧长枫,被辜负。
被萧长枫和楚莺歌联手害死了吗?
年锦书倏然卷起双腿,双手圈着双腿坐在床上,下巴搁在膝盖上,看起来有些可怜兮兮的,雁回差点不忍问再问。
“没嫁,一直想嫁,没嫁成。”
不知为何,这比嫁了,更让雁回生气,其实在他不知道在岁月里,他宁愿他的小姑娘不曾受过苦难,也不曾有过生死离别,就这么顺其自然地喜欢一个人,嫁给一个人,心想事成,子孙满堂,当然,这必须是一个良人,对她好一辈子,对她言听计从,宠爱纵容。
他希望,在他没参与的人生里,她过着平凡又温柔的岁月。
然而,若她上辈子过得舒心,欢喜,也有一个良人,又有他什么事情呢?
雁回一时心情复杂,不知道是开心,还是糟心,又嫉妒,那段他不曾参与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