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人培养系统[快穿] 第747节

  季淮往灶台加柴火,不急不忙接话,“不卖这个也得找其他能赚钱的活,当然不能慌,之后花钱的地方还很多。”
  “是,你能这么想,妈就放心了。”冯母庆幸他有这个认知,更加舒心。
  当天晚。
  季淮给冯巧兰讲了一个小时的课,又给她出了几道题。她在做题的时候,他没有再看书,而是埋头在写字。
  最后一道大题何冯巧兰解不出来,想了许久后停下了笔,刚想问他,却发现他写得入迷,嘴里还细细碎碎念着。
  她好奇得很,余光偷偷瞥过去,看不清他在写什么,隐隐知道在写文章,正当她想伸长脖子再瞅,季淮也没遮着,轻缓的声线响起,“做完了?”
  “没有。”她坐直,继续拿着笔。
  季淮:“继续。”
  “我想不出来了。”她有些气馁,一点头绪都没有。
  “时间还没到,不要分心。实在做不出来,就多检查前面做出来的题。”季淮也没抬头,手中的笔又往下移了移,另起一段继续写。
  冯巧兰不敢松懈,继续调整状态,接着演算。
  最后一道题实在难,她又做了好久,实在想不出来,时间应该也到了,季淮还沉静在自己写的稿子上,书写的速度还越来越快了。
  冯巧兰又从头到尾检查一遍,坐久了腰酸,肚子里的孩子在踢她,越踢越有劲,她轻呼了一声,抬起头望向他,抿了抿唇,最后来一句,“宝宝说想吃巧克力。”
  巧克力可真好吃,但她不舍得多吃,一颗巧克力吃了好几次都没吃完,每次都被她包裹得严严实实。
  季淮停下笔,把手伸向一边,拿出那块她包裹得严实的巧克力递给她,“你该把它吃完了,不然会化。”
  “还剩这么多。”她可不舍得吃完,“要不你也吃?”
  他吃她就不心疼。
  季淮摇头,一副没兴趣的神色,继续在写他的文章。
  冯巧兰又掰了一点放在嘴里,一股浓厚的香甜在舌尖蔓延。她见季淮写得入迷,看了看他,往他身边挪了挪,懒洋洋把头靠在他身上,将身体的重量交付给他。
  季淮笔尖顿了顿,斜睨了她一眼,轻声道,“我还没写完,今晚不能跟你讲题,困了就先上床睡。”
  她拒绝,继续陪他坐着,原先是靠着他,最后变成抱着他,愈发粘人。
  等他写完文章,她都打了几个哈欠,上床时还不肯睡,缠着他说,“今天没讲题,学的少了,你得给我讲一章历史。”
  “你这么困,还听得下去?”季淮表示怀疑。
  她不依,“你要讲,不讲我睡不着,偷懒会心慌,讲了我听着就精神。”
  季淮轻笑,出声接着上节课讲起了历史。不过,他有把历史串联讲得有趣的能力,也有故意讲得枯燥的能力。
  前面几次讲得通俗易懂,故事有趣,这次讲的都是乏味的知识点了,说的话还很难理解,冯巧兰越听越困,眼睛都要闭上了,嘟囔一句,“好难,我听得要睡着了。”
  “认真点听。”季淮提醒她。
  “……嗯。”她回答得软绵绵,在他故意放低声调后,成功被催眠。
  季淮见她熟睡,嘴角的笑意勾起,将身上的被子往上拉了拉,从后面抱着她,前胸贴后背,很快也进入梦乡。
  次日。
  季淮天还没亮就起了,比冯母还早。
  冯母拿出剩下的面粉,正在和面的时候,季淮正在院子里把昨天煮熟的巴戟敲碎,敲碎后得取出里面的芯。
  芯没用处,还会增重,收购站会拒收,不然也会把价压得很低。
  一段段敲碎,还得摆放在墙角等太阳晒。
  冯大峰醒得稍微晚,等他醒来,季淮都已经敲了好些,动作也越来越熟练,干活快得很。他看这小子是越来越顺眼,说话也缓了声,“别干了,先吃早饭。”
  “您先吃,我一会来。”季淮没再敲巴戟,而是把敲好的捧起来继续摆在院子角落的地上。
  天已经大亮,太阳逐渐升起,这个地方光线好,能晒得到。
  冯大峰今天要去市区的收购站卖沉香,这一批多了点,估计能有个三两,其中有一小半是季淮砍回来给他取的。
  冯母今天煎了好几个面,里面放了野菜,一方面可以省面粉,另一方面,野菜煎着也的确香。
  三人吃完早饭,给还在睡觉的冯巧兰留了一个面饼,剩下的装起来给冯大峰带去当午饭,毕竟去市上来回得一天,晚上才能回来。
  冯大峰离开后,季淮去了作坊,完成今天的任务,他就拿着锄头上了山。
  如今山上还没被过度开采,树多植物多,巴戟也多。
  知道了如何辨别,他找起来的速度就快上许多,只看藤根,如果不是空心,那么根茎多半不在这,他就会快速去下一处。
  这样找起来省事,但根茎真没那么容易找,他早了老半天,勉强才找到一处,还险些挖偏了。
  好在山上的巴戟年份不小,以前都没人来挖,现在一挖就是一大片,都是往地下扎根一米以上,根根都比大拇指粗。
  这东西生命力顽强,往下扎根的时候,若是被石头挡了,它也能在缝隙中穿过,到了下一处,继续壮大。
  季淮挖的这一小片,目测又是十斤以上。
  冯大峰回来时看到他又在洗巴戟,一洗就是一大盆,卖沉香到手的那十几块瞬间都不香了。
  这小子在队上干活依旧懒散,他上回到队上支钱,就季淮那点工分,赚的钱除了养自己,还真没剩多少。
  他现在可不敢说读书没用,他挖了大半辈子地,干过好几种苦力,都没这小子动脑筋干活变现快。
  “这是今天在山上挖的?”冯大峰问。
  “嗯,今天下午挖出来的。”季淮点头,洗的时候还把火点上了,准备蒸煮。
  冯大峰点头,也没说什么,把买来的面粉和红糖拿去厨房。
  冯母笑得合不拢嘴,看得出来很开心,还问道,“你看到季淮挖到的鸡肠风了吗?比昨天的还好,他可真有本事。”
  “嗯。”冯大峰回答很淡,听到冯巧兰和季淮说说笑笑的声音传进来,不动声色傲娇哼了一声。
  以往他是家里的顶梁柱,眼下他在家里的地位正在下降,说不出的不自在,但也没大反感,只能无视,并且下定决心,他有空也要上山挖巴戟。
  季淮能有什么力气?上回秋收时,他一个人就能挑着一百五十斤的粮食去镇上交粮食,季淮才挑了多少斤?
  六十斤!
  而且还气喘吁吁。
  这天晚上,季淮忙到很晚,不仅把今天蒸煮的巴戟敲碎了取芯,还得把今天早上剩的也敲碎。干了一天活,手都发软了。
  发软归发软,看着被他收到屋内晾着的巴戟,他心中成就感满满。
  他都想好了,等到晒干,他就可以拿去收购站卖,换来的钱可以给他媳妇买练习册,还能多买几本新课本,剩下的钱就存着给他孩子用。
  第514章 年代文里的男知青(13)
  接下来几天, 季淮只要有空就往山上跑,断断续续挖回了不少巴戟。
  蒸煮好后敲碎除芯,等到再晒干, 就可以拿去卖了。
  挖到上了年份的巴戟, 一次就能挖十几斤, 但这玩意儿除芯晒干后, 也只剩三成左右,他凑了许久,才凑了一小麻袋。
  这天, 他带上这一小麻袋准备进市。冯母给他煎了几个饼,让他带在路上吃,季淮接过来放在背篓里,“谢谢妈。”
  “早点回来。”冯母说完就去忙活自己的事。
  冯巧兰送他出门,一再强调, “别再给我买零食了, 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也别买糖果,家里的麦乳精还剩好多。”
  她生怕他乱花钱。
  季淮眉梢微挑,含笑说,“知道,要把钱留着给我们的孩子花。”
  “我不是这个意思。”冯巧兰又急急忙忙解释, 怕他觉得她在限制他, 神色还十分纠结。
  话音刚落,还未多想,他倒没什么特别反应, “都一样, 可不就为了你们吗?”
  冯巧兰肚子里的孩子在他说完话后还轻轻踢了踢她, 她的嘴角也跟着上扬,伸手摸了摸肚子。
  “快进去,我要走了。”季淮让她进屋。
  “嗯。”冯巧兰进去时恋恋不舍,还悄悄回头看了看他,发现他还在原地,等她走进屋才走。
  *
  季淮去了市区,第一次件事就是去收购站。他拎着小麻袋在排队,身后还传来一道声音,“小兄弟,你卖的是什么?”
  他一回头,正是前两次看到的那个黝黑的男人,他手上也拎着一个小麻袋。
  季淮回:“巴戟。”
  “你也挖巴戟?”男人诧异,随后开始叨叨絮絮讲起来,也是闲聊。
  听他说,他们原先是三个人,现在是六个人一起挖。没办法,挖这东西很辛苦,都是一把土一把土挖出来的。
  这玩意儿长得慢,上了好几斤的不知道得长多少年,越挖就越少,越少越难挖。
  他们六个人这一次才卖了不到五十斤,季淮则卖了二十三点五斤,拿到的钱是两百六十七块九。
  这是一笔巨款。他出了门,望着这片街,现在土地比什么都便宜,就他手里这些钱,买下三五个大铺面没问题。
  他知道挖巴戟不是长久之计,也费时费力,也没打算长期下去。
  季淮先黑市找瘦猴买了书票,随后没有第一时间就往书店去,而是拐了弯,去了当地的杂志社,将前几天写的一篇文章投了稿,随后才去书店。
  高考的热潮让书店也变得火热起来,书票可是花了他不少钱。
  在书店转了一圈,给冯巧兰选了几本练习册,又去选课本,架子上的课本只剩下最后一本,他伸手要去拿。
  还未拿到,后面有人明显想要加快速度去抢,他余光瞥到,直接就往前伸,比对方快一步,拿到之后还放慢动作,假装没察觉。
  “我多给你钱,能不能……”季浩看到他的脸,请求的话卡在喉咙里,脸色更是僵住。
  相对于他的吃惊错愣,季淮面色未变,淡淡道,“不能。”
  季浩是季母改嫁之后生的孩子,而他是被季母忽略遗弃的存在,也不被欢迎,巴不得把他送到乡下,然后不闻不问。
  季父被冤枉病死狱中,季母视他为累赘。他与冯巧兰结婚前曾写信回家,相比季浩结婚前的大加操办,对方一句回话也没有,这也是他彻底死心的原因。
  下一批课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货,季浩见没了,也是很着急,连忙跟着他,“……哥,你也要参加高考吗?”
  “嗯。”季淮回。
  “嫂子同意你参加吗?你在那边过得怎么样?”季浩蹩脚在找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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