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酸楚(1)

  她抬起头,看到的是马儿扬起的马蹄。
  陆晓攸想到完了完了,她这下子死定了吧。
  她方才看到了那个小女孩,想到了曾经在电视剧里出现过的场景,无论是谁看到这一幕,都无法控制自己,谁都会去救那个小姑娘的。
  陆晓攸不禁苦笑,电视剧里的那一幕之中,往往会出现一个英雄,解救女主与水活之中。她不敢夸赞自己是女主,但是她身边没人能救她啊。
  她初次来到平安乡,什么人都不认识,也没有认识什么能人异士,谁会在这个危机的时刻解救她啊?
  陆晓攸害怕的哭了起来,紧紧地闭上了双眼,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忽然,她感觉自己被一个温暖的怀抱抱了起来,飘了起来。
  陆晓攸睁开眼睛,看到了白衣少年笑的一脸无奈,抱着她缓缓落地。
  陆晓攸心里砰砰的乱跳,这少年是会武功的人?
  她惊讶的问道:“你会武功?”
  “啊。”宁世秀没有来得及回答她,就感觉到了一阵儿疼痛。
  他们的脚尖来落了地,还没有来的及温柔的照顾陆晓攸,就收到了伤害。
  陆晓攸顺着宁世秀的视线,看到了宁世秀的胳膊,那白色衣衫瞬间被鲜红色的血液染的通红。那一刻,陆晓攸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回头,看到了身边马儿身上坐着的镖师。
  在镖师的身上,插着一把刀,那把刀是插在一个死獐子上的,露出了半截冷冰冰的锋利。
  此刻,那半截锋利上,染了一层鲜红的血液。
  陆晓攸皱起了眉头,这个镖师竟然就这么冲入了人群之中,也不怕伤害别人啊?!她忍不住破口大骂,道:“你的眼睛是不是瞎?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啊?!”
  “咳咳……”宁世秀握紧了拳头,咳嗽了两声,转身走开了。
  宁世秀没回头,心里知道陆晓攸不愿意看见自己,还是尽快走开吧。他强忍着疼痛,单手捂着胳膊上的刀痕,咬紧了牙关,艰难的一步步走到医馆去。
  他一回头转身的刹那,一双温暖的手搀扶着他的另一只手臂,小心翼翼的带着他前行。
  宁世秀惊讶低头,看到了一个小丫头担忧的看着他的手臂,一边仔细带着他,前往医馆的方向而去。
  那一刻,宁世秀的心田再度柔软了起来。
  宁世秀心底暗暗的想着若是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那该有多好。
  他们来到了医馆,还没有进门,陆晓攸就忍不住大声的叫喊着,催促着郎中尽快出来看一眼,就要出人命了。
  宁世秀噗呲一笑,淡淡的说道:“别担心,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
  宁世秀宠溺的看了一眼陆晓攸,扬起脸上灿烂的笑容,嘿嘿的傻笑着。
  陆晓攸急的红了眼眶,这冒着血的胳膊,怎么会是没事儿呢。
  “傻丫头,你家夫君这伤是怎么闹的?你们也太不小心了,我看至少能养100天啊!”这时候,郎中走了过来,看了一眼宁世秀的胳膊。
  那翻红的肉,仍旧在留着血。
  郎中一看,眉头皱起,这下可得马上处理了。
  陆晓攸闹了一个大红脸,红着脸,含羞不已的解释道:“我们……我们不是夫妻的关系,郎中您误会了。”
  “别开玩笑了,我看人无数,早就是火眼金睛了。”郎中摇摇头,从一旁取出一些处理伤口的工具。“再说了,你们小两口长着一张夫妻脸,若不是夫妻,也该好事儿将近了吧?”
  郎中忙着手里的事儿,坐在凳子上的宁世秀抬起头,仔细打量陆晓攸的面孔,越来越亲切了。难怪心底会如此心动,原来是有缘分是冥冥注定的。
  陆晓攸听了很惊讶,自己才十四岁,模样还没有张开了吧?
  怎么就有了夫妻相呢?
  陆晓攸好不害羞,一点儿女儿家的矜持都没有。她大大方方的打量着宁世秀,好奇的看着那张俊俏的脸,暗暗的想到自己有这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倒也不错啊。
  她不禁偷笑,这张脸给了她,她肯定要开后宫啊。
  不开后宫,都对不起她的这张脸啊!
  但是,陆晓攸苦笑,她才十四岁,模样虽然水嫩,却远远没有成熟的魅力,顶多算是一个萝莉吧。她表示宁世秀的容貌,真的无可挑剔。
  “小攸,你能理解我为什么冲动了吧?”宁世秀放佛是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将自己的一切冲动都归咎于上天早就注定的姻缘。
  不然,为何他一个对女孩没什么感觉的人,会突然变的热情,对着她就像是一个傻子呢?
  陆晓攸连忙摇摇头,道:“不理解。”
  陆晓攸呵呵笑了,有人想吃自己的豆腐,还让她理解她,简直是天方夜谭啊。
  但是,陆晓攸的目光落在了那冒血的胳膊上,心一软,声音绵绵的,说道:“这事儿咱们以后再说,咱们先把伤口处理好。”
  “恩。”宁世秀想明白了,不该逼陆晓攸逼的太紧,适当的距离才能让陆晓攸注意到他。
  宁世秀淡淡的点了头,侧过脸,不看自己冒血的手臂。
  他的目光在小小的医馆里看了一圈,这间称之为药铺也行。就在药铺的中央,有一个大大的柜子,柜子分成了无数个小柜子。
  他不禁有些失望,这里的条件很简陋啊,还不如他专用的私人药铺呢。
  不过,平安乡本身就不是什么发展很好的地方,也不乖这里的条件不好。
  这时候,宁世秀怀念起了京城了,哪里的条件比这里好了很多啊。
  “小攸,你有没有想过去京都发展?”宁世秀的目光,转向了陆晓攸,看到了陆晓攸好奇的打量药铺,只觉得好笑,这个丫头对什么都是一副好奇的样子。
  但是,她又表现的很冷静。
  陆晓攸坐在了宁世秀身边的凳子上,叹了口气,说道:“我想去京都发展,但是苦无没有人脉。若是我认识京都的商人,便可以尽快打入京都的市场了。你不知道,我这个事业必须要快点儿进行,不然,我会失败的。”
  “要这么急吗?”宁世秀颇为惊讶,在他看来陆晓攸很努力了,做的很成功了。
  再加上,暗地里他帮着联系了很多商人,商人们都主动联系陆晓攸,要跟陆晓攸合作了呀。
  按照他了解的,无忧书包的发展已经很大了,吃掉了几个乡镇的市场,这是很多京城商人都做不到的。
  但是,陆晓攸却在最短的时间,开拓了足够大的市场。
  陆晓攸苦笑,她问道:“你见过什么老板混的跟我一样是个穷光蛋吗?”
  “咦?你很缺钱吗?”宁世秀再度吃惊,这个丫头来到平安乡就挑选了一个最华丽的地方住了下来,在所有场面都表现的一副暴发户的样子啊。
  她和平安乡县令相熟的事儿,整个平安乡的商人圈子都知道,他们也都一心想喝陆晓攸做生意,做朋友。偶尔家里有什么聚会,也都会邀请陆晓攸。
  可以说,陆晓攸在平安乡是一个香饽饽了。
  陆晓攸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穷光蛋,反而是一个出手狠阔绰的女孩子呢。
  陆晓攸斜眼看了宁世秀,叹了一口气,幽怨的说道:“你不懂我的烦恼啊,在外面的人看来我是风光无限的陆晓攸,也都知道无忧书包的名头。但是,我手里的钱都拿去投资了,手里真的没钱了。我现在特别需要打入京城的市场,找个忠诚的商人合作。”
  原本,陆晓攸还没有这么忧愁。
  但是几天之前,看到了赵白玉的叛变,她就知道她依靠着赵白玉打入京城市场的这条线,断了,她没有机会走这条捷径了。
  她只能重开一个新的道路了。
  不然,就凭赵白玉的财利和人力,她迟早被这个大老虎给吞下腹,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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