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
alpha?桓修白还没来得及去琢磨这个词的意思,有人撞开了他,直接向席莫回走去。
这个人年纪更小一些,容貌也同样出众,但有他哥哥在场就要逊色不少。如果硬要评价的话,席墨之的皮相是受到大众喜爱追捧的漂亮,而席莫回则是应该供在神坛上,供人瑟瑟膜拜不敢直视的神性之美。
扒了席墨之这层美貌皮肉,谁也不会认得他。可席莫回即使毁容毁得面目全非,也没有人敢质疑他骨子里流淌出的温美气质。
“哥哥也不等等我!”席墨之走路一瘸一拐,他故意伸开双臂,指望着哥哥能主动过来携自己,显然他的打算落空了。
“你膝盖没好利索,就不要轻易出来了。不如留在家中多替我在祠堂向祖先忏悔。”席莫回说起话来,一会让弟弟身置天堂,一会又如临地狱。
席家二子是母亲所生,不像长子是父亲诞下的,比亲兄长平日里更受宠爱,语气自然更娇纵肆意些:“我才不要,哥哥没点良心,我才替哥哥担了谎话,跪了大半天,哥哥怎么都不心疼我啊?”
桓修白从他话中推测,应该是席墨之帮席莫回圆了糕点的谎,席莫回才没被继续苛责,继而当做诱饵放了出来。
都是他的错,会牵连席莫回,都怪他。
这个诱饵,桓修白就是磕断了牙齿,刮破了嘴,也要结实咬下去。
“就是心疼你才要你多多忏悔,家宝就藏在祠堂里,你寻个机会把它找出来,家主之位就是你的了。”席莫回轻巧说着。
席墨之撇撇嘴,“如果不是我替哥哥跪半天,哥哥肯定又要跪满一天一夜,到时候站不起来,又从楼梯上滚下去摔断了腿,可别再说是我推你的了!”
第51章 情之所钟,不计较牺牲
桓修白手插在口袋里, 和他们隔了一大波人群, 宴会场里的觥筹交错声丝毫没阻碍声音传播到他这里来, 他把他们的对话听得意外清楚。
他握住了口袋里的东西,不记得自己出门前是什么时候把它放进去的了。它长棱形的边缘有些硌手, 圆润的表层们细腻柔滑,摸起来,就像青年人白皙的小指头。
他扫视着周围, 试图想起自己为什么会身置于此,这个露天宴会的目的又何在。霎时间, 相关的信息仿佛响应了他的需求,流涌进脑海中。
无良镇一年两度的敬法节, 镇中心的树林公园搭建了台子,灯火透亮处围摆着六张长桌,围成一圈,桌上整齐码列着赤色的小玻璃杯,供人拿取,而席莫回就站在桌子一角,手持杯中酒和弟弟闲聊。
“所以哥哥,别忘了你的任务,母亲专门要我出来提醒你。”
席莫回略一颔首, 唇角噙笑, “也是, 机会只有这一次。”
他第一次被放出囚塔, 竟然是因为那个外乡人。
“不管你有没有事成, 凌晨一点前都要回来,我在镇南出口等你。你逃不出去的,你比谁都清楚,别想着跑。”席墨之再三警告他,走之前,转头望了眼人群中的高大青年,黑发的枪客沉郁的气势仿佛能把人群剥离开来。
“他在等着你呢,快去,哥哥,扒了他的皮,掏出他的心,只要吃上两口,说不定明天早上我们就能脱离诅咒一家子人坐下来喝茶了。”
席莫回对他描述的景象毫无感觉,“那我宁愿独自被诅咒一生。”也不要和家人坐在一起惺惺作态。
“妈妈说得对,你就是缺少亲情。”受宠的二少爷说。
席莫回放下空杯子,换了个新的,面上依旧充满对兄弟的和善之情,“我缺的哪止亲情。”他说完,没等席墨之回话,便端着酒朝今晚的目标走了过去。
当他走过来时,稠密的人群像刀锋劈开了波浪向两边整齐退散,桓修白迎着他款款而来的目光,一时间无法言语。
席家长子穿着祭典用的白色长袍,袍子边缘是金线修成的穗形滚边,底边之上坠有零星的六瓣小花,只有当光彩照射过来时,才能恰好看到一片低调的花海。他的长发少见地用环扣挽起来,清爽地高垂在身后,眉眼舒缓恬静,圣洁地仿佛刚从神坛上走下来。即使有人指出他是小镇所供奉之神的人间化身,也绝不会有人怀疑。
桓修白置身于繁华的宴会场中,缠绕在树木顶端的彩灯倒影在眼中,给瞳孔成像的身影覆上一层柔情的色彩。
仿佛是一场婚礼。一场,明知所有人都不怀好意,另有所图,唯有主角二人置身事外,心怀热意的婚礼。
桓修白恍惚中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白色长袍,宛如嫁衣,唯一缺少的似乎是头上的冠饰。他倏然抓紧了口袋中的发卡。
席莫回来到他身前,瞧着这个男人一瞬间因为自己变得期待又无措的样子,他举起小酒杯,透过玻璃视线落在他紧绷的下颌上。枪客在外的态度有多懒散淡然,在他面前就有多笨拙在意,席莫回自从发现了其中反差所带来的乐趣,就难再停下来了。
席家大公子在酒杯边轻轻呷了半口,含着一汪烈性酒汁,嗓音在酒液烧灼下哑了个声调,眸色暗暗,对他说:“外乡人,我来取你的心了。”
桓修白上前攥住了他的手腕,席莫回松开手指,玻璃酒杯失去依凭,骤然下坠,清脆地摔碎在地上。
那碎声仿佛是一道暗号,等待已久的黑暗汹涌了过来,灯泡炸裂,人群嘶喊,惊恐地从他们身边慌忙逃窜。他们平静地像两颗海啸中的石柱,身体贴近身体,谁也没向四周的混乱多看一眼。远处的桌子纷纷打翻,泼洒的酒液散发出浓郁的酒精味,直窜进鼻腔,麻醉了神经。
桓修白握住他的手按在自己胸口,“你早就拿走了。”
席莫回怡静地说:“帮我杀了他们。”
一道火光在昏暗中爆起,它不再是那个谨慎克制的左轮手/枪了,时光轮转赋予了它厚重的威力。重火力霰弹枪的枪管炽热,大面积扩散形成的弹幕精准笼罩了所有想逃离的活动物,轮转弹膛“咔咔”作响。桓修白目视周围,神情冰冷宛如机械,他咔嚓一声退膛重新填满弹药,四面寂静无声,唯有席莫回有频率的呼吸声。
他转过头,满身硝烟味,面对席莫回时,又成了那个满眼溺爱的外乡人。
远处残存的一点灯火在席莫回的眸子里闪耀,灯火阑珊处,他们不约而同地仔细端详了对方的样子。
第一次,桓修白的脸没有被粗黑的小栅栏分割开,席莫回打量着他紧绷嘴角中隐藏的坚毅,忽然想故意打破他满脸的郑重。
于是他踮起点脚,羊皮底子的软面鞋贴在绷直的脚后跟上,伸出手在枪客头顶比划了一下,脚跟啪嗒落地时,他说:“我比你还高一点。”
外乡人脸上闪过一丝窘迫:“一点而已。”
“外乡人,我还没问过你的名字。”
“桓修白。”桓修白回想起一处小细节,上一个轮回中,悲哀的老男人在窗口祈求他躲开席墨之时,明明也没有问过他的名字,却急促地叫了出来。
原来,他是在这里,在此时此刻告诉了情人。
“怎么会有人姓桓,好奇怪啊……”席莫回呼吸频率变急,酒精开始在胃部挥发,他的手脚身体都不自觉酥软起来。
一阵春季特有的暖风吹来,湿润地拂过黑色长发,波荡起墨色的涟漪。
树叶摇晃,水滴垂坠而下击打出窃窃私语般的“莎莎”声,长久的干旱结束了,沙漠中的无良镇第一次迎来了真正的雨季。
桓修白抓握住眼前人的手,牵着他在一片人群消失后的狼藉中奔跑。一开始只是毛毛细雨,淅淅沥沥地连成了雨幕,不知名的花朵被春风无形的手摘取下来,温情地撒在风雨中,打着旋儿飘落在他们周围。
白色的小花瓣沾湿了,不小心贴在席莫回的颈项,他捏起它,拽了一下桓修白的手,在外乡人回头的瞬间把它按在男人的前额上。
“嗯?”桓修白迷惑地摸到额头。
“别拿下来。”席莫回松开手,后退一步,在温温细雨中凝望着对方。“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忽得噗声笑了,和他以往挂在唇边的微笑完全不同,“看到一个人这么傻的样子!”
酒精流淌进血管里,顺着经络涓涓熨烫着身体的每一处,他不禁觉得迷醉了,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雨水从发间流到了脸庞,他探出舌尖尝了尝湿润的嘴唇,雨是甜的。
桓修白默许了他在外人看起来略显神经质的举动。
他被放出了牢笼,又欣喜又悲哀,欣喜的是终于能亲眼看到外面的世界,悲哀的是回去的马车时刻在镇子外等着他。
桓修白在路边捡起了一把伞,打开将它撑在席莫回头上。他们来到了无人的街道上,越下越大的雨在不平的地面聚集成一个个小水洼,席莫回推开他的伞,在街道边缘徘徊。
桓修白看出了他的意图,但家教深严的公子是不能在任何人面前做不合礼数的动作的。
于是他这个粗野的外乡人,拽掉了靴子,丢掉袜子,跳进了水洼里,溅起的雨水湿透了裤腿,但他浑不觉意,对席莫回伸出手:“快来。”
至少在这一晚,挣脱牢笼吧!
席莫回盯着他的眼睛,慢慢弯下腰,弓起身,勾着脚尖褪掉鞋子,一手拎着鞋后跟,一手捏着长袍的衣角,试探性地往水边迈了一步。桓修白残留着火/药味的手骨温柔地将他拉了过来,白生生的两只脚踏进了水凹中,席莫回稍稍打了个激灵,水蔓浸到脚掌上。
不是冷的,是暖乎乎的。
“像这样。”他这个卑鄙的外乡人,致力于教坏守礼的世家少爷,他举着伞在水坑中踢起水花,席莫回小声“呀”了一下,忽而奋力地踩起了水,把滴在白袍上的水全数报复了回去。
他留下一串清朗又狡黠的笑声,提着衣摆跑出伞外,桓修白捡起他丢下的鞋子,奋而追了过去。他在每个小水坑中轻巧地踩过一遍,把大地和街道当做了琴键,用脚掌和着雨水愉悦地奏响零碎的乐章。
他们在旷无人烟的街道上忘却烦恼,尽情追逐,桓修白几乎产生了不现实的感觉,以为这是一场曼妙的幻觉。
他可爱的小情人在下一个目标前踉跄了一下,桓修白连忙上前揽住他,不让他整个摔进水中,稀薄的酒气就浮动在他的呼吸前。席莫回头脑有点迷糊地靠在他肩膀上,语调都慢了起来:“我还是第一次喝这东西……我还没试过。”
桓修白忧心地抱住他,“你会有更多机会尝试的,我会带你走,一定会。”
席莫回闷声笑了下,似乎在嘲笑他,“你别自不量力了”。
但桓修白垂在一旁的手被“骚扰”了,有什么东西钻进了他拇指和食指间的缝里,趣味地转了转,桓修白情绪震荡,一时间嗓子都哽住了。
那是……
他唯恐对方消失似的,用战栗的手掌合握住那根亲爱的小指头。黑色的大伞倾斜下来,遮住了他和席莫回的脸。他在那伞下,哽咽着说:“你低一下头。”
“不许亲我,听到没?我可不会把重要的吻给一个外乡人。”席莫回挑眉看他,嗓音往上一扬充作强调,还是微微低下脑袋。
桓修白鼻腔酸涩,几欲落泪。
你会给的……你把能给的,仅有的,都给了我。
小巷囚屋中的老男人喃喃自语的真情,他历经时光轮回,才得以痛烂心扉。
狭小的伞下空间中,弥漫着雨水与硝石的气息,充满了他们紧绷到抽痛的呼吸道,嘴唇压在颤动的眼皮上,潮湿,但带有枪客特有的厚重暖意。席莫回禁不住眨动着眼睛,一种从未有过的感情在这枚珍而重之的吻后萌生了。
骤雨变作了暴雨,长发淋湿,浑身滴水,炽烈的战栗在身体里窜流燃烧,他的血液,他的理智都被硝烟的火辣气息烧得焦干,即便是畅快的大雨浇淋在身上,也无法浇灭喧腾的烟火气。
那味道,极具侵略性地打开他的心房,渗透到了他的躯体里。
硝烟与暴雨,融为一体。
桓修白攥紧了他的手,他们躲进了狭隘的小巷子里,仿佛要躲开上天的眼皮子,偷得一点快乐时光
“拿着伞。”外乡人将伞把塞进他手心里,按着他的肩膀。
他的后背贴在经过雨水冲刷过的冰冷墙壁上,他的情人在他面前沉默着跪下,贴了过来。
席莫回的手指打滑,他尽力忍耐着,把细碎的声音关在嗓子里,握住伞把的手却越缩越紧,随着一道抑制不住的深喘,手指痉挛,几乎快要握不住伞了。
他在桓修白的情热下融化了,融进了漫天大雨中,破碎的意识留存在每一颗在下落的雨滴中,他的眼睛透过晶莹的水幕看到桓修白,也看到了他自己。
睁开眼睛,雨水流进了眼眶,他迷惘地瞧着伞外的天空,那里是一片澄澈与干净。
席莫回转过脸,凝视着甘愿跪在寒冷急流中只为了取悦他的情人,渐渐地,他抬起了手,把手掌放在了对方湿润的发顶,温情地轻揉着。
是软的,比他想象中软多了。
最终,他像是被暴雨淹没后死而复生,失神地靠在墙上喘/息。桓修白站了起来,也把身躯凑到了伞下,无声地和他贴抱在一起。
桓修白全身湿透,冷得发抖。席莫回刚经历过情热,用温暖的躯体默默回搂住他,在这个无人小巷黑暗夜色掩盖中,毫无阻碍地依偎在一起。
席莫回轻轻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桓修白因寒冷而发颤的嗓子,快乐地说:“因为你没试过,我想让你尝试,让你快活。”
雨水寒凉,可两颗人心是热的,因为——
情之所钟,永远不会计较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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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上一章写了作话的,被晋江吞掉了,真气啊。
情之所钟不计较牺牲这句话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里一个经典的故事,讲的也是情侣夫妻间互相默默奉献关爱的故事,我好喜欢那个故事,所以擅自把这句话用在了这里。
看到小美丽快乐的样子,我真是想像桓主任一样落泪啊。美丽在现实中,虽然受到追捧,但从来没人想着透过他的皮相探究他的内心真正想要什么。而面对社会和家庭指责,美丽自我认知越来越扭曲,但从头到尾只有桓桓一个人坚定地认为,并告诉他,他是正常人,他是最可爱的人。
如果现实中能有一个人像桓修白一样,在你身边排除众议,不偏听不偏信,用心相待,不论是谁都会栽的吧。
当然桓修白想做alpha,说明他自己也觉得融入不进大众omega的身份,他俩都是尘世中被偏见压迫的人,因为各种巧合走到一起,过程是偶然,结合的结局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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