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144

  青色的胡茬一点一点被去掉。
  我想,也许是最近工作太忙,很少见阳光,他的皮肤恢复了原本的颜色——比中国纯血的肤色要白,却不是那种轻柔的白皙,而是仿佛油画似的浓墨重彩的凝重。
  他仰着头,微微睁开眼睛,我看见那双褪去了情欲的双眼竟然如同碧水一般清澈。
  刀锋顺着他的下巴,在咽喉的地方缓缓滑动着。
  鼓起来的喉结。
  那是生命的特征,些微的颤动。
  呼吸。
  我感觉自己心间在颤动。
  我,“别动,我是生手,别伤着你。”
  “嗯。”
  最后两下,完满的完成了任务。我把刮刀在毛巾上擦干净,弯折上,放在旁边的红木茶几上,又递给他一块毛巾,擦了擦面孔。
  我忽然想起来,昨晚我们什么措施也没有做。
  他没有使用安全套,我的避孕药也已经停了很久,那这样,我们会不会,再拥有一个孩子?
  有人说过,生活就好像是珍珠项链,拽断,那些美丽而珍贵的珠子就会滚落,在地板上奔奔跳跳,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如果没有及时把它们找到,也许就会永远失去它们。
  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个孩子,会不会可以让我们整个生活完全向前推进!
  再也不用看身后?
  勋世奉拉住我的手,靠近,然后,轻轻坐在他的腿上,我单手揽住他的肩膀。
  “冷不冷?”他问我。
  我摇头,我穿了一条长达脚面的丝质睡裙,不过批着一条羊绒大围巾,显得暖暖的。
  他刚洗完澡,头发没有完全干,手指插进他浓密并且极其桀骜不驯的头发,手感异常饱满,可是我却在晨光中看到他鬓角边上有一根改变颜色的发丝,显得有些灰败。
  “这有一根白发,要揪掉吗?”
  “不用。”
  北美上层人士不染发,头发只要打理精致就好,至于颜色,本来是什么颜色就应该是什么样子,完全不用为了所谓的美观和恢复年轻什么的目的去改变颜色。据说,曾经是好莱坞演员的里根出任美国总统之后,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一个华而不实的纨绔,他喜欢染发的爱好曾经遭到东岸的上流社会的群嘲。
  我的手指继续揉他的头发。
  总感觉,他好像一只拥有很坚硬头发的大猫。
  他看着我,似乎正在等待我再一次首先说话。
  我想了一下,决定坦白,“arthur,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栗舟庭和徐樱桃见我,似乎都是一个目的,他们因为知道你想要把万荷千峰园拆掉而惴惴不安。栗舟庭给我的理由是万荷千峰园是燕城的文化遗产,那是苏家的先人留给苏家同时也是留给燕城的瑰宝,毁之不详。徐樱桃也是这个理由,不过,我总感觉,他们好像另外还有想法。”
  勋世奉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就好像昨晚,我一直看着他一般。
  “alice,你的意思呢?”
  “嗯。”我又抓了抓他的头发,“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应该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栗舟庭和大堂哥都开口了,能帮得上忙,应该帮这样,这样,才显得我们做亲戚是很有诚意的!至于徐樱桃他们其他的想法,既然人家没有开口,也就不用去想。五爷爷也说,翻过山那边的隔壁的园子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那就留着呗。你说呢。”
  他没有说话。
  我,“他们都说你拆园子为了我。我们这还没怎么着呢,一顶褒姒妲己的大帽子就已经准备好了,似乎还是按照我脑袋的尺寸剪裁的,随时都能直接扣在我的脑袋瓜子上。特别合适,这还不是我们在专卖店购买的readywear的成衣,是高级定制,绝对的高级定制。”
  勋世奉,“以后,我们要回燕城住,不能总是麻烦五爷爷,住在这里。”
  我,“为什么要来燕城住,我们以后,不是应该住在纽约吗?”
  他的手指忽然有些控制不住,捏的我有些疼。
  但是,只那一下,就松开。
  我看着他,“既然,你有一些不想让我看到的东西,那么我就蒙上双眼,避而不见,自己也离的远远的。
  arthur,和燕城这些亲戚打交道和在美国是不一样。远交近攻,燕城这里,跟美国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完全是地球的两侧,这么远,不需要得罪他们,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是多么的完美!”
  勋世奉把我的头发顺了一下,有一绺乱发别在耳朵后面。“嗯,好。既然以后不在燕城长住,那么过来一趟,打扰一下五爷爷也没有什么不好。不过,五爷爷毕竟老了,他去世以后呢?”
  我,“如果五爷爷不在了,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回燕城呢?”
  “alice,你愿意在纽约定居吗?”
  我点头,“嗯,听说那里的pm2.5浓度比较低,早想过去晃晃,呼吸呼吸那样轻薄的空气了。……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可不可以让我到万荷千峰园拿几本书,我要写剧本,刚好那里有一些别处怎么也找不到的资料……”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明确的提出想要与万荷千峰园的藏品有所交集。
  i’ve crossed the lioo far……
  良久,他说,“好。”
  乔深给我的那本书,我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还只是因为巧合。
  他把书本递给我,清风吹过,书页翻开,正好看见那张纸张上,同时存在着钱文澜大师和苏离的笔记,而更加巧妙的是,苏离曾经的笔记却和我传给《旧时王谢》的剧本上的台词,有着惊人的一直。
  这是,意外中的意外?
  还是,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打开macbook pro,剧本的创作正在进行时。
  ——
  司马烈的最后一幕。
  他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乱世帝王,或者说,一位可以说的上是文韬武略的末代帝王,死在战场上应该是他最大的荣耀。
  他不是被元珩的箭矢所杀,他死于天命。
  一口血,喷薄而出!
  染红了他胯下的战马,也染红了江东最北的一片土地。
  当司马烈倒下战马,看着瑰丽的天空和残酷的战场的时候,周围应该有雄浑的音乐猛然响起,像惊涛,像雷电,又像是一曲挽歌,把人们的心一步接着一步推上顶峰,没有回头,也不能回头,随机,在顶峰,再让它徐徐陨落。
  “天不假年……如果上苍再给我10年的生命,我一定结束这兵祸连年,万物刍狗的乱世,……”
  过去,天子死叫’崩’,诸侯死是’薨’。
  司马烈虽然是一个偏安一隅的末世帝王,但是在这个时代,他却是血统非常纯正的帝王,于是,元珩在得知司马烈死讯之后,明发上谕,直接称司马烈驾崩,并且举行了相对盛大的哀悼仪式,在这样的仪式之后,他们的兵马渡过长江,直取江东。
  我把这部分写完,至于元珩的部分,应该是廖安负责。
  于是,我把写好的文档存好,上载到email邮箱,直接发送给《旧时王谢》的李导演,同时cc 廖安和章亦冬。
  合上笔记本,我自己似乎还在戏中,有些缓不过劲。
  五爷爷叫我过去,说是要给我挑几件首饰做嫁妆。
  嗯,其实我想说,我自己准备的是嫁妆,他老人家给我选的似乎应该是聘礼,不过,老人家不喜欢人违逆,我很乖巧的听话,到他平时喝茶的屋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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