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185

  廖安,“要不小雨说,这个名片是个好东西,挡煞避邪!真是居家旅游之必备,上东区抢货之神器!!”
  第140章
  卧室。
  “这是给我带的甜点吗?”
  勋世奉坐下,我把手中的蛋糕盒子打开,把里面的淡味水果派放在盘子里面,再加上一根小银叉。
  “嗯。今天下午我带着乐乐和廖安一起逛街,这是在纽约一家很有名的小店买的,据说他们是1823年创业,生意一直做到现在。所有的糕点什么的都不是很名贵,但是味道扎实,一直很受欢迎。”
  “听起来不错。”他拿过叉子,尝试着吃了一口,又吃了一口,就开始找水喝,我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红茶,他一饮而尽。
  我,“怎么?”
  “太甜。”
  我摸摸下巴,“原来这种甜度你也不喜欢,呃,我大概了解你对于水果派之类的食物的甜度敏感的基准线了。”
  他用布巾擦了擦嘴。
  “看样子,你这一天过的不错,乐乐呢?”
  “一回来就睡了,我们走了一下午,她体力不够好,早累了。”
  勋世奉从沙发椅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我揽住他的腰身,就这样松松的抱着。
  “你,累吗?”
  “呃……”
  这真是一个tricky的问题,好像应该回答累了,那么晚上就应该好好睡觉,但是……又有一种什么,让我似乎不能这样直白的回答。
  他的亲吻压了下来,我想要另外找一些话题来分散这样浓重的暧昧。
  “呃,你,……,那个,你的那只猫,当时为什么也叫alice,与我同名,是巧合吗?”
  “不是。”他含住我的耳垂,再说话,让我身体发颤。
  勋世奉,“那只猫,她出生的时候,有别的名字。只是当年我去欧洲同吉尼薇拉解除婚约的时候,忽然觉得,她更改一个名字叫alice也不错。”
  “啊?~~~~~那是什么?”
  “cat。”
  “嗯,就是那只猫,她原来叫什么?”
  “cat。”
  “……”
  我躲开他的亲吻,看着他,脑筋转了转才问,“你是说,你的那只猫,她的名字就是cat?”
  “是。”
  “为什么用这个名字?”
  “因为她是一只猫。”
  “……”
  我又想了想,“那,你的迈巴赫,你管它叫什么?”
  “car。”他很直白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太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问,“怎么?”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真的……很有幽默感。”
  汗,在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夸赞人家很有幽默感总是不会错的。
  其实,勋世奉的思维方式与取名的方法好像很符合传说中北美贵族的行为模式真的是高度统一。
  他们这样的男人,似乎对于一切标识着高档,花钱多,或者精细的标签不感兴趣,这样,反而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比如,一辆limo,不管它究竟是加长林肯,还是凯迪拉克,又或者是宾利或者是你那辆特殊订制的迈巴赫,归根到底,它们就只是car而已,无论花了多少钱。还有那只猫咪,无论她是不是蓝血名猫,究竟是否已经被埃及列为禁止海外贩售的埃及猫(egyptian mau,古老的品种,号称神猫,从古埃及时代就已经为人类训话饲养,古埃及的壁画与纸莎草画上都有它),她归根到底,仅仅就是一只cat。
  “幽默感?”
  我连忙点头,“对,对,幽默感!一般只有iq高的人才会有幽默感。”
  “其他人呢?”
  “呃……像我这样的类人猿,说一句话伪装幽默,估计幽默的味道大家get不到,最后,get到的估计只有雷人感了……”
  他笑了。
  呜呜……他亲了下来。
  双唇分开一些,我听见他说,“这个甜度也很好,我接受。”
  ……
  次日凌晨5点,我下楼吃早点。
  早餐桌前还没有人,我坐好,等了一会儿,勋老夫人在盛颐珊的虚扶之下,来到餐桌这里。我站起来,与她们分别打了招呼,随后,三人坐下。
  整个餐桌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佘太君给我端了一碗白粥,加了一些燕窝。
  勋老夫人与盛颐珊吃的东西还是和之前差不多,就是盛颐珊的鲜榨蔬果汁变了个颜色,里面使用的水果与蔬菜的种类不同。
  勋家奉行君子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个早餐吃下来,原来应该静寂无声。
  只是,勋老夫人吃了两口,还是放下筷子,端着清茶喝了一口,静了一下,问盛颐珊,“那件事小七处理的怎么样了?”
  盛颐珊看了我一眼,勋老夫人却说,“这个桌子上吃饭的都是一家人,你说。”
  “这次汇丰银行的逃税案不是很大的事情,只有三房远房支脉的两个孩子世镠与世之有一些牵连,这些不重要,只是,伦敦那方便传世镠与世之过去问询,恐怕有别的事情被牵扯出来,毕竟当时keh与arthur(三叔勋亭泽与勋世奉)的事情闹那么大,icpo(国际刑警)一直都在关注勋家,蛛丝马迹也恐怕会引出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件事根本没有我张嘴的立场,我努力安静的喝着燕窝白粥。
  半晌,勋老夫人不再说话,她继续吃自己的东西,而盛颐珊也以为对话到此为止,开始喝果汁。
  “颐珊。”
  “是,母亲。”勋夫人听见老夫人叫她,她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老了,很多事情你们都不敢告诉我。我听佘姐说,小七最近有个荒谬的想法,他想要在右手小指上戴勋家那枚戒指?”
  勋氏子孙如发誓终生不娶,一世独身,可以在右手小指上戴着明志戒,以此为证,如违誓言,私自摘下明志戒指,则为勋氏不容,天地弃之。戴上那枚戒指的勋氏子孙不能以家主的身份执掌勋家,却可为勋氏一族掌管刑堂,如遇不肖子孙,恣意妄为,辱及勋氏家门,祸及父母、同族、子孙者,可刑杀。
  勋暮生要带那枚戒指?!
  他想干什么?!
  许久之后,勋夫人才点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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