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经深情 第69节

  于知乐垂首,靠在自己胸口的男人,已然酣眠,呼吸均稳。
  于知乐打量着景胜,忍不住摸了摸他其中一道浓密的眉毛——他那平日里,总是活灵活现的眉毛。
  继而无声笑了笑。
  再抬头时,mia已经来到试镜的地方。
  面试官吩咐后,她开始不自在地讲述舅妈在巴黎的一段过往,她在大冬天,曾赤着脚,纵身一跃,跳进了塞纳河。
  那黑色的帷幕再度四笼,mia轻轻的哼唱伴随着钢琴……
  于知乐在同样的黑暗里,毛骨悚然。
  一条条闪过的歌词,女主人公甚至都在颤抖着的卧蚕,都令她怵目惊心。
  于知乐想起了六年前,自己存在房间上锁抽屉里的,那一盒被爸爸发现后险些全部撕碎的梦想基金。
  她也曾虔诚而笃定,或者说想当然地以为,自己能够远走他乡,跟在严安身后,背着吉他,就可以征服星辰大海,征服浩瀚宇宙。
  结果这些年,她还在同样的地方,束手束脚,迂回徘徊;她手握方向盘的次数,已经远超出她拨弄琴弦千倍百倍。
  □□过后,歌曲在收尾处变得平缓悠长——
  “我会追随着这些斑驳痕迹,
  找回最初的赤子之心,
  在梦里,有她,以及那条冰河岸边混着白雪的泥土,
  笑容澄澈,
  她说:
  她还会再勇敢跳进冰冷的河水里一次。”
  画面再跳回外面明亮的长凳。
  于知乐感到双颊冰冷,手一抹,竟是满脸泪水。
  就在此刻,怀里的脑袋突然诈尸般,竖了起来。
  景胜微睁开一边眼,含糊不清问:“你刚才和我说话了……?”
  “什么?”于知乐想让他继续睡。
  景胜依然困得睁不开眼:“我好像听见你问我梦想,还是我做梦……”
  他听见了。
  于知乐“嗯”了声,说:“不是,我问了,你没醒。”
  “我又不缺什么,我现在就想……”景胜重新枕回去,圈紧了她手臂,仿佛这个动作才能让他心满意足。
  他还是迷迷糊糊:“……娶你啊。”
  说完又闭上眼,歪头睡过去了。
  他的回答几乎让于知乐窒息。滚烫泪水,悄无声息地往外涌,她呼吸困难。
  她突然意识到,怀里的男人并非一个暂时的虚无好梦,他那么真实,还在呼吸,沉甸而温暖,能压得她心脏隐隐作痛。
  她想到了景胜那天对自己妈妈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口中的婚姻根本不是她执意认为的笑话童话,他设定的未来里早就囊括了她,可她却从未认真考虑过和他的以后,并为之努力。
  思及此,于知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不想再瞻前顾后深思熟虑,她已经不容置喙地告诉自己,
  她要去跳塞纳河。
  ☆、第五十杯
  翌日,把景胜送公司后, 于知乐和张思甜请了一天假。
  她要回家取一些东西。
  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于中海居然还没外出,待在家里。
  他就待在院子的露天小水池旁,静静移栽着一盆露水松。
  他脾气火爆, 据说和早已去世的爷爷如出一辙。但在捣腾盆栽上面,倒是遗传了奶奶的一些喜好。
  除夕夜的争吵, 让父女间的关系从好歹能待在同一个冰箱, 升级到了远隔冰川大洋。
  于知乐斜睇于中海一眼,并没有打招呼, 径直上了楼,回到自己卧房。
  她从床头蚊帐吊着的小香包里取出一根已经稍微生锈的小钥匙,走回书桌前,传进中间撤退的匙孔, 刚要拧一圈, 却发现根本无法旋动。
  另一只手疑惑地拉了下, 那只小抽屉轻而易举打开。
  于知乐抽出里面白色的档案袋,刚要扯掉上面的白线, 她发现一丝异常——
  封口的绕线方式, 和她平常完全相反,她习惯逆时针往上捆。
  血涌上大脑,于知乐感觉头发丝都要烧着。
  她直接把那只抽屉哐当几下全部抽出,端着疾步往楼下走。
  于中海已经回了大堂,拎了瓶热水壶往桌边走,要给自己杯子里添茶水。
  于知乐停在桌边。
  砰!
  一声巨响,她直接把抽屉恶狠狠丢到桌面,力气极大,以至于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在颠。
  于中海面前的杯子也晃出水滴,他本人不禁抖了抖。
  “干什么!”于中海怒斥。
  于知乐舔了舔后槽牙,努力稳固住那些急促的呼吸,她下巴微昂,示意桌上的抽屉:“你又撬我抽屉了?”
  于父没有否认,只说:“我找东西。”
  “你找什么?问我好了,”于知乐平静地看着他,可这份并不能让人联想到任何关乎“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类的字眼,更像是暴风骤雨之前彻骨的压抑:“何苦像个小偷。”
  “暂时不用了。”于父把茶杯拧上盖,语气讥嘲:“我偷你东西?你有点良心吧,以前你把你妈给你的零花钱都藏起来想着离家出走,怎么没说自己是窃贼。”
  于知乐哼笑,抽出那只档案袋,举高了质问:“还翻这个了?找出什么来了?”
  她把手机东西摔回去,冷哂:“一分钱都没有,失望透顶了吧。”
  于父偏头,唇畔浮出一些难以置信的,抽动的笑纹:“于知乐,注意一下你说话的态度。”
  “好啊,爸,”于知乐倏地叫他:“为什么翻我东西?”
  她极尽所能地刻薄:“要出去打工了嘛,赶紧跑女儿房里刮刮,能刮到多少是多少。”
  于父胸口起伏,牙根动了动,直接把手里茶杯隔桌甩过去!
  他怒不可遏,目眦欲裂,脸上涨得通红:“你他妈说什么东西?!”
  于知乐一个偏头侧身,敏捷避开他飞过来的玻璃杯,杯子直接撞上她身侧的墙面。
  哐——
  玻璃碎屑,溅向了四面八方。
  有些擦过于知乐的手背,也有点滴茶水冒到她脸颊,滚烫。
  于知乐缓慢地拭了下脸,勾唇:“你以为我还是以前的我?”
  于父撑着桌,肺部都气得发疼:“你变过吗?白眼狼!”
  “我白眼狼?”于知乐看着他:“我替你还的债,都吐回来给我好了。”
  提到这个,于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做梦!谁把你养大的?!”
  “有你吗?”于知乐伸出一只手:“还钱吧,我不介意把白眼狼这个名号坐实,。”
  “你什么意思,”于父眉心紧锁,循过去看她大大方方摊在自己跟前的掌,紧接着,他哈哈笑了两声:“我都快忘了,你现在跟了有钱人。啧,带钻手表都戴上了,都敢露富了,难怪不用再偷偷摸摸藏钱。傍大款就是好啊,爸爸都可以不当人。”
  于知乐听得愈发可笑,她反问:“你把我当人了?”
  “你尊重过我吗?”忆起往昔,皆是噩魇。
  “偷翻我抽屉,偷看我日记,把我绑起来用皮条抽,还关了半个月那会,你把我当人了?还是说你本来也不把自己当人?”
  “虎毒不食子,畜生都比你强。”
  “我畜生?你整天想着和那个搞音乐的野东西私奔,我还得跪在地上三叩九拜求你留下?”于父瞪得眼珠都快崩出眼眶,他扯扯嘴角:“我怎么有你这种女儿?以前跟不务正业的穷小子瞎混,现在给人老总包养当情妇?脸都被你丢光了!”
  “那你赶紧走,眼不见为净,”于知乐动动眉毛:“我们彼此都是。”
  “这是我家!”
  “这是我的房子。”
  女儿咄咄逼人的样子,让于中海陌生不已。
  他可是曾经的一家之主呀,任谁见他都要礼让三分,他记忆里的女儿什么样?
  纤瘦安静,沉默寡言,受了委屈也只是死死咬着牙,把打转的泪水往回憋。而现在,她已经可以当面同他不客气地讲话,甚至是,像过去一般回嘴,羞辱他。她漠然之极的脸色,是一柄青出于蓝的淬血刀刃,血缘的血,剐过来的时候,比当年的他,还要利,还要狠。
  偌大的疲惫席卷全身,于父两腿发软。
  他真的老了,是不堪重负的纸老虎,不,他连纸老虎都不够格,虚张声势也是徒劳。他早已降不住眼前这一头倔强的小马。
  他忽然什么都不想计较,也不高兴争个头破血流,更不想再面对于知乐。所以,他背过身,往外走。
  为了不让自己看上去那般老弱无依,宛若丧家之犬,于中海想要昂首阔步地出去,可他试了试,却发现连挺腰直背的力气都荡然无存。
  于知乐定神,无声地注视父亲背影片刻,启唇:“把你丢的杯子扫了。”
  然后提上抽屉,往楼道走。
  回身的同时,于知乐的眼眶瞬间红了一大圈。是报复的快意,还是心酸的悲悯,她也分不清。
  但她心里,一个历久弥新的念头,已经展露出更为清晰的轮廓。
  即使连根拔起会有切肤之痛,她也要离开这里,不再回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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