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年代 第29节

  “我不无聊,妈妈,让我去吧。”朱云轩再次开口,他总是忍不住把姜月秀当成不能碰的瓷娃娃。
  “厂里管的严,你去了能干嘛?不如让你爸爸带你去李锐家,他应该也回来了。”李跃回来了,李锐当然也回来了。
  姜月秀很坚持,朱云轩也没有办法,相比于一个人呆在家里,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去李锐那里。
  而且这些日子他一直联系不上李锐,也很想问问对方如今的情况了。不知道是不是整天混在一起的缘故,过年的时候明明很忙,可是李锐不在,他竟然有些寂寞。
  李锐是昨天晚上回来的,早上刚起来,就从小惠那里得到了一个消息——他们对门的住户换人了,现在换成了一对父子。
  “那家的父亲是个腿脚不好的,那个儿子人高马大的,就是非常沉默,不过沉默归沉默,他倒是挺孝顺的,每天晚上都推着父亲去散步。”小惠一边煮馄饨一边开口。
  “你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吗?”李锐又问,要是没有意外,那两个人应该就是郑向红派来的了,却不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本事。
  不过,虽然不知道对方会有什么本事,他却是不敢小觑的,能被郑向红看上的人,肯定有独到之处。
  “我也不知道,不过那个老人跟我打过招呼,看着像个老师。”小惠开口,她对对面的人家还是很有好感的,比以前那家喜欢斤斤计较的住户好多了,可是对方家里只有两个男人,她也不好跟对方走的过近。
  “嗯。”李锐应了一声,既然已经到了自己的家门口,他就应该尽早去拜访一下了。如果没有意外,这两个人在教导他的同时也会把他的情况汇报给郑向红,另外,那个退伍军人,是不是还承担着保护他的职责?他又该怎么面对那两个人?最后,是不是可以让他们也教教朱云轩?
  李锐正想着朱云轩,朱云轩就来了。
  “你最近过的怎么样?”看到李锐,朱云轩马上开口。对面的孩子跟过年前没什么两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李锐有些变了。
  “我过的挺好的。”李锐笑了笑,看到朱云轩,他再次安定下来,也懒得去想郑向红的心思了。
  “你没有受欺负吧?我记得你以前说过北京的那些人对你不好。”朱云轩挨着李锐坐下,看到小惠洗碗去了,又问。
  “没有,以前我父母对我也不好,现在不是好了吗?”李锐开口,把在北京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这样也好,虽然你做事可能都会暴露在郑向红的眼皮子底下,可是可以得到他的支持也是不错的。”朱云轩分析了利弊,不得不承认李锐的这个决定还是利大于弊的。
  “我打算现在就去拜会那两个老师,你去不去?”李锐想起了自己之前记着的事情,开口问道。朱云轩如今变着法子在学习知识,这一点他也是知道的,既然有这样的机会,他当然不想浪费了。
  “我去了不合适,而且可能会暴露我们的秘密。”朱云轩拒绝了,他当然也想去,可是这么做就有可能把自己也暴露在郑向红眼皮子底下……要是他和李锐之间的事情被发现……好吧,其实现在他跟李锐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
  “你比我会演戏,要是你都暴露了,我肯定早就暴露了……这会儿,哪个人会想到我们是重生的?”李锐再次开口,就算他看过不少小说,在重生以前也是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在现实中的。
  “走吧!第一次见师父,还要准备一些见面礼才行。”朱云轩不再推辞,很干脆地开口,他确实是想要得到这个机会的。
  他这辈子,希望自己的父母能获得幸福,当然也是希望自己可以获得幸福的,李锐……他的起点就比不上对方,要是一再落后,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两人去对面串门,小惠自然不会阻止,等朱云轩和李锐进入那间格局跟李锐的住处一模一样的房子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布置简单没什么家庭气息的屋子。
  房间里的东西不多,收拾的非常干净,要不是看到了人,也许他们会觉得这家人已经搬走了。
  客厅里只放了一张八仙桌和四个条凳,这会儿一个戴着眼镜,满头白发的老人正坐在一个轮椅上看书,看到他们以后就放下了手里的书,目光放到了李锐身上:“你来了。”
  “孙先生。” 李锐开口,对面这个六七十岁的老人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却给人一种压迫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朱云轩在场的缘故,并没有多说什么:“今天没什么事情,以后你每天早上五点半到这里来,我会安排你学习一些东西。”
  “孙先生,我要学什么?”李锐再次问道。
  “我会的东西不多,你要学的是一些陶冶情操的小玩意儿,另外,就是我这些年杂七杂八学的一些东西了。”孙凌开口,他岁数已经大了,早就希望能收个聪慧的弟子,本来郑天奇不错,可惜的是他注定要走上仕途,最后也就跟他学了五年。
  这次郑向红让他过来教导李锐,有个风景不错的地方养老,他也是觉得很不错的,不过他没想到李锐竟然会带着另外一个人来……这算是孩子的友谊还是上位者的智慧?
  不管怎么样,要是李锐想让他多教一个人的话,也要有足够的诚意才好。
  “孙爷爷,你要教李锐,可以顺便教教我吗?以后我可以给你做饭,帮你洗衣服。”朱云轩一进来就看到了对方手上拿着看的是原文书,那些扭曲的字母是他最让他感觉无力的存在,迫切地希望有人能教自己英语的朱云轩马上就来了兴致,不过他很清楚,不管李锐是怎么样的,他们都会教李锐,可是他就不一样了,想跟人学习,还要靠自己才行。
  孙凌一愣,他没想到朱云轩竟然会这样说,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真的会洗衣做饭?不过朱云轩这么说,却比那些说自己聪明的孩子更得他的欢心。而且李锐已经带着这个孩子过来了,他总不能将对方赶出去,最多也就是在给郑向红的报告里多写一笔罢了。
  “可以,你要是真能做饭洗衣,我自然会教你。”
  这时候,门突然打开了,一个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皮肤黝黑神情刚毅,看了一圈以后,对着李锐就点了点头:“小少爷。”
  “蒋叔叔。”李锐也朝对方点了点头,心里跃跃欲试。不管外在的表现如何,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武侠梦,他当然也一样。
  上辈子他写第一部武侠小说的时候,也是幻想着自己快意恩仇的模样的。
  “蒋叔叔好。”朱云轩也打了招呼,甜甜地笑起来。
  他眼尖地看到对方手里提着的菜,马上接了过来:“孙爷爷,蒋叔叔,我去厨房把菜收拾好,你们聊吧!”话一说完,他直接提着菜就去了厨房,现在该把空间留给李锐和这两个人了。
  “你叫李锐吧?你想让那个孩子跟你一起学?”眼看着朱云轩进了厨房,孙凌问道,他从郑向红那里听过一些李锐的事情,知道这个孩子不简单,自然也把决定权交给了对方。
  李锐点了点头:“我想让他跟我一起学。”
  “你这样的人,从小培养几个帮手也是可以的,不过能学会多少就要看他了。”他们会对李锐倾囊相授,朱云轩就不一样了。
  “谢谢孙爷爷。”李锐马上开口。
  “以后我就是你师父了。”孙凌开口。
  “师父。”李锐叫了一声。
  孙凌并没有因为李锐的身份而表现出什么异样,退伍军人蒋勇就不一样了,他没有让李锐叫他师父不说,还坚持称呼李锐为少爷。
  三人在外面说话,朱云轩却一直呆在房间里,蒋勇的注意力也分了一半在那里,可是朱云轩却一直没有出来,到了后来,却是有香味传了出来。
  朱云轩在做饭?李锐呆了一下,打开了厨房的门,果然就看到朱云轩正踩在择菜坐的小凳子上炒菜,对方脱了外套却系上了一个过大的围巾,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模样。
  “你再等半小时就可以开饭了!”朱云轩笑眯眯地开口,说了就要做到,他不可能一直依靠李锐,总要让对方心甘情愿地教他才好。
  如今已经十点了,十点半开饭虽然早了点,但是那两人早上应该吃的也早,这会儿也该饿了。
  “你会做菜?”李锐有些惊讶。
  重生以后,其实让他惊讶的地方挺多的,就说李跃,上辈子在他的印象里也是从不做菜的,这辈子却在过年的时候用自己的厨艺讨好了郑家人,而朱云轩……他一直觉得朱云轩不是会做菜的人。
  “当然会。”朱云轩回过头继续炒菜,掩饰了自己脸上的表情,上辈子不管是独自居住还是后来跟陆明在一起,他都是会下厨的,厨艺这东西,练练也就练出来的,之前在家里也是怕姜月秀他们怀疑,他才不敢做更多的菜。
  旁边的锅子里正烧着红烧肉,他现在却是在炒青菜,不敢他到底岁数小力道小,所以没多久手就有点酸了。
  “那我们就等着尝尝你的手艺了。”孙凌推着轮椅过来,笑着开口,不管怎么样,一个八岁的孩子真的懂做菜,就让他有好感了。
  朱云轩做的菜很简单,一个炒青菜,一个红烧肉,一个红烧萝卜还有一道豆腐汤。
  原本他还想再多做点菜,可是蒋勇买的材料不多,也就只能这样了。
  炒青菜也没什么稀奇的,红烧肉为了能入味肉块切的不大,红烧萝卜里放了红烧肉的汤汁,非常的香,豆腐汤里放了则放了肉丝,三菜一汤的家常菜,看着也很不错了。
  “我总算能吃点不是白煮的东西了。”孙凌看了看朱云轩,又去看蒋勇。
  “孙爷爷,你尝尝味道吧,下次你想吃什么跟我说,我要是不会做就去学。”朱云轩马上开口。
  “味道挺好的,”孙凌吃了一块肉,“比你蒋叔叔做的好多了,他每顿都煮白煮肉,就算是萝卜他也是直接切块蒸熟了让我沾酱油吃的,至于豆腐,那连煮都不用煮了,直接淋上酱油就能吃。”他本来还想让蒋勇打包几个菜回来的,可是这个大个子觉得不实惠怎么都不愿意。
  本来他还想着收了徒弟可以使唤使唤对面的保姆,现在有人自个儿凑上来帮忙做菜,倒是省的他想办法让对面的小保姆帮忙了。
  “孙爷爷你要是愿意,以后我天天过来帮忙!”朱云轩知道孙凌和蒋勇肯定是秘密过来的,所以他们才会在有行动不便的老人的情况下连保姆都不请,既然如此,也就有了让他可以下功夫的地方。
  小惠并不知道他们的事情,所以朱云轩和李锐还是回去吃饭的,走出房门,两人相视一眼,眼里都有了笑意。
  第43章 半年
  孙凌跟人说自己是个退休老师,打算教李锐和朱云轩书法。
  自己的儿子要跟人学书法,朱成才当然不会不同意,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带着自己腌好的猪肉、用酱油酱好在走廊上晾干的酱鸭和一些土产,拉着儿子去了孙凌的住处。
  孙凌笑眯眯地收了东西,跟朱成才说话,几句话就把朱成才的底细和朱云轩的底细全都打探清楚了,朱云轩很无奈,但也知道这些孙凌是迟早会知道的,所以就乖巧地把自己带来的泡菜咸菜放到了碟子里端出来给孙凌配粥吃。
  虽然这里有两个人,可是很明显孙凌更加重要,朱云轩自然很乐意巴结好了他,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蒋勇太过沉默让朱云轩无处巴结。
  开始学习以后,朱云轩就知道为什么如今背了很多单词的自己还是看不懂孙凌看的书了,因为那些书都是德文的。
  孙凌说自己懂得不多,可那明显就是谦虚的说法。年轻的时候就出国留学,后来怀着一腔热血回国报效祖国却碰巧遇上一个不好的年代的孙凌,精通英语德语不说,还有好几个欧洲国家的语言也懂一些,而他当初留学的时候,学的就是数学和经济。除此之外,孙凌出生于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他能教的远远不止这些,一些做人的道理和感悟,他也是在不经意间会说出来的。
  要不是亲眼所见,朱云轩甚至很难相信一个人能懂这么多的东西。
  孙凌一开始并没有教太多的东西,他只是压着李锐和朱云轩学书法,然后对着他们讲一些事情,讲一些人。
  李锐和朱云轩如果真的是孩子,也许只把他讲的东西当故事听了,真要有所感悟却要很久以后,可是两人内里都是成年人了,自然也就听懂了他讲的故事里的尔虞我诈和忠诚信义。
  当然,孙凌不愧是郑向红派来的,又或许他跟郑向红关系很好,能说出很多郑向红的往事不说,也一直不着痕迹地在帮郑家说好话。
  既然已经得了实惠,自然也就不在意这点东西了,朱云轩每天静下心来写毛笔字,然后努力地学英语,一有空还要打扫房间洗衣做饭,时间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而他做家务做饭的时候,李锐则会被蒋勇提着去学搏击技巧和散打,朱云轩也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李锐早上被蒋勇要求去跑步的时候,他也会跟着跑,只不过蒋勇教李锐打拳却不肯教他,他渐渐地也就不巴上去了,毕竟他如今有很多东西要学,贪多嚼不烂。
  李锐要学点防身的避免被绑架什么的,他估计就一辈子不会跟人打架了。
  寒假一直放到正月十五,开学以后,他们的学习时间就变少了,很多时候为了能多学一点,朱云轩就直接住在李锐家里了,不过就算住在李锐那里,他也不会忘了还怀着身孕的姜月秀。在买菜的时候,朱云轩会给了小惠钱让她单买开一份,然后做个炖鸡什么的让小惠在帮李跃送饭去的同时顺便送给姜月秀——今年开始,小惠的工资加到了八百,这么高的工资当然不是白给的,李跃又给她派了个任务,就是给他送饭。
  服装厂的大锅菜味道真的很差,李跃吃不惯不说,姜月秀都是乐的有儿子孝敬的。
  一年级的学习并不难,不过奥数上面却需要花朱云轩不少功夫。
  原本朱云轩还觉得奥数这样的东西可以帮他取得一些荣耀却是用处不大的,孙凌却不这么看,相反,他觉得学学奥数是很有用的。因为孙凌的看法,朱云轩也就在上面下了更多的功夫,然后有空的时候,还会看一些孙凌带来的经济方面的书。
  孙凌在国外学经济金融已经是几十年前了,可是这些年他一直都没有放下自己过,学习不进则退,他如今看的原文书就全都是专业书籍,于是写个英语作文还要翻字典翻了字典还容易语法错误的朱云轩就常常只能看懂个别单词了。
  这些日子,姜月秀的肚子也从一开始的完全看不出来越变越大了。怀孕三个多月以后的某一天,姜月秀突然百病全消胃口大开,于是朱云轩要惦记的就不只是保证她的营养了,他还要纠正姜月秀有的吃就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多吃一点的思想——姜月秀怀他的时候因为家庭条件的缘故没什么好吃的能吃所以没胖多少,这会儿可不能因为有钱吃好的而把自己吃成大胖子又把孩子吃成大胖子了!
  这会儿虽然也有剖腹产,朱云轩却不怎么相信镇上的医院的技术,而且姜月秀第一胎顺产,如今多半也要顺产,既然打算顺产,孩子当然是不要超过八斤为好,最好是连七斤都不到,所以,姜月秀把自己当猪整天往自己肚子里塞东西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的。
  朱云轩为了姜月秀肚子里的孩子,甚至趁着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看了不少孕产妇的相关书籍,连医院给孕妇发的宣传册子都没放过。不过就算有朱云轩的提醒,觉得能吃是福的姜月秀和宠爱妻子的朱成才还是变着法子给姜月秀做东西吃,最后姜月秀胖了好几圈,三个月的时候只有一百斤的她在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就胖到了一百二十斤。
  等姜月秀怀孕六个多月的时候,也就临近小学的期末考了。
  孙凌觉得,朱云轩是一个脑子灵活的人,李锐却是一个有灵气的人。没错,朱云轩的脑子转的很快,在数字方面更是有很强的天赋,李锐却完全相反,他天生就会摆弄文字,语言方面天赋极高,琴棋书画更是学的比朱云轩好了一大截。
  在朱云轩辛辛苦苦地啃英语从头学起的时候,他就能顺溜地说很多德语对白了。
  “真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长的,聪明不说,在这样的年纪竟然有如此之强的自制力。”孙凌一边吃着朱云轩出去跑步是顺便买来的鸡蛋饼,一边开口。
  一开始给两个孩子摸底的时候,他还真是惊讶了一下他们的进度,后来却也发现这两个孩子算不上天才了。可是就算不是天才,他们也绝对是很聪明的人了,最重要的却是他们肯用功。
  孙凌一直都觉得,后天的努力和先天的条件是同样重要的,他的两个学生先天条件就不差,后天又够努力,如今正是最能挖掘孩子的潜力的时候,好好培养他们肯定能有大出息,不过,如果这两个孩子的天赋可以放在一个人身上……好吧,他不该有这么高的要求,这个世界上,完美的人有几个?
  能在晚年有这样两个小弟子,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朱云轩刚刚跑完步,如今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这是有两个人一块儿学,所以憋足了劲超过对方呢!孙爷爷,你慢点吃鸡蛋饼,我去做个牛肉粉丝汤。”
  孙凌有一次偶尔吃了镇上包子店卖的牛肉粉丝汤,然后就爱上了,可是镇上一块钱一碗的牛肉粉丝汤里面的牛肉并不多他觉得不满足,最后朱云轩就只好自己动手做了。
  粉丝煮过以后放在水里泡过夜就是牛肉粉丝汤的主料,另外就是切得粉碎的葱末、榨菜末还有牛肉末了。外面店里卖的牛肉粉丝牛肉都是自己煮的,朱云轩却是去熟食店买了五块钱的牛肉,切了牛肉末以后,又把剩下的牛肉切片放到了孙凌的那份粉丝上头——相处的久了,他才知道孙凌嗜好吃肉。
  鸡蛋饼配上牛肉粉丝汤味道很好,不过蒋勇喜欢吃辣的,所以往里头加了不少辣酱,估计都吃不出它们原本的味道了。
  学校开学以后,上学前的时间就学不了多少东西了,吃完了早餐,朱云轩和李锐写了一张大字以后,就结伴去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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