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人踪 第47节

  “今年七月你就毕业了,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来这里。”陆百京缓和了声音说道,“今年来这里过年吧,我和你阿妈都很想你。”
  “好,我过几天就过去。”
  陆月歌退了火车票,买了一张去往深市的汽车票。
  在医院上班到腊月二十三,陆月歌坐上了去往深市的大巴。大巴不走高速,在临近两省交界的城市,陆月歌看到了新闻里说的摩托车大军。
  天空还下着绵绵细雨,天气湿冷刺骨,一辆辆沾满泥土的摩托车不急不缓地从大巴旁边驶过,骑车的都是男人,后面绑着行李,坐着他们的妻子或者亲人,还有不少女人抱着半大的孩子,他们戴着安全帽,衣服裹得厚厚的,全身只露出一张脸,裤腿上全是泥土。
  风雨和拮据也挡不住他们回家团聚的心。
  看着窗外与大巴反方向行驶的摩托车返乡大军,陆月歌心里沉甸甸的。
  到达深市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九点,临近春节,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越来越少人,陆月歌下车后,又转了几趟车才到陆百京所在的酒店。
  这是个四星级酒店,陆百京夫妻一出来就是在这里上班的,陆百京人机灵,学东西也快,三年间从一个普通服务员做到了领班,工资不算低,于是从宿舍搬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
  看着这个更像单身男人的屋子,陆月歌隐隐觉得不安,但是看到在厨房一起下厨的父母,他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罗晓桂变了很多,陆月歌才二十岁,而她也才刚三十七岁,她本来底子就不错,现在天天在酒店上班,皮肤变白了,也会打扮了,看着也就三十岁左右,别人根本想不到她会有陆月歌这么大的儿子。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喜欢在外面吃年夜饭,所以很多酒店年前年后都非常忙碌,很缺人手。酒店经理知道了陆百京的儿子来这里过年,便直接以一天七百块钱的高薪请陆月歌来兼职。
  闲着也是闲着,陆月歌答应了。
  这个远离故乡的遥远城市,这个没有农子剑的城市,陆月歌觉得很压抑。
  酒店每天都非常忙碌,客人一波一波地来,陆月歌每天上班时间都超过十四小时,大年三十这天,更是一刻都没能停过,做了一天的传菜员和服务员,还兼职打扫卫生等各种杂活,忙到凌晨两点才下班。
  手机里各种祝福信息,这个时候很多人还没睡下,各个群里还有人在发红包抢红包,热闹至极。
  农子剑其实一直守着手机,鄢烈以前组了一个二十多人的群,他们都在里面,十二点的时候大家都热热闹闹地发红包抢红包,陆月歌却一直没动静。
  鄢烈说他去深市和父母过年了,那为什么在群里一句话都不说呢,是因为自己吗……没有爱情,他们的友情真的就这样完了吗……
  远在另一座城市的陆月歌无数次抚摸过农子剑的头像,他想和他说一声新年快乐,还有,我爱你,我想你……
  直到早上九点,他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电话给农子剑。
  原以为对方不会接,结果才响了三声就接通了,那边的声音有些迟疑,“喂……”
  听到久违的声音,陆月歌笑得很酸涩,“新年快乐,子剑。”
  “新年快乐。”农子剑也说道,他怕尴尬,就找了话题,“你不是去深市过年了吗,怎么昨晚都不见你抢红包。”
  “我上班呢。”
  “嗯?为什么?过年还要上班?”
  “我阿爸他们酒店缺人,闲着也没事做,我就去兼职了,一天七百块钱呢。”
  农子剑心里蓦然一痛,这人,怎么这么拼,从大一就没停过……他开玩笑道,“大过年的还兼职,怪可怜的,等下我发个大的红包给你好了。”
  “好啊,恭喜发财!我等着呢。”陆月歌笑得很开心。
  农子剑说完那句话就有点后悔了,他清了清嗓子又说别的,“等不那么忙的时候,你可以去欢乐谷和海边玩一下,我以前去过,挺好玩的。”
  “嗯。”陆月歌的声音轻轻的,农子剑却好像被电触了一下,他突然想挂电话了。
  农子剑家里人多,几个孩子吵吵闹闹的,陆月歌还听到有小孩叫着“小叔带我去玩”“小叔恭喜发财”“小叔我要玩游戏”……
  “好好好。”农子剑应着小孩们,然后跟陆月歌说,“那,我先带小家伙们去玩了——”
  “等等,先别挂。”陆月歌叫住了他。
  “怎么了?”
  “新年快乐,还有,我……”陆月歌望着窗外的香蕉林,最后还是忍住了那几个字。
  我爱你,我想你。
  农子剑心脏砰砰直跳,他觉得陆月歌要说的应该是【新年快乐,我喜欢你】或是【新年快乐,我爱你】这样的话。
  陆月歌欲言又止,农子剑心跳加速地挂了电话,“新年快乐……再见。”
  挂了电话之后,农子剑给他发红包,输入金额的时候,他犹豫了好一会,然后给他发了一个666。
  对方很快领取了,然后也发了一个过来,农子剑等了好一会才点开。
  520。
  农子剑的脸瞬间红了,心跳快得失常,指尖都颤抖了。
  冷静了一下之后,他把手机放回口袋里,然后带着一帮小孩去玩了。
  他们家和大伯家同住在这个别墅区里,小姑今年也带着丈夫孩子回来一起过年,十多个大人小孩满满坐了一大桌。
  大哥大嫂抱着森森和鑫鑫,大堂哥的女儿也有两岁了,二堂哥刚新婚不久,堂嫂已有四个多月的身孕,二堂哥忙里忙外宝贝得不得了,小两口也不顾忌大家,什么时候都亲亲热热的,腻歪得不行。
  家里的人都对这个漂亮嘴甜的新儿媳喜欢得不行,老爷子乐呵呵地对农子剑说,“子剑也准备了吧!”
  “爷爷,这傻小子还没女朋友呢。”农子坤给老爷子夹菜,再看了自家弟弟一眼,这傻小子长得高高大大的,从小就知道玩,对男女之事迟钝得很。
  记得这小子初三的时候,他们两人走在街上,前面走来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这傻小子眼睛都看直了,结果那女人走远后,他居然一脸可惜地说,真漂亮,就是,脖子怎么这么多疤啊,可惜了。
  农子坤无语,都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这么没常识?难道是因为自己对他管太严了?
  “怎么没有,还带回家过了,六月长得可好看了!”老爷子挥舞着勺子叫到。
  “爷爷……”农子剑有些心虚。
  他忍不住胡思乱想,爷爷这么喜欢六月,会不会同意自己和六月在一起?……不会的,要是爷爷脑袋没毛病,肯定不会同意的。
  他们家的男人普遍大男子主义,尤其是大哥,雷厉风行不苟言笑,要是知道他和男人在一起,肯定会被打死吧……
  看看在座的各位,哪个家庭不是由男人和女人结合组成,再孕育几个小生命……这样才是正常的人生。
  “你这老头子不要再胡说八道了,给我好好吃饭!”老太太敲了一下自己的老伴儿。
  “就是个姑娘,子剑都带回家了!去年还从娘家带来了粽子和腊肉,可懂事啦!”老爷子争辩着。
  “爷爷!”农子剑涨红了脸。
  大家都笑了,最后全家人你一句我一句,关心起了农子剑的终身大事。
  农子剑顿感压力山大。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一直在上班和画画,好像子剑接受六月的过程确实拖得太久了o(╥﹏╥)o,接下来我尽量双更吧。谢谢一直看下去的小天使(*  ̄3)(e ̄ *)~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短暂的寒假很快过去,陆月歌提前几天回到了学校。
  现在已经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短暂的四个月后就要毕业离开学校了。
  陆月歌没有多少犹豫,宠物医院的待遇很好,但这不是留下来的理由,唯一能让他留下来的人,却始终没有接受他。
  这学期已经没有什么课程了,很多人都已经出去实习,陆月歌除了上班,闲暇的时候还要修改论文和准备毕业答辩。
  有时候蓝棠君会约他去郊区爬山,天气好的时候还可以去攀岩,因为那把伞和熟悉之后的共同爱好,他们现在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陆月歌给农子剑送伞那天并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蓝棠君领养了一只小土狗,带小狗去宠物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戴着口罩的陆月歌那时在隔壁输液室给一只大金毛打针。
  那长长的马尾和清隽的眉眼很有个人特点,让人一眼就记住了,下雨那天他给农子剑送伞,蓝棠君就已经认出他了。
  他没有把伞还给同在一个公司的农子剑,而是抱着小狗去了陆月歌上班的宠物医院。
  一只狗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他们就这样认识了。认识之后,发现彼此相同的爱好不少,于是有时间的时候两人就去攀岩,爬山,游泳等户外活动。
  蓝棠君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经常穿西裤白衬衣,看着斯斯文文的,座驾却是一辆硬朗粗狂的牧马人。
  男人天生爱车,陆月歌也不例外,他十三岁的时候就会开手扶车,但车是别人家的,他没能开几回,大二的时候和蒙仁峰花两千多块钱买了一辆摩托车,两人简直爱不释手,奈何油费太贵,也不能随随便便骑着玩。
  所以第一次看到蓝棠君的这辆车,陆月歌的眼睛都亮了,赞叹不已地围着车走了好几圈,要是自己在山里有这么一辆越野车,那去很多地方都不成问题了。
  于是两人第二次去郊区登山的时候,驾驶座的人换成了陆月歌。去年他已经顺利拿到驾照,他开车很稳,完全看不出新手的样子,脸颊上的红晕是因为能驾驭这样的坐骑而兴奋的。
  看着他带笑的侧脸,坐在副驾驶的蓝棠君有些移不开目光。
  大煞风景的是,两人攀登到峰顶欣赏大自然的美景时,陆月歌还是忍不住问了他一些农子剑的事情,“农子剑、他在公司怎么样?”
  蓝棠君挑眉,实话实说,语气淡然,“很认真,很努力,很优秀。”
  陆月歌露出了笑容,然后有些犹豫地问,“都说你们这一行的女生很少,你们公司是这样吗?”
  “是这样,但是美术,销售这些部门还是有很多女生的。”蓝棠君有些失笑,他知道对方想问的是什么,“公司的活动挺多的,也不会禁止内部谈恋爱。至于农子剑有没有和谁谈恋爱,这个我不清楚。”
  “他应该是直男吧,像我们这种人,喜欢上直男是最不可取的,伤己伤人。”
  “……”陆月歌诧异地抬起头,他的生活圈子很简单,一心都放在了学业和农子剑身上,再除了鄢烈陈傅忠他们几个,他跟其他人都没有深交,他完全看不出蓝棠君跟自己是一类人。
  “我跟你一样。”蓝棠君大方承认,然后笑道,“要不要考虑我看看?”
  “……”陆月歌沉默半晌笑了笑,“抱歉,我……只喜欢他。”
  “真遗憾。”蓝棠君也笑,他是真的挺喜欢陆月歌的,是其中的成分是对美好事物和弟弟这样的喜欢更多。不用陆月歌说,光是看他的眼神,他就知道对方有多喜欢农子剑。
  老实说,农子剑确实不错,情商虽然低了点,但阳光又干净,身材也非常好,是很多gay都会喜欢的类型。
  蓝棠君推了下眼镜,“有空可以带我去你们那里玩吗?”
  “当然可以。”陆月歌点头。蓝棠君看着斯文,其实是自驾游狂热者,独自去过很多地方,山川大漠,高原大海,对很多方面颇有研究,陆月歌很喜欢听他说那些经历。
  李茉茉有一次搭公车回学校,等红绿灯的一分多钟里,她无意间张望,就看到了公车旁边的越野车里,陆月歌坐在副驾驶上,和另外一个男人有说有笑。
  后来她把这事和农子剑说了,农子剑以为陆月歌坐的是陈傅忠的车,李茉茉却说不是,她对蓝棠君还有点印象,“好像是下雨给你送伞那天,你们那个领导……”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