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宝的七十年代 第176节

  莫家思连连点头,其实她本来觉得霍锦泽人还挺不错的,长得模样清隽好看,一看就让人喜欢,但是发生了这么一桩事,大家现在对长得好看的男人已经直接定位成了“中看不中用”的。
  要找对象,还是得着萧定坤那种关键时候顶用的。
  只可惜,人家萧定坤眼里都是福宝,正眼不瞧她们,她们是没机会了。
  当然了,也只是惋惜一下罢了,她们怎么也是京师大学的女大学生,天之骄子,要找对象还是很容易的。
  回过头来再想想顾胜天的其它几个舍友,看上去也不错,但是如果要发展,得再多接触接触,还是需要时间的,主要是和萧定坤一比,差远了,大家提不出大兴趣,只好先把这个想法搁置了。
  福宝她们几个回来后,自然有同学打听起来那个野长城,他们也想去,冯美妮就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大家,她说得绘声绘色,把故事说得险象环生,大家听得连连称奇。
  福宝看着因为给别人讲故事绘声绘色的冯美妮,心里突然一动,一下子意识到了一件事。
  她是不是可以走这条路?
  冯美妮长相普通,学习方面也一般,虽然和大家一起努力学习,但是论起天分来却不如李娟儿。这样的冯美妮,来到大学后,和同龄人比,其实也有些小苦恼,她需要找到一个定位,找到自己的优势。
  而冯美妮是有这方面的天分的。
  当下福宝默了一会,之后缓慢地开口道:“美妮,平时还不觉得,但是这次你和大家讲你差点掉下悬崖的事,讲得绘声绘色,大家都爱听,你是不是可以把讲的这话记录下来,变成文字,然后去投杂志。我听说投杂志发表了还有稿费,这是一条路子,也许以后你可以当作家了。”
  大家一听,对于福宝的想法有些意外,但细想之后,又纷纷赞同:“对,福宝说得对!你是事故亲身经历者,把你当时的心理都写出来,也许能发表!”
  冯美妮噗地笑出声,有点不敢相信:“我?当作家?我是一个理科生,我中学时候作文都犯愁。”
  福宝却语气肯定:“你写作文是为写作文为考试而写,现在你写你自己的经历,肯定有话要说,不要把写东西当成写东西,你就当稿纸就是同学,你是把你自己的经历倾诉给你的同学。”
  冯美妮听了,心里微微动了下,若有所思,最后点点头:“行,福宝,你说得对,我试试吧。”
  ——
  接下来几天外面越发冷了,首都地处北方,北方的冷到了冬天那是刺骨的冷,宿舍里几个女生连图书馆都懒得去了,就借来了书趴在床上看,把腿脚裹在被窝里,这样暖和。
  最近宁慧月来找过福宝几次,都是送东西送吃的,有些东西太贵重她拒绝了,有些是宁慧月自己做的好吃的,她也就接受了。
  除吃之外于敬跃也来找过她,竟然拿了自己参加某个数学联赛的成绩单来,说他是如何如何优秀,还拿了老师给他的评语总结,说他是怎么怎么善良。
  福宝看着他那一堆翔实的材料,差点喷笑出来。
  这傻孩子,他以为他是申请升职吗,还正儿八经资料齐全?
  福宝也没多说,就说还要继续考察,让他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学生。
  于敬跃显然是有些失望的,但是听到还有机会,又跑回去了,他表示要好好学习,期末考试考个好成绩,也让福宝看看她有个多么优秀的弟弟。
  福宝想起这个于敬跃,就忍不住想笑。
  有个这样弟弟其实也不错,回头她是不是也可以给这个傻弟弟织一件围巾?
  这天福宝刚织好一件围巾,是给萧定坤的。
  其实之前福宝就想着自己到底要不要织一条围巾送给萧定坤,他说他的围巾坏了,那就是不能戴了,大冬天没围巾戴确实冷。
  再说……
  福宝捏着手里的长针,她忍不住再一次想起苍茫长空之下,辽阔古老的长城前,他仰起颈子大口喝水的样子,利索凌厉的颈部线条,滑动的喉结,她总是会时不时想起那一幕,她忍不住想着如果自己织出来的围巾围在他的脖子上,那是怎么样的?
  在纠结了小半天后,她到底是用剩下为数不多的布票,去买来了纯羊毛的毛线,毛线选的是灰色的,这种灰色很适合他那种冷硬的线条。
  买来毛线,就开始想着怎么织这花纹,他现在自己做买卖,经常要南来北往地出差,围巾就不能太花哨,不能太小家子气,太素净了似乎又过于普通了?
  想来想去,最后福宝定了针法,织两针上,再两针下,每织二行移动一针位置,再织两针上,再两针下,这么试着织了一些后,自己研究了一番,觉得花纹还算大气,又不落俗套。
  她现在学业也不轻松,又要上课做作业复习预习,又要参加计算机笔型编码汉字输入法研究小组,又要学习英语练习听力和口语,不过在这种忙碌中,她还是抽出时间来织两针。
  开始的时候舍友并没注意,后来等福宝这里织完了,她们总算发现不对劲了:“你这个围巾,给谁织的啊?”
  既然被看出来了,福宝也不隐瞒,笑着说:“给我定坤哥哥织的。”
  她这一说,舍友们仿佛欢呼惊叫,倒是好像早等着似的。
  冯美妮:“早该这样,你早该给你定坤哥哥织一个,好妹妹给好哥哥织围巾,这听起来就甜蜜蜜。”
  莫家思也跟着打趣:“看来我们也得赶紧找了,看看人家福宝,都已经有对象可以织围巾了。”
  福宝听着,故意笑道:“你们说啥呢,谁说那是我对象,他帮了咱们不少,又是开小货车当司机,又是给我们照相,最后还救了你冯美妮的命,我们不该感谢感谢人家吗?哼,我没找你们要毛线钱,就是我太善良了,现在我想明白了,赶紧拿来,毛线钱,布票,我都要!”
  大家听她这么说,都笑起来,王凤花想想也是:“这个毛线钱,我们一起分了,这个本来就应该的。”
  冯美妮更是赞同:“人家救了我,我也没什么钱,更没什么好东西给人家,这个毛线钱,我就出大头吧,你们意思意思出点,算是我们一点心意。”
  大家纷纷说好,福宝听了,也不拒绝。
  她们要给钱,她乐得高兴,不然她们还不知道怎么编排笑话她呢。
  想到她们说的“已经有对象”,福宝便觉得心里有点异样。
  对象?定坤哥哥是自己的对象吗,肯定不是了。
  不过福宝却又想起他的手按在自己手上的温度,热烫的,熨帖的,那种仿佛要把自己燃烧的感觉。
  这是什么感觉?
  福宝不懂,也说不明白。
  她仿佛面临一种陌生而未知的情绪,站在岸边,好奇,想踏进去一探究竟,可是又怕,怕那深渊不可测,怕自己不知道未来的方向。
  更怕,她伸出手,对面却没有人接住。
  几个舍友叽叽喳喳地讨论着,王凤花却笑呵呵地道:“福宝,你之前还说不给你定坤哥哥织围巾,现在怎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福宝轻描淡写地说:“也没啥,就是在长城的时候,我看到别人都有围巾,就定坤哥哥没有,我就想着给他织一个,这大冷天的,没围巾多冷啊。”
  李娟儿听了,纳闷了:“凤花姐,我怎么记得当时在驾驶室里,萧同志是有围巾的啊?”
  王凤花也想起来了:“对啊,他有围巾的。”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有些纳闷,这萧定坤也真是的,有围巾都不戴,故意光着脖子?
  不过很快,她们就想明白了,想明白后都乐起来:“诶呀,这可真是郎有情妾有意,你定坤哥哥这是故意向你要围巾呢!”
  福宝听着这话,微怔了下。
  他这是故意向自己要围巾?
  王凤花却已经凑过去看福宝织的那围巾了:“这个比给你哥哥那条强,毛线好,花样也新鲜,男的戴也合适!”
  李娟儿回忆了下萧定坤的样子:“挺适合萧同志的,我看他平时穿的衣服一看就贵,颜色无非黑白蓝,这个颜色百搭。”
  她算是宿舍里比较有欣赏眼光的了,既然她都说百搭好看,那一定是不错了。
  福宝听了后,舒了口气,她也怕自己费半天劲,织出来的围巾定坤哥哥不适合戴,那就麻烦了。
  福宝就有些迫不及待,想着早点把围巾送给萧定坤,谁知道接下来两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去找萧定坤。
  最后好不容易这天周六,上午没课,她早早地起来,洗漱过后,再在脸上抹了雪花膏,想想又喷了一点点香粉,不用太浓,只有一点清香就想了。
  现在天冷了,福宝里面穿上了羊毛衫,外面再套上商场里新买的一件面包服,这面包服可是首都最近兴起的流行,衣服里面鼓鼓囊囊的,听说装的都是羽绒,比棉服什么的要轻便保暖。
  福宝也跟着买了一件,挺贵的,有些心疼,不过穿上确实暖和。
  她头上则戴了一顶羊剪毛帽子,再围上大围巾,自己照了照镜子,面包服鼓成一团,衬得腰细,下面腿长又直,还真是时尚好看。
  福宝满意地抿了抿唇,用一个绿色解放挎包拎着围巾出门了。
  她老早就查过怎么坐公交车去萧定坤那里,先坐109,再倒321坐四站地就到了,这个地方其实距离上次去过的霍锦云家并不远,只有一两站地的路程。
  一路上,不知道是福宝靓丽的面包服太惹眼,还是她胸口佩戴着的校徽让大家向往,不少人都欣赏地看向福宝,甚至还有个戴红袖章的大妈拉着福宝问她多大了,有对象了没。
  大妈太热情,福宝被追问得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有一个老人上车,赶紧让座离开。
  剩下几个大妈在那里赞叹连连:“这姑娘时髦,模样好看,看着水灵,还是京师大学的,真好。”
  福宝就在大家赞赏的目光中下了车,终于来到了萧定坤家的小区,他家小区叫做北光里三号院,是去年才新建的小区,五层红砖楼。
  进了小区后,福宝看着楼牌号在那里找,这是一号楼,这是二号楼,萧定坤家住五号楼,那就是要继续往前走,谁知道正走着,旁边一个牵着狗的女人走过来。
  福宝在扫过最初一眼后,觉得眼熟,又忍不住看了一眼。
  对方烫着到肩膀的卷发,卷发是小卷,因为抹了头油的缘故油光发亮,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露出里面的羊毛裙裙摆,脚上穿着时髦的黑色小皮鞋,手里牵着一条卷毛狗。
  主人和宠物的发型有些像。
  对方也在看她,看了几眼后,彼此都认出来了。
  这是孙丽娜,在平溪生产大队下乡了多少年的知青。
  也就是福宝上了大学后,大规模知青也开始返城了,孙丽娜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
  她现在的样子可是和在乡下完全不一样了,十年劳动,本来和普通农村妇女没两样,结果一回来就像过去没解放前的阔太太,烫头遛狗。
  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和萧定坤同住一个小区。
  孙丽娜显然也认出来了福宝,她也很吃惊,福宝变化太大了,太大了。
  之前的福宝还只是长得好看,但天底下好看的人太多,好看又怎么样,只是乡下丫头而已,但现在呢,这面包服是最近小年轻刚刚时兴的,这一头柔亮的直发,气质出众,水灵灵地站在那里,乍一看就是城市里长大的年轻时髦女郎,还是顶顶出色的那种。
  孙丽娜盯着福宝的脸,看着那富有弹性柔亮白嫩的脸,好像刚剥的鸡蛋白,真是让人看着就眼酸。
  想当年,最初见到这福宝,她还是个几岁的小姑娘,土得掉渣,傻傻的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都不知道,只能用仰慕羡慕的目光望着自己,望着自己这个城里去的下乡知青。
  那个时候自己是最好的年纪,穿着打扮就是乡下小姑娘眼里最时髦的城里人。
  她甚至可以从小姑娘渴望羡慕的眼神中看到她对大城市的向往。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自己的青春不在了,她却长大了,漂亮了,时髦了,成为了这个城市里的高材生,靓丽耀眼,灵气逼人。
  而自己……
  孙丽娜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回城后努力地装扮起来,但是再装扮,那心境已经不是以前了,回不去了。
  她甚至从相亲对象的眼睛中看到了嫌弃。
  最先开口的是福宝:“丽娜姐,是你?你也住这个小区,真是巧。”
  孙丽娜听到福宝的声音,终于回过神来。
  现在她的口音已经几乎没有乡音了,是正宗标准的普通话,可真是脱胎换骨呢。
  孙丽娜干笑了一声:“是福宝啊?对,我住这个小区,你过来做什么?”
  福宝知道以前宛如姐姐和孙丽娜不太对付,具体什么事她也不清楚,但下意识心里不太亲近孙丽娜,但不亲近是不亲近,毕竟在一个村里那么多年,如今离开平溪生产大队,在大城市里见了,还是觉得亲切的,当下笑着道:“定坤哥哥住这里吧,我是来找定坤哥哥的,他好像是住五号楼?”
  孙丽娜脸色微变了下,忍不住多看了福宝一眼:“定坤和你来往挺多的?”
  福宝微怔了下,忙点头:“还行,他对我和哥哥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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