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节
第七百四十七章 尘埃落定
曾文芳母女回来之前,徐芳回到京都打听王娟英的事情,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人家哪里是那些没有见过世面,只会家长里短的农村妇女?人家竟然是“京都文依护肤品公司的副总”,不仅管理着公司,还管理着公司名下的多家美容院。
徐芳不由有些咂舌,她带着二嫂一起去美容院做护理,顺便向美容师打听王娟英,众人无不对王娟英赞不绝口。
自然,也不能只向美容师了解,去的次数多了,遇见认识的去那里做护理的贵妇也多了,听她们谈起王娟英,都说此人举止优雅,处事干练,有职业女性的风度,也有良家妇女的美德。
徐芳妯娌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对这桩亲事再无异议。后来,两家家长正式见面,徐芳也去了。第一次见到王娟英,才知道果然如众人所说。
曾文芳长得漂亮,外貌与王娟英有六成相似。但曾文芳的气质自然比起母亲来更加大气张扬。王娟英却更有南方女子成熟温婉的韵致,那天家长相见,如果画师想找两位美女入画。曾文雪自然是北方佳人的首选,而王娟英无疑是南方佳人入画的首选。
还有,王娟英母女三人都是典型的“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现代妇女。
人家母女三个,留下两人陪客,轮流进厨房做菜,端出来的菜无不是色香味俱全,堪比起五星级酒店大厨所做。徐芳妯娌竟然有担心谢丹丹没有下过厨,不会做菜,不知道能不能入得了文芳母女的眼了。
所求不同,对人的要求也不一样。曾文芳要的是能担得起当家主母重担的大气女子,对谢丹丹自然不会有“能入厨房”的苛求。
再说,谢丹丹很符合曾文芳心目中沈家主妇的人选。家世是一方面,外貌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人品。
谢家人观察王娟英,曾文芳何尝不会观察谢丹丹的一言一行?如果她从谢丹丹眼里发现一丝对自家父母的不屑,那么,这桩亲事即使再合适,那也会因为这么点瑕疵而成不了。因为,那才是在曾文芳姐弟心里最难以忍受的。
曾文芳一再叮嘱父母,与谢丹丹相处,平时自己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能装着,更不能端着。因为,人能装得了一时,装不了一世。儿媳妇娶回来,是要与他们一起生活的,他们不能总端着生活,一点儿也不暴露自己的短板。
先让谢丹丹知道,家里的公公婆婆就是这样的人,你能接受,那才好入门,如果不能接受,那就趁早分手。不然,痛苦的是双方,是两家人而不是两个人。如果谢丹丹实在不能接受,那他们就再找一个能接受的姑娘,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也亏得谢丹丹从小跟着小姑去福利院,见多了穷人的生活方式。即使曾国生夫妻会有一些从农村带来的不良习惯,她也能看得过眼,与他们相处,并无流露出一丝不习惯。
其实,这几年,曾国生夫妻经过沈老爷子、曾文芳的精心打磨,已经今非昔比。无论是外貌还是言谈举止,都与从小在京都长大的大家公子与贵妇无异。偶尔的一些习惯,爱屋及乌,谢丹丹只要喜欢曾文峰,那便完全可以容忍,不能接受的话,只能说明不够爱。
“伯母,我觉得洗碗布与抹桌子的布要分开,还有,切生肉与熟肉的刀与砧板要分开,因为……”
当然,谢丹丹在有些方面还是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比如她发现王娟英用同一块布洗碗与抹桌子,比如她发现切生肉与熟肉时,王娟英用同一把刀与同一块砧板。谢丹丹想,如果她把这里当成家,也不能一味地迁就,她也有自己的处事原则与生活习惯。
王娟英与曾文芳回来之后,谢丹丹每有空闲,都会来沈宅。她想融入沈家的生活圈子,也想观察自己能不能接受曾文峰的亲人。而沈家人也正有此意,两家人心照不宣。
直到夏天,两家的亲事才真正上了议事日程,沈泽铭的婚礼定在了年底,而曾文峰与谢丹丹的则定在第二年秋冬。在这之前,沈家与谢家两边的亲人聚一起吃了一餐饭,交换了礼物,举行了简单的订婚仪式。
有了这一层仪式,谢丹丹与曾文峰等人相处,已俨然一家人。除了没有喊曾国生“爸爸”、王娟英“妈妈”,其他人的称呼则都跟着曾文峰一起喊了。比如,谢丹丹亲热地喊曾文芳“姐”,喊曾文雪“雪儿”,喊沈琅“小叔”,喊沈泽铭“大哥”。
而小美琬喊谢丹丹“小嫂子”,东东与囡囡则亲亲热热地喊谢丹丹“小舅妈”。
谢丹丹有时也会去云峰山庄帮忙,比如为前台服务员、点餐的服务员做外语口语培训、国际礼仪培训等,充分发挥她精通各国风俗习惯、精通外语的优势。而在有外国游客入住的时候,她也会主动过来帮忙,完全把自己代入主人翁的身份。
但是,她的介入并没有让山庄的工作人员觉得烦扰。她个性温婉,处事温和有礼,能为山庄解决难题,山庄的工作人员非常喜欢她,尊称她为“少夫人”。
曾文芳见此情形,自然非常喜欢,能与他们家人一条心的弟媳妇,能为弟弟分忧的弟媳妇,怎么看怎么可爱。
因此,弟弟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曾文芳也会约谢丹丹一起吃饭、做护理。比如与叶丽娜相约吃饭,也会让谢丹丹一起来。比如带孩子出游,也会问谢丹丹有没有时间一起去,有时文峰有空,也会抓住机会一起。
曾文芳感慨:之前她想,弟弟要么就娶一位喜欢的又能接受父母的普通姑娘,要么就与大家族联姻,娶一位并不那么喜欢,却能在事业上帮到家族的大家闺秀。
但无论怎么样,都不是最佳的选择,她本来想着弟弟的亲事会是一大难题,哪里想到会峰回路转,竟然得了谢家这门好姻缘。
她看得出来,自家弟弟很喜欢谢丹丹,而谢丹丹心里也有弟弟,并且随着相处,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
生活可真美好啊!曾文芳做梦都能笑出声来了。去年年底,妹妹雪儿为战家生下一个胖儿子。战家老少都乐开了花,特别是战家老太太,身体硬朗,却再也不肯出外旅游了。
女儿打来远洋电话,问她是不是有了曾孙就不要女儿了。她乐呵呵地道,“女儿大了不好玩,外孙大了,都在用功读书,也不好玩。我要哄我家小宝贝煜辰,没空去外面。”
对了,程成、战友、钟力,还有她家陈文干,为了彰显他们之间的革命友谊,决定给他们的儿女取名字时,中间全用“煜”字,说虽然姓不同,可是,不说姓的时候,大家就会觉得他们是兄弟姐妹。
因此,她家东东的大名叫“陈煜真”,囡囡的大名就叫“陈煜爱”,寓意为“真爱”。原本,沈老爷子与陈志越都给两个孩子斟酌了几个名字,但得知这几个年轻人的心思之后,便随他们去了。
战友的儿子出生之后,便叫战煜辰。钟力夫妻还没有孩子呢,却已经宣布,如果生下了儿子就叫钟煜轩,女儿就叫钟煜洁。还让人家不许再用这两个名字,弄得大家都笑他,“哟,京都的小霸王重出江湖了!”
曾文芳想,如今还有哪个还没能如愿的呢?
南方那边的朋友都好,班长吴友敬结婚了,黄晓聪与吴俏丽结婚了,周亦南也处了个对象,听说很快也会结婚了。
大学同学也有好几个在去年年底的时候结婚了,只是她没能去参加婚礼。张亮那家伙还没对象,说宁缺勿滥。曾文芳猜测,估计这家伙心里还装着程子晴,或者总拿其他女孩与程子晴对比,这样自然很难找到合适的人。
还有唐冬阳与高扬,高扬建筑接了很多工程,并且在京都开了分公司。沈宅、沈佳时代广场以及正在建的几栋别墅,都是高扬建筑承建的。京都这边的分公司由文峰负责,文峰占有这边分公司50%的股份。
唐冬阳与高扬呢?很久没有与那两个家伙联系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被逼婚成功。之前,她曾经催过两个家伙,可是,他们一个家伙说:“我们的事业做得如火如荼,哪有空恋爱结婚?”
一个说:“除去巫山不是云,找对象哪有这么容易。”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良药,又过了这么长时间,说不定,他们也有了想要结婚的对象了呢。
第七百四十八章 巧遇
南方,唐冬阳忙完一个设计方案,终于得了一周假期。他简单收拾了一个行李箱,决定找个偏僻县城或乡镇写生,也好放松一下绷紧了那么长时间的神经。
龙城,是东湖最大的一个县,人口仅次于东湖市区。唐冬阳听说那里有一个还没有开发的古镇,几次想去看看,都未成行。这次下定了决心,任何事情也阻止不了他的脚步。
不过,高扬那厮终于被家人逼婚成功,他说结婚前要来一场单身旅行,所以也死皮赖脸地要跟着来,唐冬阳习惯了被这家伙跟,也不在意,两人一起去了龙城。
先在龙城县城找了一家干净豪华些的酒店,第二天吃过早饭,他们就开车到了离县城不远的古镇。这个古镇与青山古镇不一样,青山古镇算起来,只有一个古村,而龙城这边的古镇却是名副其实的古镇。
古镇有一座古代学宫,里面有古代学堂、古代考场,有上课下课用的大钟,有古代学子 “勾画圈点”的考卷。
学宫就在街道尽头,闹中取静,还真是学习的好地方。
唐冬阳两人参观了学宫后,就去看古街。古镇的街道是古色古香的古建筑,却不只是供参观,而是还在营业。做生意的人们都只是重新把墙壁刷白了,把门窗重新上了一层红漆,便如现代其他店铺一样,做起了生意。
古街里面大多是卖小食与特产的,也有照相馆、打印室、客家女服饰店。唐冬阳一眼扫过,发现还有一家书店兼文具店。
街道的地板铺的是原汁原味的青石板,一看就是古代保留下来的。隔几米的地方会有一个围起来的花坛,里面种有杨柳,看着别有一番韵味。这些店铺的门槛高低不一,听说,在古代门槛越高,说明这家人家越富贵。
唐冬阳与高扬都穿着休闲服,为了不会太惹人注目,他们特意准备了两套略为普通的运动衣与运动鞋。可是,人们仍旧能从他们的言谈举止推断他们不是普通人,何况,这两人的容貌可不一般。
两人以为自己的装扮不起眼,便随意地在街上开玩笑、吃小吃、买特产,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心情,好像回到了中学时代。
游玩了一会,唐冬阳停步抬头看,见对面就是那间书店兼文具店,不由提议道:“去书店看看吧?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关于这个古镇介绍的书籍。”
高扬嘿嘿笑道:“那就去看看呗,离古代学宫那么近,说不定还有古代学子用过的文房四宝呢。”
“妈,你看这本书。”
刚进门,就见一位十岁上下的小男孩站在书架前,手里扬着一本书,高兴地与不远处一位女子说话。
“咦,好俊的小男孩!”高扬一眼就看到了这位小男生,穿着一件鹅黄色长袖运动上衣,下身的运动裤是黑色的,衣袖与裤子都有白色的竖纹,一看就是一套的。
小男孩脚上穿着一双小白鞋,一张还带着婴儿肥的小胖脸,倒是看不出脸型。可是,这眉眼,高扬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儿熟悉,可是,又一时说不出哪里熟悉。
高扬把视线投向小男孩所喊的“妈妈”,不由一怔,这个女子,与男孩穿着同款式的运动服,也是穿一双小白鞋,一看就是亲子装。个子不高、身材丰满窈窕、留着短发,清纯青春。看上去至多也就二十五六岁。可是,高扬扫视了整个书店,也没有发现还有其他女子。
那个男孩真的在叫这个姑娘“妈”?高扬有些蒙,他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唐冬阳正一脸怔忡地看着那位姑娘与小男孩,一动也没动。
高扬再不相信也没用,因为,这个姑娘正朝那个小男孩走去。
“给妈看看,如果好,妈就给你买。你再挑一本,要挑那些学校里没有、你班上同学也没有的,不然,这书堆在那里太多了,每年还得晒。”
“好的,妈妈。妈,你要买书吗?”
“这里没有妈妈能看的书,下次妈妈带你去龙城或东湖的大书店买。”
“妈,龙城书店与东湖书店我都去过,听说渔港与海州的书店更大更漂亮。妈,如果我考了第一名,暑假的时候你带我去看看吧?好吗?”
“渔港?”那姑娘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不过,她还是克制住心里的不舒畅,道:“等你考到了第一名再说吧?到时候我让你小姨带你去。”
“妈,你为什么从来不愿意去渔港?小姨最想的就是去渔港工作,小姨说那里很漂亮,妈妈以前去过吗?”
去过吗?去过吗?姑娘鼻子一酸,她怎么会没有去过呢?那年她十六岁,刚刚初中毕业,因为父母都在农村,她又是家里的老大,后面还有弟弟妹妹要读书,她成绩再好,也只能辍学打工。
可是,也是在那个暑假,父亲检查出胃里有一个肿瘤,怕会恶化,需要立刻动手术。可是,家里哪有钱呢?
村里有个小姐妹是做那一行的,说服她一起去。她是万般不愿意的,可是,一边是母亲愁苦的脸,一边是父亲捂着肚子,痛得打滚的情形,她又有什么办法可想?她到处筹钱,可是,半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凑到手术费的零头。最后,她一咬牙,跟着小姐妹去了。
也就是在那一晚,她失去了最珍贵的第一次,却拥有了面前这个可爱的小男孩。父亲有了钱做手术,切去了一块胃,虽然身体不如从前,却还是撑了下来。
弟妹有了钱读书,而她也有了钱报名读高中,虽然期间休学一年,可是,她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入了一间大专院校读师范,毕业后,成为了这个小镇一所中学的数学教师。
未婚先孕,在这个偏僻的农村小镇,可是丑事,父母劝她,让孩子喊她姐。可是,她硬是不肯,说就让孩子喊“妈”。因为她看得出来,那个晚上的那个男人并不是什么坏人,而是一名一时冲动涉足那些地方的年轻人。
而这个年轻人,让人给了她一笔很可观的钱,可以让她给父亲治病、供弟妹读书,她自己也因此能完成学业。既然如此,那她愿意生下这个孩子,即使那个男人一辈子都不知道,她也愿意守着孩子过一辈子。
那个晚上,她虽然很害怕,可是,她发现那个男人,不,应该是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大男孩,人长得很俊,性格很腼腆、动作很笨拙,应该也是第一次。
“你呀,真是好运气,我做这一行有两年了,也没有遇到过这么大方的男人。”那个带她一起去的小姐妹很羡慕她,说能一次就遇到了贵人,真是幸运。
其实,她还是多了一个心眼,没有告诉小姐妹那个男人给了她多少钱。只说那个男人得知她的父亲生病了,便给了她几千元,让她尽快回去给父亲治病。
再后来,她就再也没有去过渔港,即使她读大学时,学校离渔港不远,即使她的同学一再邀请她去渔港玩,即使她的妹妹最向往渔港这座繁华城市。
她一心一意地待在这个古镇,古镇民风纯朴,刚开始的时候虽然很多人对她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可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坦然大方,日子久了,大家也就习惯了。说风凉话的人少了,对她们母子示好的人多了。甚至有不少或优秀或平庸的男青年追求她,可是,她都拒绝了。
说她这辈子有孩子陪着就满足了,说爱情很美好,可是,她不配拥有美好的爱情。因为,她欠着孩子父亲的恩情,想用一辈子来偿还。
父母劝她不动,家里人也不知道她这个孩子是怎么来的。只知道她带回一笔钱,也没说多少,并没有全部给父母,抓在她自己手里,给父亲付医疗费,给弟弟妹妹付学费、给自己报名读书、甚至去医院生孩子,也是她自己结的账。
姑娘是家里的老大,又是个有主意的,父母拿她没办法,只好一面心疼她,一面又只能接受她的想法。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又一年,她越来越成熟开朗,孩子也越长越大,学校里的老师与学生都说这母子俩看着就像姐弟俩,哪是什么母子?还有老师问,她是不是独身主义者,才会编了这个理由来搪塞那些追求者。
她只是笑了笑,道:“你们说是就是吧?总之,大家不要花心思给我介绍对象就行。”
大家都遗憾,多好的姑娘呀,长得漂亮,又有才华有工作,为什么偏偏不结婚呢?
第七百四十九章 爸爸?
高扬看着这母子俩的互动,一脸不可置信。他想起好友还跟他在后面,便转过身去,却发现好友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对母子,神情从所没有的复杂。
高扬碰了碰唐冬阳,轻声问:“冬阳,你怎么了?”
唐冬阳回过神来,看了一眼高扬,指了指那个又拿起一本书,站着看得津津有味的小男孩,嘴里想说什么,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是啊,怎么说?那个男孩长得几乎与他小时候一模一样,他家里有好几本相册,他书房里也有一本,无聊时,也会翻翻。巧的是,这次出门前,他刚好翻了一遍,回忆了一把童年。这会儿,在这个偏僻的古镇,他看到了照片中的、小时候“他”。
他应该意外的,可是,他却又不意外。因为,那个女人,小男孩喊“妈”的那个女人,他开始觉得面熟,再仔细看时,他认出来了。这个女孩嘴角微微掀动时,会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那天晚上,他觉得那个女孩又羞涩又纯情,就是因为这两个小酒窝。
那次,他接到了s大的录取通知书,与朋友一起庆祝,大家吃了饭喝了酒,便有朋友提议去那个地方长长见识。他忍不住好奇,跟着去了,接待他的是一个长得很稚嫩的小姑娘。
他看得出,那个姑娘很害怕,可是,他又担心朋友们笑他怂,就硬下了心肠。
他虽然很慌乱,可是,也不可能闭着眼吧?当年,这个姑娘秀气中透着青涩,神情慌乱又想要强装镇定,所以,那嘴唇就这样微微掀动,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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