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九章 火拼

  虽然我不知道常姐在生什么气,但是我也知道常姐一向脾气很好,忍耐性也不错,如果我莫名其妙的生气,只能说明我哪里做错了。
  我没有过多的说什么,也没有向常姐问个究竟,有的时候我觉得生气也是一个过程,很快的,慢慢气就消了,我没必要去打扰一个人自然生气的一个过程,形同一个人成熟的过程。
  我没有看报纸的习惯,当然也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这两种情况对我来说都是坏习惯,我喜欢看书,看书对我来说像是人生漫长的旅途,虽然我是一个混黑道的,尤其是在夜总会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
  昨天晚上我另外的看电视,不看电视还好,一看电视,真的吓了一跳,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则新闻,而且是在我还没睡着的前半个小时发生了。
  夜色阑珊与本省最出名的夜总会,名字取得更有意思,叫暗夜虞美人。
  这两所会所发生的乱战,后来据说在半途中,华仔夜总会也加了进去。
  当然,这都是后来听说的,刚开始的时候,新闻并没有包含这些,我只是看了一点。
  夜色阑珊夜总会,这可是出了名的夜总会。
  自从张华强的老婆死了之后,他的岳丈接手了月色阑珊夜总会,我对夜色阑珊,夜总会就多了几分觊觎之心。
  也说不上是觊觎,我是光明正大的想要这所夜总会,对我来说,这种夜总会是一笔很稳定的收入,可以收获几个亿,还有一种是事业上的成就。
  如果收获了夜色阑珊夜总会在一定的名义上来说,占据了社会一定的地位,这份社会地位象征着一个人的权利,还有一个人该得到一些荣誉。
  当然我是个混黑道的,虽然我是个混黑道的,但是也不排除我对名利的追求,人生在世,熙·来熙往,总是为名追逐,这也不为怪。
  谁要是跟我说他一生两袖清风,好好的活着,不曾为名利所惑,我只能说这个人是个穷鬼,要么就是个天生富人。
  只有这两种人才会对名利无所谓,第一种并非是看破了,而是因为他无能为力,第二种是因为他已经拥有了,所以不在乎。
  我不是这两种的任何一种,我这个人能力不大,但是我肯刻苦,我肯钻研,拥有科学家一样的精神,在面对黑道社会这么复杂的生存环境,我依旧顽强的如墙缝中的一朵常姐,丝毫不逊色的活了下来。
  虽然在墙缝里活得不是很好,把自己挤的瘦骨嶙峋,活像一个穷鬼,但是目前这个样子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出现了这么大的事情,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夜色阑珊,夜总会的老板有没有死掉?
  我关心这个并不是我这个人有多低级有多龌龊,这是本能的反应,你无法否认。
  我承认了这种本性的存在,于是很坦然的面对了这个现实,但第二天一早,我不辜负我自己心中所想,想了一整夜,也没有来得及顾及常姐此时闹脾气的心情。
  没有出乎意料之外,很多记者都蹲守在夜色阑珊夜总会的外墙,用宽大的摄像机猛烈的拍着闪光灯到处闪着,像雷雨天气,雷雨交加的夜晚。
  我把车开到附近,距离那里不过几十米远的距离,那里很多车辆停在那里,有记者的,还有很多看热闹的,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我不单单只是看热闹,我还在想着这个夜总会的老板有没有出现。
  我对夜色阑珊老总一直很感兴趣,想一睹真面目。
  据说这个男人是一个很威武的男人,虽然年纪不小了,但是老当益壮,在外面切成群生的孩子足足有一沓。
  所以张华强的老婆对他来说,她仅仅只是其中之一罢了,但也比其他孩子强的,就是她是名正言顺的大老婆生的。
  我顺着昏暗的灯光看过去,这天早上总是起雾去的,这个城市的污染太厉害了,就算是在早上都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路灯,依旧忙碌的工作的早上11点才停歇。
  一个男人抽着烟背对着我,抽着雪茄,我看得出来那根雪茄的味道应该不错,从雪茄的形状还有颜色上是可以辨别他的高级度。
  男人抽着烟背对着我,神秘极了,如果不是早上的话,又看不清楚,我会以为这是一个身材相当不错的男人,所以我也是个男人。
  他默默的看着对面那些记者不动声色的看着,像是一个木头人。
  如果你没有看到不断升腾的烟雾,还有他抽烟时轻微的掸掸烟灰的动作,你会以为这是一个站在那里看风景的人。
  或者是一个看热闹的人,不管你怎么想,这个人的确是这样!
  连我也这样想,我呆呆的看了半晌,决定走下去,但是这个决定很快被我否定了,因为马上有一个人过来,朝着这个男人低着头,不是说了什么。
  这个男人点点头,转身回到车里。
  我瞧着这个男人,动作潇洒极了,像是一个非常英勇的武士,挥一挥袖子,把宽大的衣袍往身后一撂,马上露出腰间那把枪,就这么酷的姿势,这个男人也这样,但是他身后没枪,他往身后晾衣服的时候,露出来的是他潇洒牌子的腰带。
  我被自己的幻想给逗笑了,只呵呵一笑。
  或许是我的笑声太低了吧,太过于紧密,这个男人始终没有发现,所以一直坐在车里,烟一颗接着一颗,我可以确定这次抽的不是雪茄,而是烟。
  烟的雾气和雪茄的雾气有着基本的区别,烟的雾气缭绕着直升,形成各种奇形怪状的形状,或者卷着吉祥云,烟滚云。
  但是雪茄很明显的就不一样了,雪茄形成的形状是各种粗大的形状,形容人的粪便,孩童的粪便和成年人拉的粪便就是不一样,所以雪茄和烟就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默默的看了一会儿,把注意力全都放在这个男人身上了,我也不知为什么,今天早上是来干什么的?
  我都有点怀疑我今天脑子是不是秀逗了。
  就在这时,那些记者像是吃了蜂蜜似的,而且是高级蜂蜜马上粘一块了。
  他们的目标不是别人,而是直奔着刚才已经进车的男人。
  我吓了一跳,这个男人不会是什么公众人物,还是和这所会所有关系,夜色阑珊,老总不会是这个男人吧?
  我各种猜想,各种tmd幻想最终被我证实的是,这个男人就tmd是一个目击证人。
  第二天报纸上就报道了,确定了,这个男人的确是一个目击证人,当时这个男人也就是一个嫖客。
  说句不好听的,他就是嫖客。
  觉得这个男人应该是个公众人物,他在顾及他的公众形象,因为他说的很好听,他是来喝酒的,tmd喝酒哪里不好,跑夜总会来喝。
  我冷笑了一声,真是一个会狡辩的男人,长成这个样子,如果说他不会狡辩,那才真见鬼了。
  这个男人有着一对粗壮的眉毛,一双大如铜铃的眼睛,他的目光极其猥亵,带着一种随身闻香未成年少女时未得逞的模样。
  还有那张嘴唇薄薄的,都说薄嘴唇的男人是薄情的,我看得出来这个男人薄情,但也看得出来这个男人多情是个风流种。
  头发浓密而黑,鼻子高大坚挺,据说鼻子高大坚挺的男人,对生活要求很,尤其对性生活。
  所以对这个男人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天,如图比我在车里观察的那一个小时还要多的多,这些记者不是没有用啊。
  最起码可以让我知道,我在雾气升腾的早上看到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是何方神圣。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