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有那功夫嫉妒,他还不如趁机多啃几块猪蹄膀,顺道在心里想着,如果自己二哥家真的开卤肉店了,以后自己不就有口福了吗。
  *****
  “国栋,你觉得我真的成吗?”
  晚上躺在炕上,万金枝心里头有些忐忑的朝着小夫郎问道,前世她也就是个普通猎户,这一世也只是个普通的农民,忽然间告诉她她能做店掌柜了,显然不太现实啊。
  “有什么不行的,你就是咱们家的顶梁柱,你不成咱们家谁成?”凌国栋肯定的回答道。
  看着媳妇有点不自信,他拽过媳妇的手:“你想想,娇娇今年都念初中了,一晃眼可能就上大学了,再一晃眼,可能就要结婚生孩子了,这房子咱们是不是得帮着买,这车子是不是也得来一辆,咱们的闺女结婚,那必须是风风光光的。娇娇一旦结了婚,那就意味着甜甜和壮壮也到年纪了,三姐弟轮番来,你算算咱们得备多少钱。”
  凌国栋给媳妇打气:“我就是读师范的,将来毕业了教书也就那么点工资,咱们这个家还得靠你,我和孩子也得靠你。”
  万金枝为迷魂汤灌得迷迷糊糊的,唯独眼神越发明亮了,显然是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一下子精气神就提起来了。
  小夫郎说的不错,她是一家之主,现在正是她为家里流血出汗的时候,这时候胆怯退缩,那是丢女人的脸。
  “媳妇,今天的课还没上呢。”
  看媳妇的精神状态已经渐渐调整过来了,凌国栋心里头松了口气,也有心情做别的事了。
  “还上课,我不是不考大学了吗?”
  万金枝的思绪果然被牵引了过去,看着自家小夫郎拿出来的初中课本,眉头都皱了起来。
  她第一万次后悔当初为啥嘴贱答应和小夫郎一块参加高考,现在好了,自从来到城里以后,小夫郎每天晚上拉着她念书,可她只想睡觉啊。
  “每天就学十道题。”
  凌国栋哄着媳妇,他当然不介意自己的媳妇有多高的文化水平,就算她大字不识一个他也同样喜欢她,只是这对金枝而言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这里是市区,不是当初那个多数人都不识字的小村庄了。
  “再说了,等你当了店老板人家来付钱结账的时候,你总得把人家要付的钱算对吧,乖。”凌国栋亲了媳妇一口,“先复习昨天学的十道题,和上次一样,如果你做错了五道以上,今天我要在上面。”
  凌国栋就和大灰狼一样哄着自己的媳妇,舔了舔嘴唇,在灯光下有点色气,温度也不自觉的升高。
  在上头虽然腰累,不过凌国栋自认自己也是被七楼宿舍锻炼过的男人了,不会再像以前那般没用了。
  “不成,上次你在上头没一会儿就不行了。”
  万金枝连连摇头,男人在上头算什么事,女在上男在下,这种事当然要她这个做妻主的来。
  “上次那是意外。”
  凌国栋的表情有些羞恼,虽然他却是是个很弱鸡的男人,腰部力量不太行,可论持久力凌国栋自认还是男人中少有的。
  刚结婚的时候,两人都是初次,自然很多事情都是出于摸索阶段的,凭借着体力优势,万金枝几乎次次都是占据上风的,久而久之,凌国栋也心痒痒,不能每次都是他被媳妇压的嗷嗷叫啊,他也想看着娇美的媳妇在自己身下意乱神迷的样子,那模样一定很美。
  作为男人,都听不太得不行两个字,凌国栋想要身体力行的证明,自己现在很行了。
  练习册随处一丢,炕头的灯一拉,什么开店学习的事都丢到一边去,干上一架证明自己的能力再说吧。
  *****
  “妈,爸爸呢?”
  凌甜喝着小米粥,马上就到了上课的点了,她记得她爸今天早上似乎有一节俄语选修课吧,小李叔都快吃完饭了,她爸怎么还没起呢。
  “李健,你帮你二哥请个假,他身体不好,今天不能去上课了。万金枝淡定的扛着一桶水进厨房,和没事人一样朝着李健说到。
  李健啊了一声,然后点头应下,心里头有些纳闷不是昨天吃猪蹄的时候还好好的吗,怎么第二天一早就生病了。
  房间内,凌国栋捂着自己的小蜂腰,再给他一点时间,下一次,他一定能反攻成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果冻:媳妇,我厉害吗(挥汗如雨的运动)
  万金枝:嗯嗯厉害厉害
  果冻:媳妇,不行了,我腰不行了
  万金枝:乖乖躺好换我来
  果冻:……生命不止,反攻不息
  第49章 懂你
  “甜甜,初中部的学姐凌娇是你亲姐姐吗?”
  凌甜刚进教室,就被同桌向宝璐扑过来拉到了墙角,一脸神秘的朝她发问。
  她和大姐是这学期刚转来的,她上五年级,大姐上初一,两姐妹每天一起来上学,因为小学部和初中部正好在两幢楼,所以两姐妹每次在进到校门之后就会分开。
  至于学校的食堂,凌家离学习近,两姐妹从来也没在学校吃过,自然也就不会有同桌吃饭被看见的一幕了。
  凌甜严格算起来算是跳级生,同样念五年级,她的同桌向宝璐就比她大了三岁,平日里处处以大姐姐自居,很是保护这个同班的小妹妹。
  因为转来的时间并不长,两人虽然相处的不错,可是凌甜从来就没有主动说起过她家里的情况,向宝璐只知道他们家原本是住在乡下的,因为爸爸考上大学这才搬来的,不知道她还有个亲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念书。
  “嗯。”凌甜点了点头,不太明白对方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猜吗,同样都姓凌,一个叫娇娇,一个叫甜甜,一听就是两姐妹,你爸妈是不是都很聪明,才会生出你们两个闺女来。”
  向宝璐一阵哀嚎,她的成绩在班上只算中下游,放眼整个年级,排名更是靠后,偏偏向宝璐的爸爸妈妈对于儿女的学业要求十分严格,每次考试出成绩,就是向宝璐最烦恼的时候。
  “也是,你爸爸可是大学生,有那么好的基因,你们自然也聪明了。”
  向宝璐趴在自己的桌子上,垂头丧气的,不明白她爸和她妈也就是初中文凭,为啥到了她头上,就要求她当个大学生了,其实等她爸或她妈退休了,再让她接岗也挺好的,她就一个哥哥,爸妈的工作正好一人一个,谁也不用抢。
  “你怎么忽然提起我大姐了?”凌甜放下书包,将今天早上要用的课本拿出来在桌子上摆好,又将其他的课本和书包塞进抽屉里。
  “你还不知道呢,你大姐写了一篇文章,在报刊上发表了,现在楼下的公告栏就贴着你大姐写的那个文章,听说初中部的老师都骄傲疯了,想要你大姐在今天操会前演讲呢。”
  向宝璐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都说聪明的孩子脑袋大,她的脑袋也不小啊,怎么就一点都不聪明呢,果然老话都是哄人的。
  凌甜还真不知道这件事,主要是凌娇也没拿这件事当回事,她的目标就是赚稿费,这年头报纸上发表的报刊多数还是华而不实的,凌娇写起来也不费劲,虽然稿费不多,可是加起来也算是个不小的数目。
  之前凌娇发表文章都是有自己的笔名的,这次在学校里闹出不小动静的是她之前写的一片周记,初一的语文老师觉得那片文章写得不错,有一种成年人的老辣,就私底下帮着投了稿,原本也没想过真能上报,也就没提前和凌娇说,怕给了孩子希望,到时候没选上打击了孩子的自信心。
  “你大姐现在可是初中部的风云人物了,娇娇,我真羡慕你,要是我也有这样一个姐姐就好了。”
  向宝璐的亲大哥和她一样,在读书上通了九窍,一窍不通,勉强念了初中,现在就在她爸工作的钢铁厂当临时工,什么时候她爸退休了再接正式岗,工资不高,但是因为没结婚,小日子过得也不错。
  “我姐也是跳级的,她的生日比你还小了几个月。”
  凌甜默默的补了一刀,向宝璐的哀嚎声更大了,这家人是不是吃课本长大的,一个个都跳级,这是要逼死人啊。
  凌甜整理着等会要上交的作业,面上笑容灿烂。
  说起来她还真不是一个合格的穿越者,人家穿越到七八十年代,不应该忙着买地买房,忙着提前将再过几年就要大火的武侠小说以及湾岛的小言文学先搬过来抢占先机,偏偏她小日子过得美美的,每日里研究吃研究玩,经历半点也没用在正道上。
  这一次要不是看妈妈没事干快闲出病来,估计她也想不起开卤肉店的事。
  凌甜在心里默默谴责了一下自己,怎么感觉大姐比她更像是穿越来的。
  没办法,家里人太能干作为被护着的小辈就不自觉的犯懒了,凌甜想了想现在的生活,似乎也没什么不满的,上辈子作为一个小富婆的时候,她也没有奢侈挥霍的习惯,钱这东西,对她而言够用就行,更重要的是除了在吃这个问题上,其他时候她都忍不住犯懒。
  仔细思考了一番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对得起老天爷赐予她的重生的机会,想来想去,凌甜还是觉得,过好自己的日子,一家人快快乐乐的才是正经事。
  至于开创雄图霸业,凌甜觉得自己还是先洗洗睡吧。
  想明白了,凌甜顿时又放松了下来,拿着自己的小本本开始记录起了今天早上妈妈从附近一家早餐店买来的那些早点的优劣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于家里要开的第一家卤肉店,凌甜也还是很重视的。
  上完早课,教室外熟悉的广播声就响起来了,每个班的学生都在自己的教室外排好队,井然有序的去操场做早操。
  果然如同向宝璐说的那般,今天的早操多了一个步骤,所有的班级集合完,凌甜就看着大姐拿着一份报纸上了演讲台。
  今天凌娇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衫,以及一条水洗蓝的连体牛仔裤,这条牛仔裤还是李健暑假去深城的时候给几个小侄子小侄女带来的礼物,他说深城那儿现在有一条深水街,卖的全是港城那儿流行的衣裳款式,许多电影明星都穿这样的衣裳。
  现在正是港台文化渐渐席卷内陆的时候,虽然还没到几年后的顶峰时期,不过一些小音像店已经在街头小巷悄悄开了起来,也有不少打扮时尚靓丽的港星海报贴在明亮的玻璃橱窗上。
  后世看来极其普通的牛仔背带裤,这时候看来已经是时髦的没边了,反正凌甜站在自己的位置,就听到不少女生在悄悄讨论大姐今天的打扮,好奇这衣服是哪里买的。
  凌娇上一世好歹也是拥有上千员工的大公司的女老板,年会的时候上台讲话纯粹就是小意思,就是市长省长,她也同桌吃过饭喝过酒,虽然觉得因为一篇通篇歌颂祖国好山河,实际上没有半点内涵的文章上台演讲挺尴尬的,但是既然做了,她也不会马虎对待。
  身材清瘦高挑的少女,在阳光底下白的发光,利落的短发替她添了几分飒爽英姿,她的声音利落干脆,清透明亮,透过话筒传来,凌甜的小心脏砰砰的跳着,觉得这一刻大姐的气场简直有两米八,帅死人了。
  “你大姐要是个男的我一定当你嫂子。”
  向宝璐凑近一旁的同桌迷妹脸的来了一句,她全程没听凌大姐讲了什么,光是那游刃有余的气场就把她给迷惑了。
  凌甜昂首挺胸,一脸骄傲,夸她大姐比夸她还高兴。
  不远处的班级有个男生,看着这个圆脸杏眼的小姑娘,全程就没注意到正在演讲的凌娇,心里忍不住感叹,她可真可爱。
  这或许就是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说的或许就是这情况吧。
  *****
  “衢山,你就算是不管我,你也该想想咱们的孩子,虎子才八岁,猫妞也才五岁,孩子们不能没有爸爸。”
  江师大的偏门小路站着两个人,男的正是凌国栋的室友,寝室的老大李衢山,他中等个头,体形微胖,皮肤略微有些小麦色,在男人中也算是白的,往日里看上去憨厚的脸此刻显得有些不耐,似乎急于摆脱出现在他面前的女人。
  那个女人比李衢山矮了小半个头,皮肤黝黑粗糙,穿着的灰布衣裳已经洗得发白,衣袖领口易磨损的地方打了几个补丁,和此刻穿着八成新的中山装的李衢山站在一块,像是不受宠的长姐和最受长辈喜欢的小弟。
  “我都说了,让你好好在乡下待着,我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等我大学毕业了,在城里稳定下来,自然会接你和虎子他们一块过来。”
  李衢山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他压抑着愤怒,想不明白自己报考了南边的大学,这个女人为什么还能千里迢迢坐火车找过来,并且自己的运气就真那么不好,正好出寝室要去买东西,就碰到了在校门外转悠打听他的名字的女人。
  他本来就是城里的知识青年,要不是因为上山下乡的政策,自己根本就不会去那寒冷贫瘠的北边乡村生活,更不会为了粮食,娶眼前这个女人,可当时他以为自己回不来了,那时候,张红就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原本他对于这个处处关怀体贴自己,为自己生养了一双儿女的妻子还是有几分感激的,可是自从他考上大学,又回到了曾经生养他的沿海城市,他开始渐渐认识到,这场婚姻就是一个错误,而错误,就应该终止在最恰当的时候。
  他不想做那么绝的,毕竟张红也为他生了两个孩子,尤其是儿子虎子,他也真心有几分疼爱,可是一想到为了孩子,他就要和眼前这个只字不识,甚至连加减乘除都不知道的女人在一块,他就觉得窒息。
  他想过,以后等自己工作了,每个月就打点钱回乡下,如果他以后的妻子愿意,他会把儿子虎子接过来和他们同住,至于这个妻子以及小女儿,就好好待在乡下,让这份污点留在那个他厌恶的村庄。
  不过出乎他的意料,张红居然出现在了学校里,显然之前的计划行不通了。
  李衢山有点庆幸当初和张红结婚的时候自己找了借口没领证,不然这事情就不好处理了。
  “我先给你在招待所开个房间,等会儿就去给你买火车票,虎子和猫妞那么小,你那哥嫂又是那个德性,你放心他们帮忙带孩子。”
  李衢山皱着眉,为今之计就是赶紧把人哄回去,不然事情闹大了,对他没什么好处。
  他妈已经在给他张罗着相亲的事了,对方也是回城的知青,今年27了,考了一个不亚于江师大的大学,女孩子年纪不小了,急着嫁人生孩子,也不挑男方的年龄,李衢山对对方挺满意的,不想张红的出现打破自己宁静的生活。
  对于一个普通的乡下妇人而言,千里迢迢坐着她从来就没有见过的火车来寻夫,已经是莫大的勇气了,这点勇气,在面对李衢山的时候,几乎化为泡馍,对方巧言善语的几句,就让张红无力招架。
  她红着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李衢山的推搡下,僵硬着身子往外走。
  凌国栋和李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懊恼今天为什么要赶时间,走这条偏门的小路。
  一边僵持着,两方的人正好就撞见了,李衢山脸色骤变,不知道这两人到底听到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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