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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是唐伯虎,应该已论定这三笑能定椿姻缘,否则一个人无缘无故对你笑这么多次干什么,难不成真只是嫌你可笑嘛。
  我僵硬的勾起唇角回笑,心里头纳闷从没见过这么和蔼可亲的人,明明素未谋面,却还是打从心底笑得人一颗心都能温热,估计再久一点就能煎颗荷包蛋了。我看一眼简智雨,她听得很专注,完全不见先前横眉竖眼。
  这个人还真不简单,和煦的嗓音和笑容轻易能够降低人的警戒,原本观眾离他还有段距离,不知不觉,随着歌曲间隙间不时插入的几句话,简短有力,不算单刀直入,语气偶而随性偶而正经,渐渐使得群眾越来越向他靠近,甚至以他为圆心将他包围。
  男人唱了两首后,清清喉咙顺道喝口水,蹲下身抚摸窝在他脚边打盹的阿忠,站起身在麦克风旁。
  「最后我要唱的是,加拿大女民谣歌手jonimitchell的《bothsides,now》。这首歌收录在她1969年的专辑《clouds》里,那时候她26岁,把对爱情以及现实的体悟唱进歌里。」他笑起来多了点羞涩的味道,眼尾柔和垂落,「我想这首歌点出的道理因为不管二十岁到八十岁都适用,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我跟随旁边的人一起鼓掌,留意到阿忠翻了个身起来,猫步轻移,缓缓从人潮侧边切入,牠斜扬的绿眼看起来有些邪气,牠专注看着我,然后走到我身边,在男人唱出第一个字时,温柔朝我「喵」了一声。
  这两个声音不约而同鑽进我的耳朵里,轻飘飘的,落进耳里却踏实。我静静凝视阿忠的绿眼睛,牠没移开绿宝石一样的大眼,接着我抬头望着男人,他果然向我望了一眼,目光仅交错不过一瞬。
  简智雨这时候朝我嘀咕起来,「你不觉得他看这里的次数有点多吗?」
  「我以为是我自我膨胀咧。你也知道,我空窗两年了……」我低下头,阿忠正以大叔模样斜靠在我脚边,「但说不定他是在注意阿忠。」
  「有可能……不过本尊的坐姿真的非同凡响。」。
  阿忠挨着的地方毛茸茸暖呼呼的,我满足的舒口气,「简智雨啊,下辈子我真想投胎当隻家猫,你养我吧,当人太累了。」
  简智雨闻言,眼神扫来,「这种要求我这辈子还真没听过。」
  我蹲下身轻轻搔着阿忠脑门,男人的歌声这时候也渐渐停歇。一些听眾上前投下钞票或是铜板后,逐渐散开,我看也差不多是时候该回去,手指却在阿忠柔软带点韧度的毛皮流连忘返。
  正当我摸着摸着要移师到阿忠柔嫩的肚皮时,男人突然急忙开口。
  「那里不行──」
  我还来不及回神,伴随凄厉的猫叫声手上漫开一阵热辣辣的疼,我低头一看,手背一片皮开肉绽,鲜血自被划开的皮肤渗出,先是血珠,之后顺着皮肤纹路蔓延开。
  简智雨惊叫一声,从包包掏出乾净的卫生纸紧摀住我的伤处,我哀怨看了眼已经跳到一旁帮自己理毛的阿忠,原先正要收拾器材的男人拋下手里的活,手扶微屈的膝盖担忧观看我的伤况。
  他一出口就是道歉。「对不起,阿忠牠不喜欢人家摸牠肚子……伤口深不深?」
  简智雨拿开卫生纸,「抓成这样,看起来有点严重,但应该回去口水舔个几天就自动会好了。」
  「你以为我是蚯蚓吗。」我斜眼看不要脸的简智雨。
  男人居然不留情面「噗」笑出声,撞见我凉凉的目光后,接着赶紧用手抵住嘴唇,三秒不敢开口。
  我站起身来,自己捂住卫生纸,「……不过就跟她说的一样是小伤,没关係,更何况抓我的又不是你。」
  男人听见我说的话后睁大双眼,露出点茫然的神色。他把下唇含进嘴里撕咬一会儿,再放开时已艷红一片。
  「我们店里有急救箱,先进来擦点白药水吧。」他手指向身后一家灯光温暖的酒吧,「我平时没唱歌的时候就在里面工作,不用担心不好意思。」他看向简智雨,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眉头微微蹙起,嘴巴张着。
  「简智雨。」她说,脸朝向我,嘴角调皮扬起,「这个倒楣蛋是任培妍。」
  我翻个白眼别过头去,正好对上男人的脸。不晓得是不是一天的疲惫使我產生错觉,当简智雨说出我的名字后,栖息在他脸庞并非客套的笑意,反倒像是确认了什么一样,了然于心的笑法。
  「果然,我没认错人。」他喃喃,随而盯住我的眼睛,语气略带退缩,「我是……孙絳文,和你同班。还记得我吗?」
  没想到是国中同学,这也难怪他会一直看着我笑了。不过孙絳文这个名字……我还真没有印象,如果是同班的我多多少少会有点轮廓和讯息跑出来。我再度检视面前修长清秀的青年,除去鬍子和发型,我试图从五官瞧出点端倪。
  最后未果。
  我摇摇头,「我不太记得了……」
  孙絳文不知所措,轻轻「啊」了一声。他看起来打击不小,又把下唇绞进嘴里狠狠咬着,看得我都替他担心等等他松口时嘴唇还在不在。
  后来他总算再度开口,替我打圆场似的,「我还没有读国三就转学了,所以……不记得我也很正常。」他眼神转向简智雨,「总而言之你们先进来擦药吧,其他的慢点再说。」
  我心里忐忑道谢,明明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也不记得关于孙絳文的事,我却有种就算不把他写进日记里,也能好好记住他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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