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世仙路 第250节

  “你这是说哪儿的话,你再住几年都不成问题。”
  “哈哈,将来办完事,我再回来。”
  “那行!”
  “曲大夫,快回去吧,家人等你呢。”
  “如此,祝徐先生一路顺风。”
  “多谢!”
  拱手行礼,徐默微笑而行。
  有趣的是,走了一会儿,天放晴了。
  徐默抬头看了看,摇头:“这天气,当真是阴晴不定,正如人生,难来苦往阴雨日,终有晴天花满枝!”
  于是大步而行。
  一边走,一边唱:天地有正气,执剑写浊清。剑起鬼神泣,剑落恶人啼。一觉千回首,再觉万诡寂。愿沾百世因,换得天地清。
  第208章 雾中诡异
  四月初六,日晴。
  日头下,嗮的人头晕脑胀,而若躲在树荫下,便就凉快多了。
  可山中阴气重,凉风吹多了也不好。
  这个季节的天气,自然更容易得病,稍有不慎,便风寒入体。
  小路边,大树下,卖酒的小贩吆喝。
  偶有行人路过,又累又渴,便用铜钱换一碗酒,一口饮下,那感觉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怎一个爽字了得。
  这时候,几个糙汉子吃酒,远处马车路过,停至树下,车上人下来歇脚,当中有两个女子,身段婀娜。
  都是雌的,但有的女人大手大脚,腰如水桶,脸如面缸,不说蓬头垢面,也是不修边幅到极点,便是糟汉子都不想多看两眼。
  闹心。
  但有的,却是凹凸有致,皮似豆乳,面若桃花,尤其是从背后看,那蛇腰桃臀,瞅上一眼,都能让糙汉子门心跳加速,心中生出某种‘邪念’。
  当然,想归想,现实里却不敢乱来。
  有王法管着。
  就算没有王法,人家马车旁边壮硕的家丁护卫也不是吃干饭的。
  所以,看看,就已经很知足了。
  徐默也瞅了几眼,不过摇了摇头,想着和袁红锦那身段比,那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没法子比。
  为什么要和袁红锦比?
  因为徐默把她睡了。
  对。
  睡了,双修了。
  这事儿徐默也算是一次尝试,主要是这次去巫山坟城后,袁红锦勾引的手段很高明,加之徐默也想试试,这双修之法,对修为提升究竟有没有好处。
  于是,属于一拍即合。
  就在那天晚上,春色满帐,那画面,便是好几天后徐默回想起来,都觉得太过荒唐。
  可这个事儿,说实话那算个啥?
  啥都不算。
  文人墨客,豪侠权贵,谁不是成天去勾栏听曲,去妓院留宿?
  多少爱情故事,都发生在书生和楼中小姐身上?
  再说,徐默这是为了修炼,可不是馋别人身子。
  不过要说对修炼的提升效果,的确是有。
  可没有徐默想象的那么大。
  最重要的是,感觉袁红锦的提升,似乎要更大。
  于是那晚上对方要大战第七回 合的时候,徐默叫停,曰:双修之法,于修为意义不大,食之无味,罢了,罢了。
  去巫山坟城,徐默当然不是为了双修,他还是和相婴一起,斩了巫山大圣。
  头一次斩,不熟悉,走了很多弯路,第二次,就熟练很多。
  如果是第三次。
  那更是轻车熟路,巫山大圣甚至都没施展出什么手段,就被干躺下了,然后被相婴吞掉。
  走的时候,徐默给相婴留下了虎魄剑。
  说等你醒了,要找我,就问虎魄剑,它知道怎么找到我。
  交待完,徐默跑了。
  他得云游天下,得按照他自己的计划来。
  不过袁红锦后来四处嚷嚷,说徐默这是提裤子就跑,忒不是人。
  “我会在意那个?呵呵。”
  徐默此刻也喝干了瓷碗中的酒,然后起身,和刚才聊的尽兴的几个糙汉子告别。
  “走了!”
  “慢走,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说不定咱们以后还能见着。”
  “哈哈,那下次我请你们吃酒!”
  “一言为定!”
  徐默和这几个糙汉子聊的挺尽兴,甚至,吃酒的钱都是那几个汉子给的。要么说,人不可貌相,如果光看外表,这几个糙汉子个个凶神恶煞,面目可憎,如果旁边放两把刀,就看他们敞胸露怀,胸口黑毛,一定认为是劫道儿的土匪。
  可实际上,人家是运货的脚夫,挣的那都是血汗钱。
  干净的很。
  徐默走后,那边马车上停下休息的两个女子明显不喜欢被人盯着,尤其是那几个糙汉子,眼神色色,一看就觉得不是好人。
  “夫人,我们上车,这里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丫鬟打扮的女子说道,眼神带着厌恶,似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倒是那夫人有容人之度,笑道:“切不可以貌取人,那些人并未有什么过激之举,不要多想,歇息一会儿,咱们继续赶路。”
  “好的夫人!”
  这树下路口,路人众多,能歇脚遇到一起,便是缘分,因为再次启程,各奔东西,基本上人生路长,却再无相见之日。
  这山中路口如此,人生亦如此。
  此刻的徐默,已慢慢悠悠走了几里地。
  这时前面看到一座山崖,上面有凉亭,地势险峻。
  正巧遇一樵夫,对方说,过去一些年,此处总有一些人会坠崖而亡,皆因山崖上风景秀丽,此外,崖壁有草药,所以跌死的,大都是采药人。
  徐默听完道谢,改路上山。
  竟然遇到了,那就收几个坠亡之鬼,炼化了,好修炼《山河御风诀》。
  实际上,徐默这一路,已炼化了两只坠亡之鬼,腾空飞行已能做到,可徐默觉得,还是脚踏实地行路来的感觉更好。
  通俗的说,就是接地气,不张扬。
  一路上山,果然如樵夫所说的一样,风景独特。
  有时要看山,看景,未必要去什么名山大川,随便寻一个山峰,所见也是别有特色。
  巧的是,这时候正有两个采药人在崖壁采药。
  这活儿的确很凶险,危险系数极高。
  不过听说,如果运气好采到年份高的草药,那干一次,就可以吃一年,正所谓,高风险有高回报。
  徐默到时,那两个采药人已经攀下崖壁,也只是在上面系了麻绳,这玩意儿,实际用处并不大。
  因为有些地方,系绳子根本到不了。
  靠的,还是采药人精湛的攀爬技巧。
  所见,两个采药人一老一少,都是将袖子裤腿挽起,赤脚,背着药篓,腰间有挖药的弯刀。
  行走于崖壁之间,惊险连连,徐默看着,都觉得对方可能会掉下去。
  可实际上并没有。
  两个采药人挖了绝壁药草,原路返回,如灵猿一般,不能说如履平地,也算是健步如飞,爬上来后,徐默还搭了把手,将二人拽上来。
  “谢了小哥!”
  挖药的老汉笑呵呵说了一句,擦了擦汗。
  这位皮肤嗮的黝黑,精瘦,但极有力量。
  旁边年轻一些的,和他面相有七分相似,十有八九是父子。
  一问,果然如此。
  “观小哥器宇轩昂,谈吐不凡,定是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又或是家境不凡的公子哥?”老汉笑问。
  徐默点头:“老人家眼光锐利,的确如此,读过书,家里也是不愁吃喝,就随处转转,见这山上风景不错,就上来了。”
  “的确如此,这里的景色是很独特,那不打扰小哥赏景了。”
  “无妨,老人家自忙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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