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惊喜

  斯庭的胸口很痛,是从未有过的疼痛,他大口吸着气,可氧气仍旧进入不到肺里。
  “噗——”
  一口鲜血喷了出来,他昏死过去。
  他一病就病了大半年,整日缠绵病榻,半年来从未出门。
  斯仲豪很少来看他,他对斯庭病重这件事觉得厌烦。
  半年后斯庭痊愈,变了声,更高了,因为生病的原因,消瘦了不少,从那时候开始,他的精神状态变得不再稳定。
  他时常会出现幻觉,分不清梦和现实,摔砸东西,发疯打人。
  “找了半天,找了个疯子回来。”斯仲豪每天回到家,就听到关于斯庭各种各样的“新闻”。
  听得他头都要大了。
  “送医院去吧,再治不好,就是我的天命了,强求不来。”
  nicolo亲自开车送斯庭去了医院。
  彼时作为斯仲豪最信任的近人,nicolo风头正盛,但这并不代表斯仲豪关心斯庭,他只是怕消息泄露出去。
  太丢脸。
  千方百计找回来的儿子,是个要送进医院电击的疯子。
  太丢脸了。
  那段时间,nicolo一直派人照顾着斯庭,偶尔还会带儿子过去,陪斯庭聊天解闷。
  “sid,你要好起来,就算再痛苦,也要把极致的痛苦当作快感去享受。”
  “你有未完成的事要去做。”
  一年后,nicolo为斯仲豪带来了好消息,斯庭出院了。
  “虽然还是要服药,但他的情况已经完全控制住了,boss,您见他一面就知道了。”
  再见时,斯庭的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他面部的轮廓分明硬朗,身形高挑颀长,长成了形似斯仲豪的英俊的男人。
  他笑意盈盈的冲进斯仲豪的书房,一把抱住了面前跟自己差不多高的人,脸上扬着灿烂到过分的笑容。
  “父亲!终于又见到您了!您不知道我有多想念您!”
  他热情地行吻面礼,眼中闪烁着初见斯仲豪时,崇拜灼热的光芒。
  斯仲豪先是被他的判若两人吓了一跳,旋即看着他活力十足的样子,爆发了爽朗的笑声。
  斯庭出生开始,一直在忙于应付桩桩件件大事小事,从来没有认真地思考过,陆南之的这个问题。
  何为真心呢?
  何为,真心呢?
  他没法想这个问题,只觉得头痛。
  雪片一样的纸钞,兴味索然地落在了地面上。
  斯庭厌烦地“啧”了一声,彻底没了兴致。
  “扫兴。”他说。
  她垮着脸,要死要活的样子,真的很扫兴。
  还是笑起来更好看。
  因为斯庭的粗暴,陆南之的伤口再次流血,医生为她重新处理。
  她闻到了自己身上烫伤药膏和纱布的味道。
  医院的味道。
  她的身上不再香了。
  哪有什么天生口香体香的奇人,那不过是讨好斯庭的说辞。
  《红楼梦》中记载过,薛宝钗因为患病,每日服用冷香丸,身上有非常好闻的异香。
  从陆南之记事起,她妈妈身上就有这种类似的香气。
  她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方子,每天煎药服下,就像吃了冷香丸一样。
  她用这个小手段讨好了很多男人。
  后来煎药太麻烦,妈妈托人把汤药改良成了丸药。
  陆南之初中之后就开始偷偷吃,后来偷走了妈妈的药方。
  她来意大利时,带了三大盒,斯庭派人翻过陆南之的行李,并不知道这些中国药剂是什么,未曾处理掉。
  如今药还没有吃完,但陆南之已经没有心情再去迎合斯庭了。
  最近她总是觉得很累,打不起精神,不知道做某些事的意义是什么。
  她躺在床上,想着斯庭看向她的眼神,想着他把纸钞抛到半空的表情。
  想着他听到那句“你有真心吗?”时,一瞬间错愕的表情。
  她终于有些明白,斯庭身上巨大的违和感源自何处了。
  不是因为他的疯,是因为疯狂背后的空洞。
  他时常会露出一闪而过的,那种错愕或是迷茫的表情。
  那个表情……
  就像个六七岁的孩子。
  “嗤。”陆南之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那个人吗?孩子?
  有那么暴虐,成天要打要杀的孩子吗?
  想他干嘛。
  陆南之也不想想的,可她身边除了无名无姓的npc一样的女仆医生以外,常见的只有斯庭了。
  她没有娱乐方式,不能玩手机,不能读书,不能打游戏。
  一日又一日地熬着日子。
  不想斯庭的话,她就只能想妈妈,想爸爸。
  想回家。
  几天后,斯庭又来了。
  陆南之看到他的表情就不爽,没事人一样,扬着过分灿烂的笑容。
  他玩惯了主仆游戏,天生觉得给了别人好脸色,别人就该同样回馈,完全不在乎之前做了什么。
  他走到床边,给陆南之递过去一个很漂亮的粉色礼盒。
  斯庭弹了个响指,“惊喜。”
  陆南之看着放在腿上的粉色盒子,印着dolce的花体字logo。
  她不想要的,可又有点好奇这疯子今天葫芦里又在卖什么药。
  想了想,她还是打开了盒子。
  是一瓶颜色很好看的粉红色饮料,液体里还透着晶莹的光泽,像掺了金粉。
  非常漂亮。
  上边用意语写着,“乳饮料,草莓味”。
  “这是dolce这个季度的新品,目前还没有上市,我尝过了,很好喝!”斯庭兴冲冲地说。
  拿这个过来要干嘛?
  陆南之一头雾水。
  “我专门带给你的。”斯庭似乎努力思考了一下,补充道。
  “……谢谢。”她握着饮料,猜不透这人想做什么。
  “你不喝吗?”
  “我不喝饮料,奶茶可乐这些,都不喝。”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陆南之说,“我减肥。”
  她看到了自己瘦骨嶙峋的手腕,愣了愣。
  现在还减哪门子的肥。
  “陆南之,你为什么每次放学都不喝奶茶?”
  “舍不得喝吧,从没见她喝过饮料,体育课也是自己带水。”
  “不是吧,一杯奶茶也就几块钱啊。”
  陆南之的脑中涌入了很多久远的记忆,她在记忆里,看着年少的自己,绷着脸,一脸轻蔑地笑出声,“奶茶有什么舍不得的?我妈妈说那东西很不健康,我在家吃喝的都是家里阿姨亲自做的东西,妈妈从不允许我吃外边的垃圾食品,很不健康,对皮肤不好。”
  谎话说多了,形成肌肉记忆,触发了某个关键词后,就能自动回复。
  陆南之回过神,心情复杂地看着手里漂亮的粉色饮料。
  “喝了它,很好喝的。”斯庭机械地重复道。
  陆南之不吭声,也不拧开瓶盖。
  斯庭突然从她手里夺过那瓶粉色的饮料,恶狠狠地丢了出去,维持不到三分钟的好脸色,又变了,“你那天在吃草莓蛋糕,不是很喜欢草莓味吗!”
  陆南之吓得一抖,茫然一瞬。
  那天?
  哪天?
  她倏地想起,是在party那天,去勾搭斯庭的时候。
  她当时只是觉得,吃草莓蛋糕更软萌可爱。
  “不是很喜欢草莓味吗?为什么不喝?”
  “为什么不喝!”
  陆南之叹了口气,“那请你帮我捡回来,我喝。”
  斯庭陷入了难以控制的崩溃,他用力捏住陆南之的肩膀,声音因为震怒而颤抖,“你能不能别再露出这种表情?到底要怎样,你才可以高兴起来!”
  “送我回中国。”陆南之淡淡说。
  “除了这个!除了回该死的中国!”斯庭失控大吼。
  “那没有什么能让我开心的事了,你要是受不了的话,杀了我吧,或者送我回斯仲豪身边,随便你,反正怎么样都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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