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庄洲看看自己的囧货儿子,再看看明显被刺激了凌冬至,很无奈地摊开手说:“我也不知道。”
  凌冬至几乎要以为自己已经被时代给淘汰了。连一条狗都能随口道来的东东,他居然从来没听说过。还好庄洲也不知道,十有八九是黑糖不知从哪里看来的乱七八糟的电视剧。他刚舒了口气,就听庄洲慢条斯理地说:“不过这没什么,孩子们知道的东西总是跟我们有差异的。这个不是就叫做代沟么?”
  凌冬至,“……”
  好吧,他说错了,他不是被时代淘汰了。他是被这两只囧货给打败了。
  他们的脑电波根本就不是一个频率的。
  庄洲自然不是空手过来的,除了一条专门来卖萌的狗,他还带来了两盆盆景。他听凌冬至说起过凌爸喜欢种花养草,所以投其所好。至于凌妈,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好了,就买了一盒无糖的点心。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凌妈虽然至始至终都面带微笑,但是不知怎么回事儿,庄洲每次想起这位……呃,丈母娘?婆婆?心里都会有种发虚的感觉。
  凌爸看到庄洲带来的盆景果然很高兴,立刻就将一盆蝴蝶兰放在客厅的窗台上,另一盆红豆杉搬去了书房。庄洲是多么会察言观色的人,立刻向他虚心求教各种种花种草的问题。凌爸一听,这孩子自己把院子翻了一遍,还打算自己种树种花,这爱好简直跟他太一致了,简直揍是知音啊。哪像家里两个小崽子,每次陪他给花盆换个土都敷衍了事的。
  凌冬至在一边听的直翻白眼,觉得这人太能顺杆爬,三言两语就把他老爹给拿下了。他认识庄洲这么久,总算见识到了他强大的社交手腕,果然是术业有专攻么。
  凌宝宝正拿着他妈妈的檀木梳子给黑糖梳毛,听见爷爷说种地,也跟着凑热闹,“我也种地!我帮爷爷种地!”
  凌冬至想起南山中学后山的试验田,对凌宝宝说:“庄叔叔家的院子很大,让他给你留一小块地,你自己照顾,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好不好?”
  凌宝宝欢叫一声跑去厨房告诉奶奶,过了一会儿又跑回来,纠结着小脸问凌爸,“爷爷,你说我种什么呀?”
  凌爸对这个小孙子可是特别有耐心,听见他问就柔声细气地说:“宝宝喜欢什么呀?喇叭花?灯笼花?小西红柿,都可以呀。”
  凌宝宝斗争了一下,冲着凌爸伸出两根胖胖的手指头,“那我能种两种吗?”
  凌爸笑着说:“当然可以呀。”
  凌宝宝高兴了,“我要种小西红柿和灯笼花!”
  庄洲对凌宝宝说:“叔叔家的地下室里正好有一套小铲子,特别好看,等你来种地的时候叔叔给你取出来。”说着他伸手比划了一下长度,“这么长,正好适合你用。”这套东西还是他爸妈刚离婚的那年夏末给他寄来的新年礼物。他那时候满心都是被家人抛弃的愤懑委屈,自然不会领夏末的情,更不会动这套东西。后来庄临长大一些的时候,他的心境又发生了微妙的改变,不舍得拿出来让人用了。前两天要翻地找工具的时候看见了,忽然觉得那些曾经沉甸甸的心事,现在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一屋子人正说笑的时候韩敏和凌立冬回来了。凌宝宝立刻扑了过去,兴高采烈地跟他们俩显摆,“庄叔叔要种地,还要给我留一块地,让我随便种什么都行,我跟爷爷商量要种灯笼花和小西红柿呢。”
  凌立冬看着儿子兴奋的发红的小脸儿,神色稍稍有些复杂地瞟了庄洲一眼,“怎么想起种地了?新爱好?”
  庄洲解释说:“这次跟着冬至去大雁山的时候,跟两个表舅学了不少农活儿。回来看自己的院子都荒着,就有点儿手痒。这两天刚把地翻完,上了肥,等清明的时候就下种。”
  凌立冬点点头。他看得出庄洲已经俘获了一家老小的欢心,也就不再说什么扫兴的话。
  凌宝宝在旁边拽拽庄洲的衣角,“庄叔叔,种地的时候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哦。”
  “不会忘。”庄洲笑着说:“到时候咱们选个周末,大家都来。就当是家庭活动呗。”
  韩敏听了也挺高兴,“那我先谢谢你了。前两天我们几个同事还说呢,现在城里的小孩儿都没有接触大自然的机会,怪可怜的。我还想着过几天买几个花盆,给宝宝种点儿什么东西看看呢。能让他自己去地里种花种草就更好了。”
  “回头让你爸爸妈妈帮你再种几棵树,”庄洲摸摸凌宝宝的脑袋,“就种年龄跟你一样大的。咱们看看是你长得高还是小树苗长得高。”
  凌宝宝更兴奋了。
  韩敏跟着乐呵了半天才发现她儿子拿来给狗狗梳毛的是她的梳子,顿时哭笑不得。正好凌妈喊吃饭,赶紧哄着凌宝宝去洗手。黑糖也跟着慢条斯理地进了卫生间,于是凌宝宝也捎带着给它洗了洗爪子,吃饭的时候还特意让它坐在自己旁边。凌妈一开始看着这么大个的狗狗有点儿犯憱,后来见它一直乖乖的,又觉得喜欢的不行。吃饭的时候一个劲儿的给它的食盆里夹排骨。庄洲觉得凌妈做的排骨调料放得不重,偶尔吃一顿也没什么大问题,也就没反对。黑糖尝到了装十三的好处,越发的文质彬彬起来。
  凌家饭桌上没有“食不言”的规矩。白天一家人各忙各的,也只有到了晚饭桌上才有机会碰面,所以对凌家人来说,这是一家人沟通的最好时机。凌妈问了庄洲家里的情况,庄洲也都如实说了。凌妈听他说八岁多的时候亲妈就带着他哥走了,顿时觉得这是个苦孩子,眉眼之间就带出了温和怜悯的神色。庄洲自然看出来了,不过却聪明的没有解释。只说自己的继母也是非常好的人。凌妈觉得继母再好,那也不是亲妈。不过这层意思她是不能当着晚辈的面儿表露出来的。
  “这样吧,”凌妈想了想对庄洲说:“你们负责给我们联系见面的时间地点,见面的时候你们就别去了,我们当长辈们凑在一起聊聊天。”
  凌冬至刚想说什么,就被庄洲在桌子下面踢了一下。
  庄洲笑着说:“好。”
  凌冬至想了想,也干脆地闭嘴了。过了一会儿,没忍住,偷偷摸出手机给庄洲发了条短信:定好地点了提前去装个摄像头吧。
  庄洲嘴角抽了抽,回了条短信:我不敢。
  凌冬至无奈。转念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既然两家长辈都不反对他们在一起,那他们凑一块儿也就不可能有什么调解不开的矛盾。
  他还是别跟着瞎操心了。
  两家家长见面的情况凌冬至到底也没打听出来,不过从那之后凌冬至却发现凌妈的生活变得丰富了起来。她报了个专为中老年人开办的书画班,每天一早凌宝宝上幼儿园之后,她就背着画夹去上课。她年轻时候也喜欢涂涂画画,但是家里单位两头忙,从来没机会静下心来好好学学。如今终于有了机会,每天都过得喜气洋洋的。周末凌冬至带着庄洲回家吃饭的时候,她还拿出自己画的花鸟图给他看。笔法功力虽然还不成气候,但是在凌冬至看来已经是非常难得的进步了。凌冬至把她大大地赞美了一番,还主动讨要了一副牡丹图,准备拿回去装裱了挂在自己的画室里。
  短短几天的功夫,画案上已经堆起了厚厚一叠练习稿。其中有一张水墨山水,旁边的署名是程安妮。凌冬至于是明白了凌妈这一番变化所为何来,原来是跟程安妮当同班同学去了。
  引导凌妈重新捡起年轻时爱好的人,竟然不是自己,这让他心里十分愧疚。但是有时候这世间的事就是这样,做儿女的往往只能看到作为“母亲”的那个凌妈,只有与她平辈相交的朋友,才能引导她发现更为本质的那个自己。
  凌冬至挺感慨的对庄洲说:“我很少真心佩服什么人。但是庄洲,我是真心觉得你继母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她特别会生活,不但会经营自己的生活,而且她身上还有一种感染力,能让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很舒服,很幸福。”
  庄洲捏捏他的下巴,“我早说过,她是很好的人。”
  “是很好。”凌冬至笑着叹了口气,“可是只有接触了,才能知道她到底有多好。庄洲,能成为你的家人,我真是很幸运。”
  “我也是。” 庄洲笑着吻了吻他的鼻尖,“对了,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基金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
  84、沉睡的老猫 ...
  基金的事情终于步入正轨是在两个月之后。名字是凌冬至一早就起好的,就叫山神助学基金。凌冬至迫切想要通过这个名字寻找分散在外的族人,如果山神一族只剩下他一个人,那未免也太孤单了。
  凌冬至不希望自己是最后的山神族人。
  即使他真能像其他男人一样娶妻生子,也不可能诞下属于山神一族的孩子。他们的人数太少,骨子里那种神秘的血脉会被一代一代稀释,或许只有这样的发展才符合人类的进化要求,但事实就是这个神秘的族群最终将会无声无息地消失。
  三月份的时候,凌冬至出版了自己的第二本画册。画册的封面是凌冬至的一副获奖作品,这是出版方定的。封底则是凌冬至自己选的,是一副名叫《家乡》的风景画,画的是一片废墟。是山神族人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小村庄,坡下两株合抱的栗树,一片荒弃的茶园。断瓦残桓之间还能看出曾经有人生活过的痕迹。
  这副画让出版社的编辑纠结了很久。出于商业目的的考量,他自然希望凌冬至能拿出一些更迎合大众审美的作品。但是这幅画又充斥着一种神秘主义的写实风格,有一种让他移不开视线的魔力。仿佛他能通过画面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作为画者的凌冬至心头激荡的悲伤与怀恋。那么浓烈的感情,看得久了,甚至会让人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凌冬至不知道这本画册能被多少人看到,更无法估计会不会被山神族的人看到。如果他们还像以前那样生活在远离人烟的地方,那么这一点希望将是非常渺茫的。
  就目前的条件而言,凌冬至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凌冬至给大表舅打电话的时候很详细的说了这个事,村里人也都特别的高兴。这可是积功德的大好事,虽然基金是凌冬至张罗办起来的,但是作为他的亲戚,姨姥一家也在村子里得到了更多的尊敬。
  凌冬至最后还是把基金的管理委托给了程安妮。他不懂金融管理方面的东西,但是这么一大笔钱,又不能随意委托给不信任的人。程安妮在美国的时候曾经接手过相关工作,也有一些从事基金管理工作的朋友,很高兴的接受了这个委托。为了确定申请救助的具体情况,她还特意带着几个工作人员飞了一趟西北。
  凌冬至在她出门之前特意给她看了看自己挂在胸前的那个小石球,拜托她多多留意找找看有没有一样的东西。
  程安妮自然满口答应。
  凌冬至没想到的是,这一去,还真让她找到了一点儿东西。
  程安妮离开一周之后,打来电话要求跟他们视频,还特意让庄洲告诉凌冬至,她有惊喜给他。
  凌冬至正在一楼的画室里,听见庄洲的话连忙放下手里的画笔,跟着他一起去了书房。电脑屏幕上,程安妮盘腿坐在酒店的床上,手里拿着一根三寸长的……袖珍擀面杖冲着电脑屏幕笑得一脸灿烂,“是不是一样的?”
  凌冬至胸口砰砰乱跳,“别晃,别晃,安妮阿姨,麻烦你再那近一些。”
  程安妮低头按了几个键,很利落地发过来一张照片。看得出是手机拍的照片,背景是酒店米色的餐巾,那个东西静静躺在上面,大概三寸长短,两头略粗,用十分利落的线条雕刻成了石榴花花蕾的形状,中间略细,十分适合抓手。石材整体呈墨绿色,被阳光穿透的部分透出深邃而迷人的绿。
  凌冬至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程安妮在晃了晃手里的东西,有点儿遗憾地说:“古玩店的老板说这是别人放在他那里寄卖的,他也说不好到底是什么材质。应该还有一支。他已经设法联系卖家了。如果是真的,我给你凑一对。嗯,有关卖家的情况店家也会打听的。”
  凌冬至的声音不由在的有些沙哑起来,“谢谢安妮阿姨。”
  “不客气。”程安妮小心地把东西放进盒子里,又举起几分文件给他们看,“我们已经和大雁山附近的几所小学联系过了,工作已经慢慢展开,有什么进展会随时告诉你们。”
  简单聊了几句,凌冬至心情复杂地挂了电话。在经历了青石镇狼牙老人的事之后,他不太敢让自己抱有太多的希望。毕竟东西是死的,谁拿到就是谁的,而凌冬至真正要寻找的,并不是这些死物。
  庄洲安慰他,“这些事要慢慢来,急不得的。”
  凌冬至揉揉脸,眼中流露出一丝倦意,“我知道。是我太心急了。”
  庄洲能理解凌冬至的感受,但毕竟不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他无法体会凌冬至那种焦虑的心情。但是他觉得凌冬至的状态不是很对劲儿,他现在就像一个参加寻宝比赛的孩子,急迫的想要赶在其他选手的前面找到那个决定成败的宝箱。
  庄洲很像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施加给他这么大的压力。
  他知道从西北回来之后,凌冬至就在准备一组新作品。庄洲看过他的底稿,那副被选作画册封底的《家乡》就是其中之一。这一组作品到目前为止只完工了这一幅。凌冬至现在正在画的是《山神庙》。底色已经涂了上去,庄洲能模模糊糊地辨认出画面上的视角是从庙后的山坡上俯瞰山神庙,庙后荒弃了的菜园和菜园旁边搭建的小窝棚都很清楚,远处则是连绵不绝的骊山支脉。和《家乡》一样,《山神庙》的画面也萦绕着悲伤的情愫,仿佛作画的人正在通过这副破败的画面回忆昔时繁盛的烟火。
  庄洲知道凌冬至并不是想要追溯一段已经逝去的时光,他所做的更多的是在为这个族群的未来着想,这一点从助学基金的事情上就能看得出来。但是他情绪中不自觉就流露出来的压抑而伤感的东西,却让他有些不安。
  “等学校放暑假了,我和你一起回大雁山去。”庄洲觉得再一次回到那个地方,或许凌冬至心里躁动的情绪才能够真正平静下来。
  凌冬至却只是摇了摇头,“到时候再说吧。”
  他其实没有信心再一次面对那一片废墟,狼牙讲述的故事太过惨烈,让他不愿意去臆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冬至的夜晚发生在他身边的那一场灾难。
  “要是能找到我的族人……”凌冬至叹了口气。
  要是真的能找到就好了。
  庄洲轻轻拍了拍他的背,“会好的。相信我,会好的。”
  和清回来的那天正好是植树节,白天的时候凌冬至跟着学校里的学生们在后山挖了一整天的树坑,回到家的时候满身是土,骨头都是酸痛的。
  凌冬至洗了澡,换了衣服,抱着小灰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不想动。庄洲白天出去办点儿事,回来的有点儿晚了,直接在外面酒店打包了饭菜。一进门看见凌冬至窝在沙发上一副饿得奄奄一息等投喂的模样,心里又好气又好笑,顾不上跟狗儿子亲热,先拎着东西进厨房,打算加热一下赶紧吃晚饭。
  和清就是这个时候很没有眼力价的跑来按门铃的。去开门的自然还是庄洲。
  凌冬至听见院子里的说话声,不过他实在太累,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动,也就没想着起身。小灰懒洋洋地趴在他肚皮上,脑袋还搭在他的胸口上,睡得比凌冬至还沉。那块石头就被它压在脖子下面,它居然也不嫌硌得慌。
  “呀,你倒是舒服啊,”和清的声音从客厅门口传来,带着揶揄的笑音,“这是被欺负的狠了?庄二你个不懂体贴的货!”
  凌冬至望着他翻个白眼。
  庄洲满手提着东西,在背后踹了他一脚,“胡说什么呢。冬至白天带着学生挖树坑来着。”
  和清大笑,“哦,哦,植树节么,我懂的。当老师真是太有趣啦。”
  凌冬至懒得理他,觉得两个月不见,这人变得更猥琐了。
  和清在他身边坐下,抬手拨拉了一下睡得人事不知的小灰,“怎么睡这么香?身边来人了都不知道。”另外两只正在地毯上玩的小猫看见他进来都跑到厨房后面去了。
  说起这个,凌冬至也觉得有些纳闷,“它这段时间好像特别能睡觉。你给看看。”
  和清捏了捏小灰的小肉爪子,拨拉拨拉眼皮,再全身上下捏一捏,笑着说:“这会儿没法子做检查,不过我看着好像比原来壮实一点儿。”
  凌冬至看着胸前睡死过去的小灰,很无语地反问他,“这叫壮实?”
  和清的表情变得稍稍正经了一些,“猫老了之后毛皮会比年轻时候干涩,你看看这个小家伙,上次送到我诊所来的时候,毛皮也有些松弛了,我看它至少有八九岁。这会儿捏捏它身上的皮肉,觉得比之前紧实不少,毛也油滑了。让我现在说,最多有六七岁吧。”
  凌冬至呆了一下,随即心头狂喜,“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和清很不屑地看着他,“我犯得着跟你胡说八道么。对了,你这段时间都怎么照顾它的?”
  凌冬至想了想,“它跟着我们去了一趟西北,在大山里疯了几天。回来才半个月,光睡觉了,而且特别爱粘人,就喜欢趴在我怀里睡。”
  和清笑着说:“那一定是你身上的能量过渡到它身上去了。”
  凌冬至跟着笑了两声,笑声猛然顿住。
  和清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凌冬至的脸色变幻不定,像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一时间又有些不能肯定似的,“明天我抽时间带它去你诊所,你给它做一个全面检查行不行?不光是它,还有其他两只猫也一起给检查检查。”
  和清苦着脸抱怨,“帅哥,我长途跋涉的刚回来,你就不能让我休息两天?”
  “这又不用很长时间,”凌冬至翻他一眼,“我白天还有课,晚上过去怎么样?不妨碍你白天睡懒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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