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一道坎

  “后天一早,方明恒,凤城大桥”
  望着手里没有署名的信封,及里面这几个前不搭村后不着店的字眼,方子铮心里亮堂的跟明镜似的,可是彻底对于另外一点,他却更迷惑了。
  这是谁?
  给自己报信的到底是谁?
  他为什么要帮我?为什么不现身?
  被方子铮亲手弄到看守所的两个劫匪终于一如前世记忆中一般,越狱之后如沉大海,谁都找不到他们的踪迹。
  这在内部引起了极大的震怒,连市委书记也在会议上对政法系统点名批评,并要求尽快将两个罪犯抓获。让两个手无寸铁的劫匪就这么飞出去的第一看守所,一定要严加处理,严加整顿。
  从姨夫那略带着愤怒的话语中得知之这一消息后,方子铮的脸上并未有太多的惊讶。他一直都在关注这两个人。而且还让邹飞布下了眼线一直在盯着,可是那两个小家伙肯定不是老江湖的对手,跟丢那也是正常的。对于姨夫从他的同学那边带回来的消息,方子铮早已是心知肚明,抓,抓什么抓,他俩的任务才是最重要的。
  对方开始行动了。
  自己的任务,也开始了。
  重生以来,最大的一个坎儿,来了!
  方子铮连夜回到了冀南。一回到家,就将小保姆瞿冰拉到了小房间里去,臊的瞿冰脸红局促,差点将方子铮的手甩到他脸上去。
  这还是在客厅哪。他妈妈还在哪。这人咋这样?
  在屋子里头动动手脚也就罢了,在外面他也敢。没见他妈的脸色都变了吗?
  这让人家怎么想,迷惑完老的再勾引小的?
  这算啥事儿啊!自己的名声全毁在这里了。
  唉!
  小保姆瞿冰的心里委屈的要命,可是她不敢表达出来。万一真的引起他的反感,那自己承诺的赎罪就没办法了。自己是个有良知的人,以前做了错事,那就要想办法弥补。
  唉!
  瞿冰一双美目中,隐隐约约的泌出一层雾气,但是很快,她便察觉到了自己的不应该,自己不应该在他面前表现的这个样子。一定要更加坚强,一直到帮他把这一道坎儿给过了,让方县长顺利的完成纺织厂的事情。那时候,才是自己彻底离开的时候。
  方子铮可不知道瞿冰这个时候心里会想到那么多,甚至在完成这件事儿之后,去做什么都想到了。他现在一门心思的将精力全部放在了接下来的劫难上。
  甚至刚才一进来,连老妈都没顾得上巴结,就将小保姆拉进来了。
  在这个局中。小保姆所扮演的角色,也是关键。
  从前面几天的电话中,瞿冰就已经跟方子铮讲了,最近这几天,那个金县长总是会不断强调她,要将方明恒何时离家,何时回家,而且穿戴什么衣服之类的信息报告给他,别且要让她随时关注,并且随时报告。
  为此,那些人还专门给她配置了一台手机。
  这在97年的冀南,绝对算得上大手笔了。
  一台手机,都可以赶得上人家一般家庭一年的花用了。
  所以,从这些上,瞿冰就隐隐觉得,有阴谋,有一场更大的阴谋在计划中,在计划中.而自己,正在这起阴谋中,又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
  早已改悔的瞿冰,当时便将手机打到了方子铮的手上。将一切事情,告诉了他。
  当时的方子铮并未有什么大的动作。因为,他有另外一个人,随时通报着老爸的出行。
  秘书周小军。
  每日清晨,在绿树葱笼、鸟鸣虫叫的林间大汗淋漓的时候,那个素白的身影就会如约而至,沿着林子外面的小路展示着青春的朝气,与周围鸟语虫鸣、薄雾蔼蔼汇聚成一道绝佳的风景。
  在那欢快的步伐间,在那雀跃的马尾一摇一摆间,方子铮的目光都会如同幽灵一般,瞧得让沐雪浑身不自在。
  这次,由于心里有事儿,压的沉甸甸的,所以,方子铮也没有心情去打扰或者搭讪。最近这段时间,他锻炼自己的强度在一天天的增加,完全是在锻造一般,将自己的肌肉锻造的更加完美,得益于上次河滩大战上受伤,又和阿旺来了场堪称完美痛快的决斗,不但让他了解到了自己身体的潜力之外,还彻底的了解到了这幅身体变态的恢复能力。套用小萝莉郑幽雅的那句话,也许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感谢老天爷,给了我重新来过的机会,还给了我异于常人的体魄和头脑,感谢老天,让我可以弥补遗憾。
  只有更强了,才能更好的守护身边的每一个人。
  方子铮握着拳头喘着粗气,像个二傻子一样在那嘟嘟囔囔的,完全没有留意到,那个被他一直观察,一直调戏的精灵,正在向他走来,一跳一跃的,无声无息,真的像个精灵仙子一般,那机灵古怪的小脸上,竟然带着纳闷的神色,看向方子铮的目光中,还带着一种看怪人的感觉,尤其是她脚底下的那只小黑狗,好像当自己是它情敌一般,发了疯的对着自己狂叫。
  其实方子铮挺多情的,他的本性还是挺开的,对于调戏小姑娘这等有脸没皮的事儿他做的不少,可是这段时间一来,由于心中一直都压着一根梁,压的他都从来不敢太过放松自己,所以,他的本性也一直压抑着。除了偶尔来个本性释放外,在外人面前,他绝对是成熟甚至早熟老成的代名词。
  所以,这一刻的方子铮,尽管一点都不帅气,还满身的臭汗,可是,那眉宇间的那丝坚韧,甚至隐隐的有点迷惑人,很是能够引起一些注意的目光。
  当然,对于早些天的清晨晨练时间所发生的,那些被小姑娘沐雪所认为的搭讪或不良企图,如果在方子铮看来,绝对会嗤之以鼻。
  咱不需要一些狗血的桥段去制造偶然的邂逅,那样太老土,咱瞧不上眼,不屑于去做。
  咱只是单纯的欣赏,当成一种和大自然融合绝佳的风景来欣赏的。
  所以,当他平常所欣赏的风景,那个晨雾中的精灵,那个朦胧里的完美,在给小狗给牵引着渐渐走近,近到离他只有几米远的距离,让他欣赏的完完全全的时候。
  他都呆住了。
  为什么会如此的狗血?
  怎么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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