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时有繁星 第49节

  新娘的名字她认识,是她高中的同学,叫江愉,新郎叫方泽,这个名字她倒是陌生,可是……
  “我觉得有点奇怪,我跟她好像不怎么熟啊。”魏繁星觉得奇怪,拿着请帖就到隔壁向纪时请教,“我真的要去吗?还是说礼到人不到也行?”
  这种不太熟的同学的婚礼,连新郎新娘都不太熟,其他宾客就更不用说了,她去了多少会尴尬的吧?
  纪时拿着她递给自己的请帖,看一眼她信任的目光,表情慢慢变得复杂起来,“……你真的、不记得江愉是谁了吗?”
  魏繁星愣了一下,神情有些茫然,“记得是记得,高中同学嘛,不过……我没怎么跟她说过话啊,而且你知道,当时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嘛,后来好了之后又要搞学习,高三很紧张的……”
  她絮絮叨叨,替自己挽尊一大篇,还觉得不够,“而且高中毕业都十年了哎,谁还记得高中同学有谁啊,来往就更没有了。”
  纪时嘴角又抽抽,她要是声音能不那么小,就不会显得那么心虚了。
  “你帮过她,记不记你以前遇到过一次新同学被孤立的事?你还费了好多心思去劝其他同学不要这么做,当时那件事的女主角就是江愉。”
  被他这么一提醒,魏繁星瞬间就想起来了,“……啊!原来是她!我说名字怎么这么耳熟!”
  见她这样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纪时忍不住叹了口气,拉开自己的抽屉,从里面抽出一张一模一样的请帖来。
  递给她,“你看看?”
  魏繁星疑惑,接过来打开一看,“……咦?你这个的新郎和新娘跟我这封的……一模一样哎?”
  “同名同姓,这么巧啊?”她一脸感叹地看向纪时。
  纪时眉头一皱,这是哪里来的憨货,她就没想过是同一个人?
  “你再看看婚礼举办地点呢?”他又叹了口气,“再比较一下两封请帖,看看是不是一样的?”
  魏繁星被他这么一提醒,仔细比较了一下,发现还真的是一样的,人可以重名,但婚礼地点和时间都一模一样,就……
  她总算转过弯来,想起当时纪时说是高中同学的婚礼,她以为新郎新娘是校服到婚纱,而纪时并没有否认,终于觉得哪里不对劲。
  “……新郎和新娘不都是你高中同学吗?”她问道。
  纪时点点头,“是啊,都是我同学。”
  魏繁星愣了一下,“可是……新娘是我的高中同学啊,还是同班的,怎么会和你也是高中同学呢?”
  纪时实在是忍不住了,笑了声,骂她:“你傻啊!就不会想想,我跟你是不是同班同学?”
  魏繁星又愣了愣,然后连连摇头,斩钉截铁地应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为什么?”纪时眉头一挑,想听听她的想法。
  魏繁星回答得笃定,“你这种被称为省中医一枝花的人,如果真的是我同学,而且还是同班的,我不可能记不住,忘了谁都不可能忘记你这张脸啊!”
  长得太好了,没理由会忘记,就算她记得模糊了,那毕业照总该有吧,可是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纪时顿时一噎,有些讪讪起来,“……我真的是你同学。”
  魏繁星还是不信,他就道:“我是高一的时候去临水的,那时候外公外婆身体不好了,我妈让我去陪陪老人家,就转到那边去读书,一直到高二上半学年年结束,外公外婆都去世了,我才转学回容城。”
  接着又道:“以前我们都是在高一(3)班的,在致勤楼的三楼,后来高二文理分科,直接就把班牌摘了换成高二(3)班,那一年平安夜,我们班有个男生,拿玫瑰花下跪跟女朋友表白……”
  他说到这里,魏繁星立刻道:“这个事我跟你讲过!”
  意思就是不算数,纪时又笑了声,点点头,“然后第二天是圣诞节,晚自习的时候,班主任给我们挨个儿发糖,发一根就说一句鼓励的话,人人的都不重样,他词汇量可真丰富,哦对了,他是个历史老师。”
  当他说出这件事来,魏繁星的眼睛倏地就亮了,脸上瞬间绽放出喜悦的光芒来。
  她连连点头,小鸡啄米似的,“嗯嗯嗯,是啊是啊!”
  “纪医生,原来我们高中真的是同学!”
  而不只是到了大学才成为校友,他们的交集,原来在更早之前就已经发生。
  看着她高兴的模样,纪时的心里忽然就涌进一股终于如愿的满足和喜悦,就像是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终于见到了想见的人。
  他忍不住也笑起来,望着她的干净双眼,目光柔软又专注,“是啊,我们很久以前就是同学了。”
  魏繁星连连点头,高兴得很,“我真是没想到……太巧了,太巧了……”
  她来回地感慨这份巧合,等高兴劲儿过去一点之后,又觉得疑惑了,“可是真的好奇怪哦,我为什么会不记得你呢?”
  第四十五章 能不能悄悄说一下,你是哪……
  为什么在自己关于高中时代的记忆里, 一点都没有纪时的影子,别说这张脸,就是这个名字, 都没有印象?
  魏繁星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值得思考和讨论。
  但是很明显, 纪时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你也说了,你生过病,又过了那么多年,不记得很多人很多事了, 这不是很正常么,有什么可奇怪的。”
  他这样的态度让魏繁星更加觉得好奇,别是这里头有点什么古怪吧?
  她看着纪时的目光变得非常怪异, “纪医生,你不会是骗我的吧?我觉得……我记性应该没那么差?”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她还举例说明, “我还记得我高一的同桌叫张聪,是个戴眼镜的小个子男生,他很喜欢吃香蕉,但有一次不知道是有人捉弄他, 还是值日生没扫干净地, 总之他踩到香蕉皮摔了一跤,差点骨折, 之后他就不吃了。”
  “你看, 我连这种事都还记得,你要真是我同学,我怎么会不记得?”
  纪时靠在椅背上,伸手拿过请帖又看了眼, 听完魏繁星说的事,他忍不住笑起来,笑着笑着,又哼了声。
  他坐在那儿,乜斜着一对桃花眼看向还站在那儿的魏繁星,眼尾卷着一股笑意,莫名地有种逗弄她的意思。
  “你知道个屁!那事儿是金茂跟石春来两个兔崽子看不惯张聪总是用鼻孔看人,故意整他的!”
  “要我说,就是张聪活该,坐后排的差生怎么了,差生就活该被成绩好的同学看不起?要不是张聪动不动就说人家成绩差就活该当一辈子下等人,以后给他擦鞋都不配,人家能对付他?”
  “你看,他差点骨折,也就是以后不吃香蕉而已,他为什么没告诉老师,也没见家长来闹?以前你小,不明白里头的弯弯绕,现在再想起这事儿,你就不觉得奇怪?”
  说着他似笑非笑地抬抬下巴,啧了声,“你坐啊,老站着做什么?还是说……小师姑你就这么喜欢来我这儿罚站啊?”
  魏繁星一囧,连忙拖着椅子坐下了,满脸若有所思的表情,“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张聪那个人就是有点喜欢看不起人的,嘴巴也不好,以前还取笑我,说我长得不够好看,如果再成绩不好,这辈子就这样了。”
  纪时闻言一愣,随即回忆起魏繁星高一时候的模样,是有点长相寡淡,清秀的大众脸,没太多记忆点,但一个男同学这样评价一个女生,还是自己的同桌,未免太没品了点。
  “他这么会说啊,那他现在已经成了什么大公司的著名猎头了吗?还是什么面霸hr?”纪时嗤了声,满脸不屑。
  魏繁星摇摇头,“没听说,高二之后他去文科班了,我们就再没说过话。”
  纪时哼了声,道:“所以那次是他不敢,他知道是谁干的,但他就是不敢说,因为他心虚,一旦告诉老师和家长,一定会查出谁干的,这样金茂跟石春来就会告诉所有人他说过什么话,一个学生,成绩再好,如果品德不行,老师一样不会喜欢他。”
  “看来还真是这样。”魏繁星说着又开始好奇,“你说他们三个现在怎么样了?要是被他嘲笑过的金茂跟石春来比他成就还大,甚至成了他上司,你说他是不是特憋屈?”
  只要想想,就觉得神清气爽啊,叫你笑话我长得普通!
  “还有啊,也不知道他结婚没有,是不是娶了个天仙?”魏繁星的语气变得阴阳怪气起来,“要是娶了个普通人,那可真是折堕咯,我都没说他是小矮子咧!”
  说完抿着嘴又哼了声,看起来相当不忿。
  纪时忍不住低声笑了出来,“人家说的也是实……”
  “话”字还没出口,就见魏繁星瞪着眼看过来,他立刻又改口,“找机会我找人问问,说不定能知道他们的近况。”
  魏繁星嘁了声,“你当你是谁,顺风耳还是千里眼,还是八爪鱼,想找人就找人,想打听就打听?”
  她有些不高兴,说话就难免带刺。
  可是说完了又在心里懊悔,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刻薄,这不是她一贯在外人面前的性格。
  纪时被怼了几句,不以为意,摆摆手,“朋友不用多,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就够了。”
  魏繁星闻言立马就想到他那个是良宴幕后大老板的发小,忍不住撇了撇嘴。
  “跑题了,我们不是在讨论你到底是不是我高中同学的事吗?”她回过神来,有点汗颜,“都怪我,把你带跑偏了。”
  纪时还是笑,摇摇头,一脸的无奈,“我都说到这份上了,还不能自证吗?如果我不是你们班的,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魏繁星眨眨眼,“你也可能是隔壁班的,或者你认识他们其中一个两个,然后听他们说的。”
  纪时定定地看着她,笑容纹丝不动,“魏繁星,你扪心自问,你这个说法,能说服你自己么?”
  魏繁星沉默了下来,是的,这个说法连她自己都没办法信。
  这么久远而且与自己没有直接关注的旧事,如果不是亲眼看见过,应当是不知道的,哪怕是听当事人说过,也会记忆模糊。
  她想了一会儿,问道:“既然你说你是高一就转学过去的,那你参加我们军训没有?”
  纪时点点头,她的眼睛一转,笑了起来,“那我们军训结束拍的合照里,你应该也在咯?”
  纪时闻言嘴角一抽,还真的是,他以为自己不会有在临水读书时的照片留下的,没想到忽略了军训。
  “我晚上回去就让我妈把照片拍给我看看,我倒要瞧瞧,到底哪个是你!”
  她踌躇满志地放完狠话,转身就出去了,走到一半又回来,问他要回自己那张请帖。
  等她走了,纪时撑着额头,半晌忍不住笑出声来。
  但愿小师姑不要觉得失望才好啊。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当年的模样,戴眼镜就算了,那个发型好像……
  有点像西瓜太郎?
  他笑了一下,觉得魏繁星兴许不仅会失望,还会大跌眼镜。
  刚笑完,诊室就来病人了,他忙收起那副似笑非笑的嘴脸,换上和煦的笑容,请人家坐。
  “哪里不舒服?”一面问,一面打开电脑上的门诊系统。
  患者是来看湿疹的,纪时看了,在她小腿上有大片的丘疹水疱,她说很痒,痒得她晚上根本睡不着,“想抓,又不敢,抓了到时候还会长。”
  纪时边听边点头,看到患者撸起裤腿的小腿上伤痕累累,都是抓破皮肤后留下的疤痕,一块一块的,有些地方颜色还很深。
  她说自己吃过很多药,都是清热解毒、祛湿止痒的,还有很多外用药,“煮水来洗的,涂的,都用了,都没用。”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纪时问道。
  患者回答道:“我们家是在市场卖海鲜的。”
  纪时了然地点点头,“那就是职业病了,你天天跟水打交道,市场那地方又潮湿,很容易得风疹湿疹。”
  患者一听就急了,“那怎么办啊,我总不能不干了吧,医生你不知道啊,现在房子多贵啊,我两个儿子,都得给他们买房,全靠这生意撑着了!”
  为人父母的,总是要操很多心,即便来治病,想着的还是孩子的事,纪时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说这湿疹没什么问题,她兴许就不治了。
  一点小病,仿佛是真的比不上挣钱买房重要。
  纪时问道:“你平时有没有心悸心慌?”
  患者点点头,“是啊,会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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