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意外出现的人

  陈平之自然是有狂妄的资本的。
  沈家没靠着皇后发际起来之前,陈家要更出色一些,同沈家,王家,都有联姻。朝中虽然无出色人才,但他父亲办了嵩阳书院,是长安子弟都会去读的一所学院。
  家族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
  陈平之的狂妄是靠着自身才学的优势,他少年成名,名为平,实则极其出彩,陛下就曾点他入朝为官,然而他却说自己才学不够,推举了官职,每日读书作画饮酒,颇受追捧。
  他这人性格狂傲不羁,说起话来不留颜面,就如同他看不上霍家那兄妹二人眼巴巴的讨好沈浮如,出言嘲讽一般。
  这人自然没将阎良花放在眼中,却不想阎良花给了他一个惊喜。
  陈平之饶有兴致:“我只不过说了你一句,你就作诗嘲讽我,到底是我狂妄还是你狂妄?”
  阎良花说:“你怎知我是在嘲讽你?我这诗还没做完呢。”
  陈平之拱了拱手:“愿闻其详。”
  阎良花叹了口气:“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
  陈平之立即道:“彩。”又颇为无奈的说:“好个秋。”
  如今的朝廷,形势,纵有满腔报复也无处施展。
  想要说一说,又不能说,到头来,只能说天凉好个秋。
  沈浮如轻声细语的说:“阎小姐的诗,意犹未尽。”
  “形似轻脱,实则含蓄。”
  只有霍清渺难以相信:“不会是在哪抄的吧?”
  然而没有人接话,他们在品味着这首诗,称赞连连,对于那些嫉妒的话,反而付之一笑。
  人太差劲,才不去承认别人的优秀。世家子弟不屑于此。
  画风一转,没了刚才的尖酸刻薄,反倒纷纷称赞。
  少年人天真,爱恨总在一瞬间,扭转的太快,反倒叫人觉得没滋没味儿。
  阎良花反倒喜欢霍家兄妹,敌意不改,让她一直都很清楚,那两个人就是要自己一脚踹下去的。
  行酒令还要继续流传下去,然而在没有比阎良花更加出彩的一首诗句。
  众人交谈,不断传出笑声。
  屏风后面,乐师弹奏琵琶,轻轻地拢,慢慢地捻,又抹又挑,乐曲变动很快。时而沉重抑扬如暴风骤雨,时而细促轻幽、急切细碎,嘈嘈声切切声互为交错地弹奏,就像一位女子,脖颈肩带着的珍珠项链儿被勾断,错落无致的落在了玉盘上。
  阎良花正享受着,忽然听见外面一阵的脚步声踩着木质的二楼阶梯,红袖招管说话的嘈杂声打乱了奏乐之曲,乐声停止。
  沈浮如坐在上首,眉头微蹙:“红袖招已经让我包了,谁在擅闯?”
  众人的视线齐刷刷地看了过去。
  红袖招管事声音也停止,只能听见有人脚步落地的声响,一步一步的靠近,不乏很有秩序。
  原本放下的珠帘被人用修长的手指挑开,露出了一张脸。
  那是一张冷峻的面容,漆黑的眉目像是墨汁渲染而成,五官棱角宛若刀削,薄唇微微下沉,下颚稍抬,无一不透露着骄傲。
  他的个子很高,体态修长,宽大的袖袍下是精壮的身躯,步伐有力且缓慢,目不斜视,直直的看着坐在上手的沈浮如,然后略微行了一礼:“沈公子。”
  沈浮如也已经站起了身:“王公子。”
  场间寂静无声,只有眼神碰撞的无声火花。
  如今的朝廷,丞相姓王,朝中半数人多和王家有关,有那些诛心的人开两句玩笑,戏称王半朝。
  而今日来的这个人,正是王丞相的独子,王子异。
  阎良花以最快速度低下头去,最厉害咀嚼着酱肉。
  这是第二位故人。
  王子异也是她同学,当年她考第一,他考第二。
  她和王子异之间并无太多来,两人唯一的交谈就是——“你就是第一名,很好。”
  后来白不厌第一,她第二,他第三。
  这样略带恐吓的词语,分给了白不厌。
  因为只有第一名有奖金,阎良花自暴自弃,索性就把第二名也让出来,省得让这个公子哥儿成天威胁自己。
  结果王子异跑到她跟前,蹙眉问:“你怎么回事?退步这么严重。”
  再后来,王子异把阎良花推荐给贵人,导致她身份被揭露。
  所以大家应该都明白,两个人也是彻头彻尾的仇敌。
  阎良花心中就一个想法,趁着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沈浮如身上的时候,悄悄的溜走。
  却听那边两人对话。
  “王公子怎么会来?”沈浮如的请帖可没送到王府去。
  王子异回答:“我朋友在这儿,如何能不来。”
  只听到屏风后面再一次想起了琵琶声。
  琵琶之音陡然高昂,似银瓶炸裂,水浆奔迸;又像杀出一队铁骑,刀枪齐鸣。
  一曲终了拨子从弦索中间划过,四弦一声轰鸣好像撕裂了布帛。
  屏风后面,徐徐走出来一人。一个模样生的十分干净,眼角有泪痣,高挑纤细的青年。
  他含着浅浅的笑,略带些许羞涩之意,白衫玉带,腰身盈盈一握。
  阎良花僵在原处,很想在心中骂上一声,难怪听着很动听,原来是白讨厌谈的。
  那屏风后面弹琵琶的人,正是白不厌。
  他向众人拱手行礼:“打搅诸位雅兴了,是我与王兄打赌,输了便要在他的店内弹琵琶。”
  众人惊讶,这大名鼎鼎的红袖招居然是王子异的产业。
  人既然来了,也不能撵走。沈浮如安排了个和自己同坐的位置,王子异毫不客气地坐下。
  阎良花无比庆幸自己缩在角落里,对方不会发现自己。
  待要给白不厌安排位置,对方却是自动走到了角落里,然后还浅笑着说:“不必给我安排了,我随便做做就好。”
  然后恰好坐到了阎良花的身边。
  阎良花:“……”装不认识。
  白不厌就端正的坐在那,也是一副我不认识你的样子。
  但是却悄悄的在桌子下面儿去勾阎良花的衣带。
  阎良花掐了他两下。他好像不知疼痛,还在浅笑。
  两人正斗着呢,就听那边说话。
  陈平之敲着折扇:“王兄来的正好,我才发现了一个妙人,诗词甚佳。这位是阎将军的长女。”
  阎良花瞬间背脊僵硬。
  白不厌压低声说:“没事,王兄眼睛不好,一米以外人畜不分。”
  俗称,近视眼。
  王子异的视线转了过去,神色淡淡的点了点头。
  果然没认出来。
  阎良花松了口气,却也不敢轻易说话,微笑着点头。
  王子异突然开口:“阎?我有一个故友,也是这个姓氏。”
  松下的那口气儿,瞬间又提了起来。阎良花保持着微笑,捏着嗓子说:“那真是我的荣幸。”
  王子异显然不太感兴趣,说了一句就把注意力挪开,继续与沈浮如说话。
  王子异是丞相的独子。沈浮如则是沈家最出色的孩子,自幼聪慧,却又不孟浪张狂,可以说是寄予厚望。
  这两人对上,自然没那么简单。
  沈浮如在外求学三年,回到京都自然要打声招呼——沈家最出色的孩子回来了,长安的格局要有变动。
  偏偏王子异不请自来,在略微交谈几句之后,说:“请指教。”
  这就是从谈话,变为了辩论。
  陈平之年岁长于众人,便由他出了题:“用强还是用柔。”
  二人对坐,客客气气的请对方先说,彼此推脱一番后,沈浮如率先开口。
  他生得如玉,讲的是浑身气质内敛,浑然天成,如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说起话来不温不火,不急不慢,缓缓地抒发着自己的理念。
  “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死了以后身体就变得僵硬。草木生长时是柔软脆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干硬枯槁了。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属于生长的一类。因此,用兵逞强就会遭到灭亡,树木强大了就会遭到砍伐摧折。凡是强大的,总是处于下位,凡是柔弱的,反而居于上位。 泥土坚硬,而白云柔软,上下分明。”
  王子异的指尖点着膝盖,待对方说完,缓缓道:“遍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柔弱了,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胜过水。”
  他这么一说,众人一怔,因为这是沈浮如的理念,既然是辩论,就不应该顺着对方说。
  谁知王子异话锋一转:“弱胜过强,柔胜过刚,遍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能实行。这是因为什么呢……”
  紧接着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反击,字字句句都安排得恰到好处,先诱敌以深,在给予猛烈进攻。
  沈浮如擦了擦额上的汗。
  大家听得专心致志,唯有两人漫不经心。
  白不厌小声问:“你觉得谁能赢?”
  阎良花不以为然的反问:“你心里没数吗?”
  二人还像是在学校读书那般,指尖蘸了些清酒,在桌上同时写字。
  王。
  王子异辩论是一绝,二人都领教过。
  相比之下,阎良花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你不是县令吗?怎么四处跑?”
  “我来回京复职,调任京中。”白不厌有些欢喜的想,可以离你更近一些。
  阎良花却是酸溜溜的说:“不愧是世家子弟,想换个一官半职真容易。”
  白不厌说:“不过是个六品小官而已。”
  呵,真小……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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