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节

  简践也不自觉得跟着一起唱。自从认识鹿遇之后,简践的手机里下载的全都是鹿遇的歌,每一首都下载了,而且每一首她都会唱。
  唱着唱着,简践只觉得,坐在那里唱歌的鹿遇,就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简践拿起相机,咔嚓咔嚓连续拍了好多张。
  唱完了这首抒情歌,鹿遇站起身,拿着话筒问:“好听吗?”
  台下热情的呼应声再次响起,“好听!”
  鹿遇说:“这不是我第一次开演唱会,可是,我依旧有点儿紧张,我害怕我会出现失误,害怕我会体力有限但现在,因为有你们,我不怕了!谢谢你们!”说着,鹿遇朝台下粉丝九十度鞠了一个躬!
  鹿遇说这段话的时候,不像是一个大明星在跟粉丝说话,倒像聊家常一般,听的台下不少泪点低的女粉丝都哭了起来。而后,粉丝们异口同声的呐喊着:“我必初心不忘,陪鹿万丈光芒!”
  简践也流了泪。
  不可否认,最开始,她确实被鹿遇的高颜值和大明星身份吸引了,可是,接触之后,简践才发现,鹿遇最让她心动的,并不是他的高颜值和明星身份。
  不熟悉鹿遇的人,只知道鹿遇人气高,在台上有多么的光芒四射。殊不知,他有多么的努力。但背后的那些心酸他从来不提,总是硬撑着。连续几个月不休息的拍戏,不用替身,再高难度的动作都自己上。为了准备演唱会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一遍又一遍的排练。为了宣传新电影,一天连飞五个城市进行宣传这些,都让简践特别心疼,尤其,有一次她在和鹿遇通电话的时候,说着说着,鹿遇那边突然就没有了声音。电话没有挂断,就是听不到鹿遇的声音了。后来简践才知道,原来鹿遇累的睡着了。
  看着身边的这个情绪亢奋、时不时的发出尖叫声的初三女生,简践也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学生喜欢鹿遇。
  因为,鹿遇的这种努力,为梦想拼搏的精神正好激励了他们。
  其实,人在年少的时候,有一个你觉得完美的人去照亮你的人生其实挺好的。就像这个初三女生,虽然她逃课来看鹿遇的演唱会,但是,鹿遇也是她立誓考进人大的动力和目标。
  演唱会结束后,简践随着人流走出体育馆,耳边传来阵阵的兴奋的说话声。
  “今天鹿遇唱的太好了,简直完美还原音质!”
  “舞蹈跳的也很棒,太帅了!”
  “我感觉自己被带到了一个梦幻的世界一般,走不出来了!”
  “怎么办?我现在开始期待鹿遇的下一场演唱会了!”
  听着这些赞美的话,简践忍不住笑了起来,而后,她掏出手机,给鹿遇发了条短信,“恭喜你,演唱会很成功!我嗓子都喊哑了,准备回去买点金嗓子喉片含含。”
  简践原本以为鹿遇这个时候会很忙,毕竟,演唱会刚结束不久,没想到很快的她就收到了鹿遇的短信,“你来现场看了?”后面连续打了五个问号,可见鹿遇的惊讶程度。
  简践边笑边回:“是啊,这是我第一次花钱来现场看明星的演唱会,你很荣幸!”
  鹿遇的短信很快的又来了,“你现在在哪?”
  简践回:“我就在体育馆的大门口。”
  鹿遇:“站在那别走,十分钟后,我去找你!”
  简践本想让鹿遇别过来,体育馆外还有不少粉丝没走,鹿遇来了万一被认出来那就糟糕了,可是简践又舍不得错过和鹿遇见面的机会,便回了条短信,“还是你给我个地址,我去找你吧!”
  题外话
  其实文中,真正喜欢安安的只有三个男生,一个是奈奈,一个是孟礼,一个是单以风虽然他的爱偏激了点,会长和鹿遇对安安充其量只是好感,并没有到喜欢的程度,好感和喜欢是有区别的!一个人一生中也许会对很多人有好感,但真正喜欢的可能只有那么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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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8章 认错人了(二更)
  鹿遇回短信,“体育馆出来,向左走三百米有个十字路口,过十字路口,往南再走五百米,有家云南菜馆,你去那等我。”
  简践回了两个字:“好的!”便迫不及待的小跑着朝鹿遇所说的那家云南菜馆奔去。
  离云南菜馆还剩三四十米的时候,简践远远的看到鹿遇已经到了,此时的鹿遇正背对着她站在云南菜馆门口,低着头,似乎在玩手机。
  简践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下自己因为小跑而有些急促的呼吸,而后,她轻手轻脚的走过去,从背后拍了下鹿遇的肩膀,大叫一声:“不许动,劫个色!”
  ‘鹿遇’扭过头,一脸惊恐的看着简践。
  那张脸,赫然是一张陌生的五官平平的脸。
  简践:“……”
  卧槽,认错人了!
  简践:“……”
  此时的简践觉得自己特傻逼,以前的她,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的,大概是和李安安那个逗比做久了朋友,自己也变成逗比了。
  一阵呆愣之后,简践赶紧开口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是我朋友,吓到你了吧,真是对不起!”
  这个男人扔下一句“神经病啊!”就走了。
  留下简践紧抿着嘴唇,放在身侧的手,一会儿握成拳,一会儿松开,一会儿又握成拳,一会儿又松开,如此反复了好几次。
  要按照以前简践的暴脾气,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这个男人的,虽然她认错人了,还拍了下这个男人的肩膀,可是她也开口道歉了,反倒这个男人,实在太没品,连女生都骂,后来转念一想,和没品的人计较只会显得她也没品,所以,还是算了!
  就在这时,简践听到了一阵大笑声,她抬眼顺着笑声发出的方向看去,而后,她就看打了笑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的鹿遇。
  显然,刚才那一幕鹿遇看到了。
  简践:“……”
  不同于刚才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那个鹿遇,此时的鹿遇,穿着打扮很随意很休闲,黑色带帽卫衣搭配格子外套,头戴一顶黑色的帽子,脸上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鹿遇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戴上黑色的口罩之后,让简践更专注的欣赏到了他那清澈明亮的双眼。
  其实,简践以前并不喜欢男生穿格子衣服,她觉得穿格子衣服的男生会显得特别像程序员。可是一看到鹿遇,简践就深刻的明白了一句话:原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好看的人,怎么穿都好看!
  真真是好看的脸,带出了好看的品味。简践简直想抽自己一巴掌,鹿遇这么特别,她刚才怎么就认错了呢?!
  *
  云南菜馆的一个包间里,鹿遇和简践边吃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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